來源:中國投資咨詢網 | 0評論 | 3766查看 | 2017-01-10 20:06:18
以電改“9號文”為標志,新一輪中國電力體制改革轟轟烈烈進行了近兩年,給行業企業乃至每一位電力員工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在電力大變革年代,誰也無法置身度外。
電改分兵突進,市場架構顯現
本世紀以來,從國發“5號文”到中發“9號文”,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主導思想可以說是一脈相承,即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電力市場體系,使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準確地發現電力的價值,引導市場主體有效生產、有效消費和有效投資。
電力市場設計是一個系統工程,競爭性電力市場交易需要遵循規律、系統思維、頂層設計。今年以來,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步伐明顯提速,核定輸配電價,建立電力交易中心,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配售電改革,完善燃煤自備電廠管理等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和重要作用的改革舉措相繼實施,全國電力市場架構初步形成,尤其是以下四方面成效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認可。
輸配電價改革基本全覆蓋。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獨立的輸配電價,為現行電價機制與市場機制順利銜接奠定了基礎,構筑了電力市場化的基石。2016年,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已擴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級電網,基本實現全覆蓋。深圳輸配電價改革后進入第一監管周期總體平穩,蒙西、云南、貴州、安徽、湖北、寧夏等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在年內完成批復并實施輸配電價。電網企業監管模式的轉變,有利于電網企業無歧視向所有用戶開放,為更大范圍由市場形成電價創造了條件。
配售電改革進展快速。2015年底,6個電改配套文件出臺后,正式放開了用戶自由選擇權,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開展售電業務熱情高漲。截至2016年11月,全國注冊成立的售電公司已達上千家,其中廣東、寧夏、重慶、甘肅和江西5個省市向全社會公示了售電公司目錄。為規范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開展售電業務,今年又出臺了《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明確實行以注冊制和信用監管為核心的售電公司準入制度,不設置行政許可。最近,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公布了105個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通過逐步放開售電業務,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有利于更多的用戶擁有選擇權,提升用戶用能水平。
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改變電企發展生態。2016年7月13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包括加快縮減煤電機組非市場化電量,放開跨省跨區送受煤電計劃,其他發電機組均可參與市場交易等內容。在市場電的條件下,電力企業將加快向綜合能源服務和能源生產相結合轉型。
電力交易平臺建設促市場電量大幅提升。2016年以來,按照相對獨立原則,全國已建成33家電力交易中心。目前,只有海南省還未成立其省級電力交易中心。交易機構組建完成后,由于放開了自由選擇權,極大提高了用戶參與市場的積極性。截至11月末,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的27家交易中心共開展電力直接交易524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高達177.8%。南方電網區域2016年1~10月西電東送電量達168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2%。
過去一年來,基于上述四方面的突破,我國電力市場架構初步形成,市場化交易電量大幅增加,社會各方面改革熱情空前高漲,電力體制改革釋放的紅利開始顯現。
園區試點探路,政府主導完善
當前,在經濟發展新常態和電力供需總體寬松的大背景下,電力需求將維持在中低速增長,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也應該清醒地看到仍然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分析電改所面臨的挑戰,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其中,華北電力大學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鵬曾在本刊2016年11期發文認為,當前主要面臨四方面的挑戰:一是改革認識不一致,“各取所需”、“各自為政”和“各行其是”的現象仍然存在,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擺不正。二是改革底線不牢固,“管住中間、放開兩頭”體制架構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三是改革目標不清晰,完整的電力市場體系沒有得到制度性明確,品種單一、作用局限的電力中長期直接交易成為電力市場的化身。四是改革理論不堅實,面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電力改革和電力市場化建設沒有很好地回應社會關切。他認為,上述四個問題,都是原則性方向性極強的問題,認識不清、把握不準、處理不慎,都極有可能導致改革的混亂、停滯甚至倒退。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撰文認為,電改挑戰主要有三:其一,輸配電價的核算和落地非常艱難;其二,售電側改革可能埋下隱患;其三,成立相對獨立的交易機構也主要服務于電量的再分配。他認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必須將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將電力體制改革與國資國企體制改革、財稅體制改革與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緊密結合,將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切實轉移到依靠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道路上來。
電力市場化改革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尤其是在我國這樣一個體量巨大、高度集中的傳統電力計劃體制上改為現代電力市場體制,不能奢望一朝一夕之功即可完成。由于國情社情民情各不相同,我們也沒法借鑒發達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成功經驗。上一個十年,由國發“5號文”開啟的上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因為太多的爭議以及客觀條件的限制,改革進程半途而止。過去,人們總把其歸咎于改革相關方的不配合甚至阻擾。事實上,由中央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的電力體制改革,無論是政府、行業、企業還是用戶,最終利益訴求都是一致的,無外乎提高電力系統能效以及讓用戶共享改革紅利。之所以未能順利推進,其原因還是在于頂層設計的不完善和主體推動的缺位。而新一輪電力市場化體制建設仍會是一場漸進式的改革,我們不要指望通過這場改革來解決目前電力工業面臨的所有問題。
當前,電力體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區,繼續深化改革勢必會觸碰越來越多的利益再分配,也會遭遇越來越復雜的矛盾。為此,我們不妨另辟蹊徑,如同上世紀從安徽小崗村實踐探索出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樣,在新增配電試點的各工業園區探索如何建立相適應的電力市場化體系,由此倒逼全國范圍內的電力市場化體制的建設路徑。最終,通過電力市場化改革持續推動我國電力工業螺旋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