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 0評論 | 4497查看 | 2013-11-06 16:43:00
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383方案”改革設想備受關注。“383方案”即包含“三位一體改革思路、八個重點改革領域、三個關聯性改革組合”的新一輪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動方案。該方案也被廣泛認為與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有著密切聯系。在電力方面,方案顯示將“引入大用戶直購電,建立實時競爭發電市場,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雖然只是一個改革設想,但是該方案的公布,還是讓人們對于走過10年的電力體制改革有了新的期望,也讓電改再次成為熱議話題。
2002年開始的電改,制定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四大目標,不過,10年已過,也只是初步實現了前兩步。放眼整個能源行業,相比于煤炭和石油行業,電價的市場化改革也已落在了后面。那么原因何在?未來之路,又在何方?
電價問題突出
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被認為是未來電改的核心和主要任務。那么目前我國的電價是什么情況呢?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原副司長劉振秋介紹:“在上網電價方面,目前依然由國家發改委統一管理。但做了分類,有很大進步。”之前集資辦電,按投資進行還本付息原則定價。此后,“定價方式有了調整,變為按社會平均成本先定價格。”在2004年之后,所有火電投資新投產的機組,上網電價都執行標牌價標準。目前標牌價標準又延伸到核電;水電基本是一廠一價;風電分為四個區,也已有標桿價。
“不過,平均成本定價也有弊端,如今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劉振秋說,例如平均成本是多少很難確定。“另外,各電廠的機組在一個系統內的性質、作用不同,有的是調峰的,有的是電網末端支撐的,所以對于不同性質和作用的機組采用同一個價格,這種做法是不妥的;另外,不同機組的電能質量也是不同的,這在電價方面也沒有體現出來。”
另據劉振秋介紹,在銷售電價方面是國家管理,分網制定。“目前所有電網的銷售價格都由發改委來制定的。也是實施分類電價,如照明電價、工業電價和農業電價等。不過,現在分類不是很合理,并且近些年來也沒有做大的調整。”
另外了解,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我國實施了可再生能源附加政策,其附加標準是全國平均分攤的。“當時認為,可再生能源有正的外部性,所以統一加,但是如此一來,可再生能源多的地區占了便宜,自然環境本來就很好的地區反而吃了虧。”劉振秋說,例如在自然環境不錯的貴州地區,風力和太陽能資源并不豐富,相比而言獲得的補貼就少,在內蒙古等風力資源豐富的省份則獲得了大量的補貼。“所以,可再生能源附加標準全國統一是否合理是值得研究的。”
對此,多位業內人士均對記者表達了類似看法。另外,在脫硫、脫硝等電價補貼方面,都存在標準過低、“一刀切”等問題。
電價不能簡單放開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策劃是非常好的,把廠網分開、輸配電分開,實現各個環節的競爭,打破電力行業壟斷。”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財務部價格主管史可佳表示,“電力體制改革進行了十年,至今只是把電廠和電網分開了,輸配電還沒有分開,統一調度權仍在電網。雖然分成了南方電網和國家電網兩個體系,但這是按區域分的,而不是在同一個區域形成競爭。對于發電企業來將,電價是被國家管住的,電廠之間是互相競爭的,但在電網一方還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沒有被打破。發電企業在跟電網的博弈中,想得到合理的價格比較困難。”
劉振秋認為,雖然目前的電力行業還有諸多問題存在,但是從資源優化、行業效率、安全和行業財務狀況等評價標準來講,“此前的電改還是成功的。”他說,“但是如果停滯下來,改革的成本會加劇,把改革效率慢慢吞嚼掉。”
當前供應端和銷售端矛盾都比較集中。有觀點認為電力改革的阻力在價格司,電價一直沒有市場形成機制。
對此,劉振秋認為:“電改的阻力并不在價格司。應該從經濟學角度分析問題,而不要表面化。電價改革是電改的核心。但是很多事情要有先決條件,而不是簡單地放開價格。”據他介紹,十二屆三中全會經濟體制改革中提到,價格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價格改革伴隨體制改革,出現了價格雙軌制,價格雙軌制降低了體制轉換成本。同時伴隨著企業改革,企業逐步成為市場核心后,對價格有反應,然后放開計劃,不斷增加計劃外比重,最后到市場化。“所以不能簡單放開價格,而是采用漸進化道路。”
劉振秋認為,市場本質是自由選擇、自由交易。“目前發電量由調度定,調度由地方經委定每個機組的一年可調電量。更荒唐的是,一些地區搞煤電互保,用多少本地煤給多少電量,在這種情況下,價格不能放開。簡單的價格放開不能形成市場。”他說,在任何一個國家,沒有廠網分開后,已經建立了競爭市場的,還政府管制價格,我國獨此一份。“我國建立了標桿制度,在經濟管制上是創新,但是不可能管好,否則不需要建立市場了。標桿價格有很多問題。同時,標桿價格使政府的自由裁量權大大減少。”
2002年電改目標仍是努力方向
對于未來電改,國內諸多業內專家和機構都已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課題和方案。此次“383方案”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之際公布,其所涉及的電力行業改革的基本思路,也因此備受關注。
“383方案”明確,在基礎產業領域,以打破壟斷、促進競爭、重塑監管為重點,加快改革。改革的重點是放寬準入,“形成競爭性市場結構”,同時“在自然壟斷環節形成有效監管”。對電力行業更是制定了明確的行動方案:“引入大用戶直購電,建立實時競爭發電市場,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383方案”稱,“建立實時競爭發電市場,開展‘競價上網’,形成以雙邊合同市場為主、實時競爭市場為輔的競爭性電力市場。推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上網電價由發電市場競爭或發電企業與大用戶雙邊合同確定;輸配電價實行政府管制,形成直接反映電網企業效率的獨立輸配電價;居民和中小工商業銷售電價仍實行政府指導價。率先實現輸配業務的財務分開,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輸配完全分開。”
可以看出,該方案仍是沿用2002年電改制定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思路和目標。在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之后,競價上網、輸配分開也成為了該方案的著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