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先見能源智庫 | 0評論 | 4613查看 | 2016-01-07 17:56:00
文件規定“形成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的新機制,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在獲得政府補貼的條件下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可再生能源可參與電力市場,鼓勵跨省跨區消納可再生能源。”“擁有分布式電源的用戶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整合互聯網、分布式發電、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促進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互動,向用戶提供智能綜合能源服務”,這樣的售電公司為客戶提供的清潔電力和增值服務,在市場上是有競爭力的。
本次電改方案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推動能源轉型,而能源轉型的核心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在本次發布的6份配套文件中,對可再生能源在新的形式下的發展路線進行了系統的規劃,為可再生能源行業指明了發展方向:
政策保障→有限市場化→全面市場化。
第一步:配套文件從整個電力系統層面對可再生能源設計了發、送保障制度。
1.保障性足額收購。
此次電改配套文件對分布式風、光電源給予了足夠的重視,“擁有分布式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用戶通過供電企業足額收購予以保障,目前不參與市場競爭”。分布式電源將是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
2.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和統一調度。
我國目前整體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電力消費供大于求,尤其對于工業薄弱的西北地區,在特高壓外送線路容量有限的情況下,建設在此地的大型集中式光伏發電、風力發電正經受著棄光棄風的考驗,此次電改配套文件,結合之前發布的《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建立優先發電制度,并通過統一預測出力,做好電力電量平衡,促進清潔能源優先上網:
“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發電”。堅持節能減排和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在確保供電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水電和規劃內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發電上網,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
“調度機構統一負責調度范圍內風電、太陽能發電出力預測,做好電力電量平衡工作,……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促進清潔能源優先上網。”
同時,政府用行政手段明確“修訂火電運行技術規范,提高調峰靈活性,為消納可再生能源騰出調峰空間”。
3.加強電力外送
文件規定跨省跨區送受電中原則上應明確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比例。
政府在組織制定年度跨省區送受電計劃時,應切實貫徹國家能源戰略和政策,充分利用現有輸電通道,增加電網調度靈活性,統籌考慮配套電源和清潔能源,優先安排清潔能源送出并明確送電比例,提高輸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同時,對可再生能源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文件——《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正在起草過程中,此文件將對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能源輸送中的比例進行明確,大大保障了可再生能源電量及收益。
第二步:在有效保障制度的情況下,鼓勵可再生能源嘗試參與市場競爭。
1、帶補貼的市場化
文件規定“形成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的新機制,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在獲得政府補貼的條件下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可再生能源可參與電力市場,鼓勵跨省跨區消納可再生能源。”“擁有分布式電源的用戶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
結合已有的政策,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豁免發電業務許可證,免交政府性基金,免系統容量費,享受電價補貼,如此參與市場競爭,還是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的。
2.優先發電權可轉讓
文件規定,“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合同可轉讓”,這是給予可再生能源的優惠政策。
3、參與市場競爭的方式
政策規定允許火電、水電參與直接交易;鼓勵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嘗試參與;
“整合互聯網、分布式發電、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促進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互動,向用戶提供智能綜合能源服務”,這樣的售電公司為客戶提供的清潔電力和增值服務,在市場上是有競爭力的。
(1)參與方式:直供電和售電公司委托代理。
根據直接交易準入條件: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單位能耗、環保排放均應達到國家標準。2、擁有自備電源的用戶應按規定承擔與自備電廠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3、微電網用戶應滿足微電網接入系統的條件。
分布式風電、光電屬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且部分分布式電源屬于微電網范疇,符合直接交易條件,擁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源的單位可以自行成立售電公司進行直接交易。(但電力市場前期,售電公司成立門檻較高。)
根據委托代理規定:擁有分布式電源或微網的用戶可以委托售電公司代理購售電業務。
(2)結算方式:電網結算轉付,降低風險。
文件規定:電網企業按規定向交易主體收取輸配電費用(含線損和交叉補貼),代國家收取政府性基金;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結算依據,承擔市場主體的電費結算責任,保障交易電費資金安全。
第三步:可再生能源平價上網后的全面市場化。
隨著可再生能源相關技術的發展,市場的成熟以及政策法規的完善,可再生能源將逐步擺脫發電成本高企的情況,實現平價上網,完全市場化,與其他能源公平競爭。
目前的電改配套方案對于可再生能源的消納還是政策性收購為主,市場化為輔,隨著輸配電價試點從深圳和內蒙古推廣到全國,隨著現貨市場的逐步形成,在分時電價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支撐下,促進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場機制終將成為推動能源轉型的主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