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綜合開發研究院 | 0評論 | 3366查看 | 2018-04-09 14:28:51
隨著《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公布及一系列政策的完善,制約新能源電網接入與消納等問題得到化解,電力體制改革進入加速階段。
預計到“十三五”期末,我國電能總供給能力預計將接近10萬億千瓦時,基本能夠滿足2030年的全社會用電需求,電力總量過剩呈常態化。
電改持續深化為新能源高質量發展鋪平了道路,新能源行業應由增量替代向存量替代過渡,為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作出更大貢獻。
黨的十九大報告科學地分析了近年來國內外形勢變化和我國各項事業發展要求,系統地回答了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戰略布局和發展方向等基本問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指明了前進方向。在全國“兩會”期間,能源電力領域得到了充分討論。在新時代,面對新形勢、新矛盾、新任務,如何實現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是作為高端智庫的銀湖新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必須深入思考的問題。
1. 電力體制改革進入加速期,新能源發展的市場和制度性環境不斷優化
深入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是當前能源電力行業的工作核心。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新能源電力發展的瓶頸已從以往技術裝備和開發能力的約束,轉變為市場和體制的制約,突出體現為當前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的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困難。
針對制約能源電力高質量發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提出電價改革、電力交易體制、交易平臺建設、發用電計劃、售電側改革、電網接入、電力規劃監管等七大任務,拉開了新一輪電改序幕。三年來,在9號文的指引下,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相繼發布一系列文件,推動了輸配電價改革、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售電側放開、電力交易機構與平臺建設、發用電計劃放開等一系列改革,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不斷完善。
近一個月來,電改進入加速期的特征更加明顯。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3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出臺《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3月2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3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公布了2018、2020年各省級行政區域總量配額及非水電配額指標的分配方案,并明確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制度。至此,9號文提出的七大任務有了更加全面和系統的實施細則,公平開放、高效透明的電力市場體系框架基本建立,電力體制改革進入全面落實期和改革加速期,新能源公平參與電力市場、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市場體系和體制機制日趨完善。
2. 電力行業總體過剩狀態可能持續十年以上,改革是長期過程
電改加速,為能源轉型奠定了基礎,但新能源成為主力電源仍不得不面臨電力總量過剩的整體環境、改革進入深水區的制度環境、自身實力亟待加強的競爭環境。
我國電力產業歷經十余年的迅猛發展,全社會電能供給已由短缺時代轉入總體過剩時期,且此等供求失衡狀態極有可能持續10年以上。從供給側觀察,2017年底全國電力總裝機超過17.8億千瓦,總產能突破8.3萬億千瓦時;綜合考慮在建項目、潛在新增和退役機組情況,到十三五末電能總供給能力預計將接近10萬億千瓦時。從需求側觀察,2017年全社會用電總量6.3萬億千瓦時,不考慮電能替代等新增因素,綜合宏觀經濟發展水平、高能效發展進程,按傳統電力彈性系數估算,我國全社會用電總量大約至2030年才達到10萬億千瓦時。
在總量過剩的背景下,新舊能源替代與結構優化是長期過程,電力體制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化。
首先,調結構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國電力結構以火電為主,火電行業承載了太多員工的就業問題、社會問題以及地方發展問題,一蹴而就全部轉成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是不切實際的,在綠色低碳能源轉型路上,新舊能源的統籌協調發展,將是長期需要考慮的問題。
其次,電力體制建立在傳統火電基礎上,改革仍需面臨眾多“硬骨頭”。煤電等傳統電力長期占據我國電源主力和新增裝機主力,發、輸、售、配、用等電力各環節建立在火電基礎上,中央、地方、電網、發電企業之間的關系也基于火電而動態博弈。電力體制要重塑,在技術、標準、體系等各方面都需要繼續深入完善,《能源法》、《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體系正在編制修訂,輸配分開、電網調度中立等制度性改革仍需探索,建立一個綠色低碳、節能減排和更加安全可靠、實現綜合資源優化配置的新型電力治理體系,改革仍在路上。
第三,新能源電力仍需提升競爭能力。電力體制改革雖然對綠色低碳的新能源的發展更加有利,但整體上是要建立公平高效的市場環境。新能源雖然技術上得到了突飛猛進,但發電成本仍然較高,平價上網仍需時日,推動技術成本和非技術成本的“雙降”是當前新能源電力提升競爭力的關鍵。此外,以往在政策的刺激下,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實現了超常規擴張,重“千瓦”而忽視“千瓦時”、重“量”輕“質”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在環境保護壓力趨嚴、資源開發約束趨緊的情況下,新能源電力需要進一步做好內功,提升技術含量和質量把控能力。
3. 抓住電改加速機遇,推動新能源增量替代向存量替代過渡
新舊能源替代盡管是長期過程,但“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發展戰略不會動搖,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的持續演繹方向不會改變,電力體制改革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也將持續完善,隨著舉國精準扶貧、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不斷深化,新能源產業蘊育著巨大的發展機遇。
從供給側來看,機會來自于電能結構調整。根據國家電力發展戰略,到2030年清潔低碳電能占比應超過30%,電能結構調整將為風電、核電、太陽能發電產業釋放出7億千瓦以上的發展空間。根據能源的發展形勢,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可能會有較大幅度上調,到2035年,能源需求增量有望全部由清潔能源提供,新能源發展進入增量替代階段。2035-2050年,全面構建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現代能源體系,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進入全面存量替代階段。
從需求側來看,清潔供暖、電能替代、智能制造和新型服務業,是根本性扭轉當下電能需求增長疲軟的希望所在。清潔供暖方面,僅去年十部委發布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一項,等效電能需求增加3750億千瓦時,若推及全國,需求增量在萬億千瓦時以上。電能替代方面,包括電動交通在內的民生保障領域消費革命,到2020年將新增電能替代4500億千瓦時。新興產業方面,包括大數據、云計算、量子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型服務業或智能制造業,均對電能有著極大的需求,無疑隨著創新型國家建設和鄉村振興計劃的實施,將為新能源產業帶來巨大的發展空間。
從技術層面看,信息技術、控制技術、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應用,從來沒有一個時候能像現在這樣跟能源結合得如此緊密,抓住技術變革機遇是贏取更廣闊市場的根本。當前,風電、光伏集中式電站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方向轉變,隨著分布式電力生產方式日趨成熟,新技術與新能源的結合,使得分散化電力比集中式電力更安全、經濟、可靠,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分布式儲能、多能互補、智能微電網等技術的突破,新能源的跨界融合將成為趨勢。
從制度側來看,電力體制改革的持續推進,為新能源產業贏取內外部兩個市場創造了條件。內部市場方面,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售電側改革、自備電廠改革等現有改革的推進,以及未來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的建立、增量配電市場的放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完善,為新能源參與存量市場競爭提供了開放的發展環境,也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光熱發電、海上風電、電力扶貧、新能源供暖等增量市場提供了增長空間。新能源電力可以發揮環境友好的競爭優勢,通過技術與商業模式創新降低成本,實現比煤電等高碳電力更強的競爭能力,推動國家能源轉型,在電氣化加速、電能替代加速的窗口期贏得更大的國內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