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 0評論 | 4070查看 | 2015-11-04 09:43:00
日前,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以下簡稱《討論稿》),并于10月29日召開座談會研究調整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討論稿》明確提出,在“十三五”期間,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將隨著發展規模逐年下調,以實現《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年-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風力發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的目標。
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具體調整為:一類資源區價格從現行的0.9元/千瓦時,逐年下調為0.85元/千瓦時、0.82元/千瓦時、0.79元/千瓦時、0.76元/千瓦時和0.72元/千瓦時;二類資源區價格從現行的0.95元/千瓦時,逐年下調為0.92元/千瓦時、0.89元/千瓦時、0.86元/千瓦時、0.83元/千瓦時和0.8元/千瓦時;三類資源區從現價1元/千瓦時,逐年下調為0.98元/千瓦時、0.96元/千瓦時、0.94元/千瓦時、0.92元/千瓦時到0.9元/千瓦時。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業界人士并不愿就“補貼下降”進行評論。在一番采訪后,唯有晶科能源副總裁錢晶向《證券日報》記者明確表態,“擬定的下調力度,對于光伏企業來說,并不是個利好消息”。但與此同時,她也坦言,“相比之下,作為企業,我們更關心補貼能否及時發放”。
“十三五”目標初定1.5億千瓦
在不久前召開的“2015中國光伏領袖峰會”上,關于光伏產業的“十三五”規劃,工信部電子司電子基礎處副處長金磊透露,正在制定的“中國制造2025”相關文件以及“十三五”規劃將對光伏產業進行重新布局,同時加速推動產業的創新,并進一步調整、完善相關補貼等政策。
近年來,在管理層的大力扶持下,中國光伏市場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578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3007萬千瓦,分布式光伏571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已完成“十二五”3500萬千瓦的目標。
而一切并未止步,隨著十八屆五中全會的召開,市場普遍預期“十三五”規劃中新能源目標上調基本確定,相關行業的發展目標將比“十二五”規劃中展望的數值大幅提升,太陽能發電有望達到1.5億千瓦,風電2.5億千瓦-2.8億千瓦(上調幅度仍存爭議)。
同時,根據最新公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確定的2020年的太陽能發展目標,國家將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到2020年,光伏裝機將達到1億千瓦左右。
管理層協調補貼發放問題
“‘十三五’光伏裝機目標初定1.5億千瓦,以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以此目標倒推,‘十三五’期間每年需新增約2000萬千瓦左右的光伏裝機,大幅高于此前的平均水平。”在錢晶看來,“光伏裝機目標上調,都是按照非化石能源占比倒推下的選擇。相對于其它新能源模式,光伏發展空間最大”。
但不久前,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董秀芬處長也曾就光伏于“十三五”其間面臨的挑戰進行了歸納:首先,經濟性仍然制約光伏發電發展,到2020年用戶側實現平價,但發電側平價還難以實現;第二,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是制約發展的關鍵問題;第三,適應光伏發電規模化發展的管理體系有待完善;第四,適應光伏規模化發展的配套產業服務體系尚未建立等。
針對光伏裝機快速增長中面臨的棄電、補貼、稅收等問題。董秀芬表示,能源局也在協調有關部門,針對稅收以及補貼資金的來源進行溝通,針對性提出對策,并在未來逐步完善政策。未來還將通過實施重點經濟帶、重點生態保護區高比例光伏應用,光伏發電綜合利用基地,大型光伏發電基地、適度增加外送型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光伏發電綜合治理與“領跑者計劃”示范工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工程,光伏扶貧工程等六項重點工程推動光伏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