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 | 0評論 | 18182查看 | 2013-07-18 17:18:32
一、輿情綜述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用擬再次上調
6月26日,《經濟參考報》報道,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主要來源,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有望從8厘/千瓦時上調到1分6厘/千瓦時,這意味著每年至少可實際征收400億元左右的資金。目前該方案已上報,如果順利最快可能在7月前后出臺。6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也報道稱,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用擬再次上調,從現在的0.8分/千瓦時調整為1.6分/千瓦時。
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存較大缺口
媒體報道,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缺口為13億元,2010年缺口20億元,到2011年缺口已達100多億元。2012年更是增至200億元左右。
有專家指出,電價附加存在征收不足的情況,而且目前征收的金額多用于風電補貼,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發電較少。
另外,補貼發放不及時也是目前存在的問題。據報道,早在2009年,相關部門就發現電價附加費不夠補貼新能源發電企業了,一些企業發完了電領不到補貼的情況日益突出。即便是新能源發電央企,也面臨著不少的補貼欠賬。中國節能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一位高層2012年底曾表示,“有的電站甚至連2007年的補貼都沒有拿到。”有國家能源局官員稱,補貼不能及時到位,影響最大的是生物質能企業。因為要買秸稈,沒錢就沒法運行了。
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擴容已是必然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來源主要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簡稱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由財政部主管)和依法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以下簡稱電價附加,由國家發改委主管)等。新能源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國內的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
電價附加從2006年開始征收,最初是2厘/千瓦時,2009年11月提高至4厘/千瓦時,2011年12月提高到8厘/千瓦時并一直延續至今。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從去年年初就對全國新能源發電上網補貼進行摸底統計,以尋求解決資金缺口的方案。今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再次明確,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保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按電量補貼的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擴容已是必然。
擴大新能源基金規模利好可再生能源產業
業內普遍認為,擴大新能源基金規模,用以填補資金缺口,對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產業將是較大的利好。此外,也有一些業內專家建議通過征收資源稅、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等方式來解決新能源基金不足的問題。
二、輿情傳播
中電傳媒輿情監測室監測數據顯示,以“可再生能源 補貼”為關鍵詞,自2013年6月17日起至2013年6月26日,共監測到相關網頁179萬條,其中新聞信息約760條,博客約781條,論壇約8430條。
媒體信息走勢圖
解析:6月14日,國務院提出6項支持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措施,其中一條為“完善光伏發電電價支持政策,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保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按電量補貼的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6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的《新能源基金擴容 光伏進入“度電補貼”時代》和《第一財經日報》的《電價附加難填光伏補貼缺口》報道影響較大,被大量轉載。之后,信息量有所下降。
6月26日,《經濟參考報》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有望翻番》在網絡熱傳,轉載量達到百條以上。
6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的《新能源補貼缺口超百億 可再生能源電價擬上調》報道使輿情進一步發酵。之后信息回落,但仍保持一定的關注度。
三、媒體及專家評論
媒體和專家對指出了新能源補貼領域存在的問題,并對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進行了剖析,同時也提出了各種建議。
1.可再生能源補貼存在的問題
可再生能源基金存在不足
2012年我國的可再生能源基金有財政部的專項資金約100億元,電價附加差不多有200多億元,但是隨著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的不斷發展,基金還是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可再生能源裝機量的需求。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趙玉文6月27日接受采訪時表示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無法足額征收。按規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除了西藏地區免收外,其他各類用電全部銷售電量,包括自備電廠用戶和向發電廠直接購電的大用戶均應被收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最初為1厘/千瓦時,到2011年12月1日漸次調整至8厘/千瓦時(但居民生活用電維持1厘/千瓦時水平)。2011年,全社會用電量4.7萬億千瓦時。如能全額征收,2011年當年應征收總額約200億元,實際征收約100億元。2012年應征收額度為400億元,實際征收可能在200億元左右。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經濟司副司長范必2月21日接受采訪時表示
光伏、生物質能補貼欠缺更嚴重
按8厘/千瓦時的標準,理論上每年應收電價附加約400億元,但由于各種減免政策政出多門,征收過程管理不規范,發展基金實際年收入不到200億元,而且其中約180億元用于風電補貼,而用于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則嚴重不足。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6月26日接受采訪時表示
可再生能源補貼發放不及時
補貼拖欠讓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流動資金緊張。補貼部分支付周期過長,少則一年到一年半,多則拖欠長達三年之久。企業應收賬款增長超過了收益增長,使得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面對非常高的償債壓力。可再生能源附加和補貼都不能足額到位,政府拖欠發電企業的收入,嚴重影響了政府信用,導致了發電企業拖欠制造商設備款,設備制造商拖欠零部件制造商的采購款,導致嚴重的三角債和企業資金鏈緊張,從而增加了企業融資費用,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
——全國政協委員、協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共山3月5日接受采訪時表示
2.存在問題的原因思考
光伏全額上網遇技術資金雙挑戰
在2006年的我國《可再生能源法》中,全額收購這一點就已被提及,但執行情況并不好。盡管電網有不少技術性難題還需要克服,但相信政府仍然是知道這些問題的,也并非電網無法解決。
——民生證券分析師王海生6月17日接受采訪時表示
電網全額收購光伏發電量的另一個助推器,則要看可再生能源基金到底能有多少。這樣電網公司購電的內部動力或許更強。畢竟現在的光伏電價仍要大大高于普通煤電價格,電網作為企業,其會更多地考慮企業盈虧情況。
——6月17日《第一財經日報》
地方的事,中央的錢
近幾年來,為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我國推行了各項經濟激勵政策,如稅收減免、價格優惠、投資補貼等。2006年以來,國企、民營紛紛“跑馬圈地”,掀起一股“風電投資風暴”。但血拼之后有些中標企業往往因為沒有利潤空間最終放棄項目。部分地區投資風電只拼裝機容量,卻不考量上網電量。國家能源局官員稱,“現在增長得太快了,控制不住了,現在發展得完全超過了預期”。
新能源投資在各地風起,也緣起于2004年國務院下放投資權限、進行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光伏產業、生物質能產業都是新起之秀,當時沒有列入投資項目目錄中,長期以來由地方核準備案。國家能源局的官員說,“項目核準權限在地方,補貼的權限又在中央。這就是地方辦事,中央掏錢。地方要搞GDP,弄了很多新能源項目,都擠著要錢,哪兒有那么多錢?”
——2012年11月26日《山東商報》
3.意見建議
建議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費
就在基金缺口達到百億元的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