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0評論 | 4643查看 | 2012-11-28 12:07:00
市場熱議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由于政策的復雜性,年底前出臺的可能性甚微。昨日(11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能源局一位司局級官員處獲悉,《辦法》目前還在起草過程中,征求意見、報批的階段都還沒到,談論何時出臺為時尚早。
此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11月15日在2012北京國際風能大會暨展覽會上表示,要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創新初步建立起適應新能源大規模發展的電力運行體系和政策法規制度,國家能源局將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促進風電全額保障性收購。
企業將強制承擔義務
據國家電網統計,過去五年,風電裝機容量年均增速翻番。到2011年,中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和新增裝機容量,雙居世界首位。
風電的高速發展帶來的棄風現象,通道建設滯后,調峰火電上網電價補償機制,脫網事故,地方政府無序建設等問題已引起了國家主管部門高層的注意。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北京國際風能大會表示,加快風電發展須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和束縛,能源局將加強電力系統建設,擴大配置風能資源的范圍,建立更大區域的風能市場,推動風電在更大的電力市場中消納。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上周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討論稿)》今年5月已經制定完成,主要內容為,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超過500萬千瓦的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均有強制承擔除去水能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指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發電配額指標的相關義務。
孟憲淦表示,按照討論稿將全國劃分為4類地區,內蒙、甘肅、吉林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10-15% ,北京、天津等比較豐富的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6%,江蘇、湖南等一般豐富的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3%,浙江、湖北等不太豐富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1%。
“配額百分比目標定的太高會實現不了,而定的太低也沒有太大意義。” 孟憲淦說。
各方利益難平衡
華電集團總部一位中層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去年年中曾經看過這份草案的討論稿,歷時一年多不能出臺原因是各方分歧比較大,涉及到各相關方面的利益牽制。尤其是對于強制承擔此項義務的發電集團的總裝機容量標準,以及強制承擔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百分比分歧較大。
他稱,相對于火電占比較重的五大電力,一些獨立的發電集團火電份額本來就小,它們就比較占便宜。
國電集團總部一位熟悉投資業務的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包括水能在內的可再生能源已占集團總裝機容量的20%以上。目前來看光伏不盈利,集團不愿意投資,只能投資風能,但集團旗下各個風場的盈利情況千差萬別,有盈有虧。主要是現在風資源成熟的風場基本已被圈完,如果配額定的過高,我們還能往哪投呢?
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米樹華11月5日在新能源效益監管通報暨經濟運行促進會上再次強調,必須千方百計地提高新能源機組出力,特別是限電嚴重的地區,要加大溝通力度,千方百計搶發電量,重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申報結算工作;嚴格控制融資成本,用好政策,降低財務費用;嚴格控制負債率,優化資金流向;加大CDM申請力度,增加利潤來源;嚴把項目開工關。
全國并網風電裝機的機組利用小時數從2010年的2047小時下降到2011年的1903小時,減少了144小時,降幅7%(當年火電同比上升263小時)。
“無論對于電網通道還是風場開發商來說,風場的利用小時數遠低于火電,所以對比火電,我們有投資回報的考量。” 上述國電集團總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發電集團出于盈利的考慮對政策有顧慮,而電網企業更擔憂收購新能源對電力供應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一位前任中層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電壓正常后,若依然有風電在頂,造成的高電壓,超過10%就會跳閘。由于新能源的間歇性,帶給調度很大技術難度。
而國家主管部門多位高層官員也曾對記者表示,“發展新能源,不能以損害電網安全生產為代價。風電建的太快,電網建的太慢確實有問題;但不能夸大這個問題,更不能拿正確的事情,反駁別的正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