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根據《辦法》規定,由市場監管總局會同生態環境部盡快批準一批審定與核查機構,為項目業主申請項目和減排量登記提供審定核查服務。這意味著時隔五年中國的碳市場供需格局將進一步被完善,CCER的啟動勢在必行。
CCER,是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的簡稱,指對中國境內由可再生能源項目、節能項目、提高效能項目、林業碳匯項目、甲烷等溫室氣體利用項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項目等對溫室氣體減排產生貢獻的項目進行量化核證。經過簽發的CCER和盈余配額一樣進入碳交易市場,高排放企業在初始免費配額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從其他履約企業處購買配額,或用購買/自主開發的CCER項目進行部分抵消,以達到最終實際碳排放量的抵扣。
從這個角度來說,CCER是碳市場中的所謂“自愿市場”。事實上,CCER的出現是在現有的碳市場框架體系下,對做出自愿減碳貢獻者的補償和獎勵。
中國的CCER經歷了三個主要的發展階段:
圖注|CCER發展史
“如果說,火電、石化等傳統行業,可以通過全國碳市場的力量倒逼減排,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本身并不排碳,能不能參與減排?CCER就是一條兼具生態、經濟效益的途徑。”
碳排放權交易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專家黃錦鵬解釋說,CCER是一種經官方審定、由減排項目業主主動創造的溫室氣體減排量,對可再生能源項目尤為利好。“比如一個風電項目運行一年相當于減排10萬噸二氧化碳,那么業主就可以手握10萬噸的CCER進入市場,賣給需要排放配額的企業,即可獲得收益,由此激發主動減排的積極性。”
CCER既然多方利好,為何在2017年中途叫停?
國家發改委2017年發布公告,表示“暫緩申請受理”CCER,是因為存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
圖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CCER的本質是鼓勵多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力、少用化石能源發電,助力推動全社會整體減排。但從2012年運行以來,CCER價格偏低,并不能反映真實碳減排成本。根據路孚特相關數據表明,截止至2021年,8個試點城市中,北京碳均價最高,高達60元在以上;深圳碳均價最低,最低至10元左右;大部分試點城市碳均價維持在30元左右。
根據路孚特碳研究數據,從2012年CCER交易開啟,至2017年暫停新項目受理,國家發改委共簽發了約80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CCER,但是五年來僅消化掉約3200萬噸。
圖注 | 中國試點碳市場2021年碳成交情況
從2012年開始,雖然中國在8個地方開啟了試點碳交易市場,但實際對于碳排放交易使用比例等方面有所限制:深圳、廣東、湖北、天津、福建的抵消比例可以達到10%,重慶為8%,北京、上海分別只有5%、3%。另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抵消比例不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這就造成了區域碳市場成交均價差異較大、彼此不相連通的區域碳市場,導致了碳價格功能失效,碳價長期低迷,存量較大。
但事實上,CCER所帶來的減排效益卻不低于碳配額交易價格。
同時,CCER項目質量和碳數據的真實性問題有待考究。在2017年CCER市場暫停之前,一些CCER項目被爆出存在報告和數據造假的問題,從而損害了整個市場的信譽和可信度,導致政府決定暫停CCER項目的發行和交易,并進行整頓和審查。
但從碳市場的完整性來說,CCER是不可或缺的交易標的。相比只有溫室氣體重點排放企業獲得的碳排放權配額的交易,CCER市場所具備的自主自愿并共享減排效益機制,才能讓溫室氣體重點排放企業之外的企業更有動力積極實踐各類減排項目。因此,CCER何時重啟、如何重啟的動向,尤其引人關注。而在2022年初,CCER項目的價格高達每噸45元,也讓不少企業嗅到了碳交易市場的商機。根據路孚特碳研究數據,按照現行規定,存量CCER可用于抵銷最高5%的應清繳配額,而首個履約周期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企業,一舉就消化了3300萬噸存量CCER,超過了2012-2017年的總存量,這也為CCER的歸來奠定了基礎。
而今年CCER重啟信號釋放,將又會對企業帶來怎么樣的沖擊呢?
由于計算碳排放減少量時,不同行業需要采用不同的數據核算方法。10月24日晚,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的首批項目方法學,包含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修復四個領域。但實際上,首批的這四個方法學明顯偏向于央國企,并不利于小型企業進入碳市場。
圖注 | 關于印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圖源 | 生態環境部
其中,四種方法學里較為受到關注的方法學是并網海上風電、并網光熱發電的兩個方法學,都是通過替代所在區域電網的并網發電廠及其新增并網發電廠的化石燃料燃燒,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但實際上,并網海上風電和并網光熱發電項目,并不一定適用小企業的減排場景。
首先,并網海上風電和光熱發電項目通常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對于小型企業來說,籌集這樣的資金可能是一個挑戰。相比之下,大型企業例如國央企通常有更多的財力和資源來承擔這種高額投資。同時,并網海上風電和并網光熱發電項目,涉及復雜的技術和專業知識,包括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等方面,小型企業可能沒有足夠的技術實力和專業知識來處理這些復雜的任務,需要依賴外部專業團隊的支持,而大型企業通常可以通過規模經濟效應來降低成本。
比如說紅樹林修復項目,在實際實施的過程中可能會對生物多樣性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企業實際運營需要與其他減排措施相結合使用。
目前,中國紅樹林面積已達43.8萬畝。海南、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均有分布。廣東則是中國紅樹林面積最大的省區。盡管紅樹林植被修復項目通過人工種植紅樹林植被,增加紅樹林生物質和土壤有機碳的碳儲量、實現二氧化碳的清除,成為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和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的重要措施。全國首個紅樹林保護碳匯項目也成功以每噸485元的價格拍賣。
然而,我們面臨的問題卻是人工紅樹林復植的存活率較低。據統計,過去十年內廣西本地紅樹植物復植的平均存活率往往不超過40%。適合紅樹林生長的土地和混種方式、地勢和潮汐水位、物種的選擇以及有害生物和人類干擾的程度都是影響紅樹林生長的重要因素。此外,一些灘涂是水鳥遷徙的高潮位停歇地,提供覓食和休息等功能;而其他灘涂則分布著大量的蟹類、貝類和節肢動物等生物。如果在這些灘涂上恢復紅樹林,反而會破壞這些生物的棲息地,導致物種數量減少,進而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的減少。因此,企業在制定和實施減排策略時,應綜合考慮紅樹林修復項目與其他減排措施的協同效應。
另外,不同綠色機制之間也有待協調。
在一些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中,既可以獲得綠證,也可以獲得CCER。例如,一座風力發電項目可以同時獲得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證和通過減少碳排放所獲得的CCER。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表示:“未來究竟參與CCER還是綠電交易,企業很有可能面臨二選一的狀況。一個電站既賣CCER又賣綠電,目測可能性很小。如果選擇參與CCER,項目需要額外投入成本,加上當前政策不明,還有可能面臨價格不及預期甚至賣不出去等問題。”
雖然CCER簽發的重啟至今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其規則已經被相關部門勾勒出了基本輪廓,歸來呼之欲出。但實際在方法學落地的過程中,又有多少小型企業可以占到一席之地?CCER在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時代,又即將面臨新一輪的市場檢驗和調整。
參考資料:
雙碳戰略聯盟:如何評價紅樹林修復入選首批CCER方法學?
遠東資信: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歷史、現狀與未來。
中歐碳中和:第一批CCER方法學或開放,包括這4類項目。
以勒標準:CCER重啟在即,一文讀懂CCER的歷史、現狀和未來。
路孚特: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回顧與展望。
中外對話:徐楠,CCER復出:中國碳市場的2022懸念。
國家自然資源部、林草局: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
保爾森基金會、老牛基金會、深圳市紅樹林保護基金會:中國紅樹林保護及恢復戰略研究報告。
保爾森基金會、中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老牛基金會:中國濱海濕地保護管理戰略研究項目。
阿拉善SEE八桂項目中心:紅樹林修復項目的思考——如何種好一顆紅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