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評論 | 4449查看 | 2015-12-14 10:06:00
當地時間12月12日7點多,雷鳴般的掌聲響徹巴黎市北郊的布爾歇展覽中心。歷經13天的艱苦談判,隨著大會主席敲下手中的小錘子,《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5個締約方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宣告圓滿結束。
在全球媒體注視中誕生的《巴黎協議》共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體現了“公平、正義、全面、平衡”的原則,為開啟全球綠色和低碳發展的新征程提供了法律基礎。
圖:法國外交部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比尤斯(左五)和其他代表(來源:新華社)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對于巴黎氣候大會談判進程的貢獻不可忽視,為推動達成《巴黎協議》做出了積極貢獻。從去年北京APEC峰會開始,中國與美國、歐盟、法國及很多主要發展中國家聯合行動,宣布了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和聲明,為巴黎氣候談判內容和進程奠定了良好基礎。
與此同時,中國積極推進南南合作,從資金到能力建設,自愿為其它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也為目前尷尬的國際氣候資金池提供了有益補充。此外,中國國內在新能源和低碳經濟發展方面持續探索,在巴黎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展現的建設性和靈活性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為推動《巴黎協議》的達成做出了積極貢獻。
協議體現了共區原則,基本滿足了各方關切
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巴黎協議》在力度和總目標方面,堅持了協議的科學性,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同時也考慮到小島國等一些國家的關切,將“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寫入協議。全球將盡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的碳中和發展戰略。
《巴黎協議》充分體現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指出各方都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并在資金、技術、能力提升方面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幫助后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對于各締約方普遍關注的透明度問題,《巴黎協議》規定,從2023年開始,每5年將對全球行動總體進展進行一次盤點,以幫助各國提高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實現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長期目標。
關于資金問題,《巴黎協議》明確要求發達國家締約方必須為協助發展中國家締約方減緩和適應兩方面提供資金資源,從而平衡了減緩和適應的相互關系,強調了發達國家應承擔的歷史責任,有義務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提升的支持。也希望其它國家根據自己的能力,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提供資金支持。
在法律約束力方面,根據協議規定,其生效的條件是至少55個公約締約方批約,且這些締約方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總排放量至少55%。
新協議的幾個亮點
《巴黎協議》包含幾個新亮點,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出了更高的目標。
展示了締約國各方提高減排力度的意愿,經過長時間的爭論,協議最終還是寫入了“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的內容。
提出了加速全球低碳發展進程的要求,協議明確了到本世紀中葉,全球實現碳中和。這意味著,2050年左右,人類排放的二氧化碳要與大自然吸收的二氧化碳相當,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碳中和。
平衡了減緩和適應的關系,協議第一次明確了發達國家不僅要為“減緩”,也要為“適應”提供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在法律約束力方面降低了協議生效的門檻,協議規定只要55個國家批準就可以生效,其生效門檻遠低于《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體現了大家“邊走邊商量”的意愿。
《巴黎協議》生效的前瞻
正如很多部長在《巴黎協議》通過后的發言中提到的,《巴黎協議》達成后,各國應即刻開展工作,以實際行動為協議的實施做好準備。《巴黎協議》達成后的首要任務是各締約方盡快完成批約程序。根據協議規定,協議能夠生效的條件是至少55個公約締約方批約,且這些締約方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總排放量至少55%。
與《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相比,協議將更容易生效。由此可以判斷,推動《巴黎協議》生效所花費的時間將明顯短于推動《京都議定書》生效的8年。
巴黎氣候大會已明確要求建立《巴黎協議》特設工作組,工作組于2016年開始工作,旨在解決《巴黎協議》在2020年如期實施的一系列準備工作。例如,《巴黎協議》特設工作組要分別開發國家自主貢獻特征、信息和核算等方面的指南,巴黎會議相關決議要求適應委員會與資金常設委員會一道開發提高對發展中國家適應行動支持力度的方法學,并要求《公約》下科學技術附屬機構開發核算發達國家公共資金動員情況的方法學,還要求科學技術附屬機構定義技術框架具體內容。
另外,隨著委內瑞拉在達成協議當天宣布向秘書處提交國家自主貢獻,目前已提交國家自主貢獻的締約方已達186個,僅有不到10個締約方仍未提交,這也為下一步各國定期通報國家自主貢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雖然,《巴黎協議》的生效實施還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但是本次氣候大會能夠這樣一份協議,凝聚著國際社會最廣泛的共識,也體現了世界各國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平衡,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里程碑,也是推動全球提高力度,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新起點。各締約方在這個關鍵時刻,本著對人類有益、對子孫后代負責的態度,求同存異,做出了攜手促進全世界可持續發展的正確抉擇,是屬于我們這個時代和我們所有人的偉大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