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于9月30日正式下發《關于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隨通知一起下發的還有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技術規范(試行)版,申報的示范項目原則上應符合該技術規范中提出的技術要求。其中關于水工質塔式太陽能熱發電項目的技術要求設定如下:
1 建設規模及參數
1.1單機容量:汽輪發電機組容量不小于50MWe;電廠的建設規模根據具體廠址條件進行規劃建設。
1.2汽輪發電機組初參數:非再熱式超高壓或高壓參數。
2 傳熱工質
吸熱器吸熱工質采用水。
3 集熱系統
3.1定日鏡
1)定日鏡包含反射鏡鏡面、鏡面支撐、立柱、跟蹤裝置、驅動裝置以及配套動力及通信電纜等。為保證整體性能,宜集成采購定日鏡。
2)定日鏡的規格應根據示范工程廠址條件、技術方案特點(如聚光比等),經技術經濟分析選擇確定。
3.2定日鏡清洗系統
缺水地區,定日鏡清洗宜采用干式清洗方式或免清洗,其他有條件地區可采用水清洗系統。
3.3吸熱器
可采用表面式吸熱器或腔式吸熱器,應根據工程條件結合鏡場容量及布置特點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4 儲熱系統
4.1儲熱系統
示范工程是否設置儲熱系統,應經技術、經濟比較論證后確定。
如果設置儲熱系統,儲熱介質宜優化選擇;儲熱容量應優化確定,并應滿足短期云遮不停機和機組正常起停的要求。
4.2防凝系統
如設置儲熱系統,且采用顯熱液態熔鹽作為儲熱介質,則應根據廠址氣候條件、設備配置及系統設計特點設計可靠的熔鹽防凝措施。如采用潛熱相變熔鹽的多罐儲熱系統,應充分考慮儲罐設備的安全。液態熔鹽管路和閥門應配有伴熱防凝系統。
4.3熔鹽蒸汽發生系統
1)如設置儲熱系統,且采用顯熱液態熔鹽作為儲熱介質,熔鹽蒸汽發生器宜采用臥式管殼式。
2)應采用預熱、蒸發和過熱多級受熱面設計,且宜帶有爐水強制循環泵的蒸汽發生器,確保蒸汽發生器局部受熱面不同負荷時不超出金屬材料的安全使用溫度。
3)蒸汽發生器應有可靠的防凝措施,確保給水預熱器熔鹽入口溫度在特殊情況下不低于凝固溫度。
5 汽輪發電機組及其輔助系統
5.1汽輪發電機組型式
充分考慮到太陽能塔式光熱發電的特點,汽輪發電機組應具有快速響應進汽參數變化及低負荷連續運行的能力。
5.2冷卻方式
缺水地區,汽輪機組冷卻方式應采用空冷方式,其他有條件地區可采用濕冷方式。
5.3回熱系統及設備
應設置回熱、旁路、給水等常規火力發電廠汽水系統。應結合汽輪發電機組容量和運行時間,優化設計汽輪發電機組回熱系統,如選用合理的回熱級數、設置低加疏水泵等,以提高機組的熱效率。
6輔助燃燒系統
6.1輔助燃料
應選擇天然氣或燃油作為輔助燃料,若示范工程附近有其他熱源,可就近引接。輔助燃料排放應符合環保標準。
6.2系統設置原則
如設置儲熱系統,則輔助燃燒系統按照不參與機組的運行調節、僅滿足機組啟停要求設置。
如不設置儲熱系統,則輔助燃燒系統按照短期云遮不停機的要求參與機組的運行調節。
輔助燃燒系統應考慮寒冷地區電廠的冬季采暖需求。
全年全部輔助燃料的低位熱值與集熱場輸出熱量之比宜不高于6%。
7 運行模式和系統控制
7.1機組運行模式
如設置儲熱系統,則機組運行模式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
1)吸熱器產生的過熱蒸汽全部送往汽輪機,驅動發電機發電;
2)吸熱器及鏡場不運行,汽輪機所需蒸汽全部來自儲熱系統;
3)汽輪發電機組不運行,吸熱器產生熱量全部輸往儲熱系統;
4)吸熱器產生的熱量一部分用于發電,一部分用于儲熱;
5)汽輪機的過熱蒸汽來自吸熱器和儲能系統;
6)防凝運行(主要針對設儲熱系統機組需要防凝保護時)。
如不設置儲熱系統,則機組運行模式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
1)吸熱器產生的過熱蒸汽送往汽輪機,驅動發電機發電;
2)輔助鍋爐產生的過熱蒸汽送往汽輪機,驅動發電機發電,用于特殊情況下滿足機組帶負荷的需求;
3)輔助鍋爐產生的過熱蒸汽送往汽輪機和輔汽系統,用于暖機和熱力系統預熱。
7.2系統控制
集熱系統的控制應統一納入電廠DCS控制系統。
8其他
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達標驗收時,機組連續運行不少于5天,每天持續不間斷運行時數大于4h;機組設計出力連續運行時間為:在設計的氣象條件下,機組在設計出來90%以上連續運行大于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