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組織申報首批重點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項目的預通知。
根據總體要求,應鼓勵可再生能源最大化利用及嚴格落實能耗雙控、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通知指出,禁止以源網荷儲一體化的名義新規劃建設火電項目。另外,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原則上不應向大電網送電,應優先整合存量用電負荷,嚴謹依托未納入自治區能耗“雙控”預算的新增用電項目,規劃設計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多能互補項目應優先實施依托存量火電的“風光火(儲)一體化”提升,鼓勵建設“風光儲一體化”電站,嚴控依托增量火電的“風光火(儲)一體化”項目。
其中,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分為市(縣)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園區(居民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其中,園區(居民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優先考慮依托存量用電負荷開展,應嚴格落實自治區能耗“雙控”要求,優先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鼓勵結合增量配電網、零碳園區建設、新能源制氫、綠色農畜產品加工等應用場景規劃設計項目。項目中新能源應就近接入消納,依托增量用電負荷的項目實施后,原則上新能源電量占比不低于項目整體電量的50%。另外,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應提出通過虛擬電廠等一體化聚合模式與大電網相聯,并明確物理分界面。鼓勵具備條件的一體化項目成立聯合運行調度中心,并優先考慮。
多能互補項目分為風光火(儲)項目、風光儲項目。其中,風光火(儲)項目對于存量煤電項目,鼓勵通過開展火電靈活性改造,合理配置儲能、儲熱等裝備,增加系統調峰能力。對于新增的調峰能力,結合新能源開發條件、匯集條件、送出能力等,優先確定新能源配置規模。項目實施后原則上不占用大電網公共調峰資源。鼓勵煤電與新能源廠內聯合調度運行。另外,依托已建成電力外送通道配套火電項目規劃建設的外送型風光火(儲)項目,應在國家對電力外送通道規劃建設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外送基地送出能力、原有火電的調峰能力、新能源資源條件、匯集接入條件等,科學合理的確定風光火(儲)一體化項目的裝機規模,努力擴大就近打捆新能源規模。
風光儲項目應結合新能源特性、電源規模、經濟成本等合理優化配置儲能規模和比例。項目實施后,原則上大電網不予調峰。儲能配置比例可參考烏蘭察布“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和通遼市“火風光儲制研一體化”示范項目。
根據安排要求,項目方案按初步可行性研究深度標準編制。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