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企業管理 | 0評論 | 4695查看 | 2017-04-10 13:33:27
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從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可再生能源又被賦予了節能減排、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大氣污染防治等新使命。特別是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把“藍天保衛作戰”寫入其中,更加說明在“十三五”時期及以后,可再生能源發展將會被提到更高的高度,在我國能源系統中的占比進一步提升。下面,我就“十三五”水電及新能源發展規劃的思路、目標,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任務、保障政策和措施等,談談自己的認識和看法。
“十三五”時期能源發展形勢
全球氣候變化和新能源發展形勢。從2015年全球各國的能源結構來看,煤炭在全球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不足30%,主要是以石油、天然氣為主。但包括中國、印度和南非這三個國家的煤炭消費,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基本為60%或60%以上。能源結構中煤炭比重過高會帶來溫室氣體排放增加、大氣污染加重等后果。
我國能源經濟發展形勢。《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煤以內,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1億噸以內。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十三五”時期能源消費總量年均增速與“十二五”時期相比下降1.1個百分點,為2.5%左右。全社會用電量在目前5.9萬億千瓦時的基礎上,到2020年預計為6.8到7.2萬億千瓦時左右,比初始預期結果低約0.8萬億千瓦時。“十三五”時期,整個能源結構也將相應進行調整,煤炭依然是我國的基礎能源,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為主要增量。
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主要問題
當前發展可再生能是全球能源的重要發展方向,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將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作為應對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雙重挑戰的重要手段。我國政府非常重視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2030年達到20%的宏偉目標。全球主要國家也紛紛提出2050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愿景。
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礎
一是我國可再生能源具有豐富的資源量。其中水電技術開發量為6.6億千瓦,到“十二五”末只開發了30%;風電技術開發量102億千瓦,目前已開發量為1.5億千瓦;截至2016年底,我國太陽能發電662億千瓦時,僅占到儲量的萬分之0.16。當然,可再生能源的開發量與煤炭、石油不可直接對比,但通過數據顯示,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但目前開發程度較低,具備廣闊的發展前景。
二是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規模逐步擴大。到2016年底,全國水電裝機達到3.3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站30542萬千瓦,抽水蓄能2669萬千瓦,位居世界首位。風電并網容量連續7年領跑全球,到2016年底,全國風電并網裝機1.49億千瓦,年發電量241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4個百分點。從2013年起,我國太陽能產業成為全球最大的新增光伏應用市場,2015、2016年連續兩年位居世界首位。2016年全國光伏并網裝機容量在2015年4300萬千瓦的基礎上,增加到7818萬千瓦,發電量600多億千瓦時,太陽能熱利用面積超過4億平方米。另外,生物質能利用規模達到3500萬噸標準煤,開發建設規模已經走在世界前列。
三是可再生能源技術日趨成熟。在水電方面,建成了世界上最高的300米及以上混凝土雙曲拱壩;在風電領域,1.5~5兆瓦的風機已經實現批量生產;在光伏領域,依托國家光伏領跑示范基地,推動光伏產品先進性指標提升。另外,為了發展新能源,在儲能技術、多能互補技術以及微電網等方面也進行了有效的示范。從這些方面來看,我國水電、風電、光伏產業的制造能力已經位居世界首位,正在從“制造大國”向“制造強國”邁進。
四是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逐步健全。國家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成立水電、風電、光伏領域的標準化委員會,推進了標準體系的建設。認證、建設、勘察能力不斷加強,支撐水電、新能源等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五是可再生能源經濟性不斷提高。“十二五”時期,以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是成本下降最快、經濟性提高顯著的能源類型。光伏在2010年的單位千瓦造價為2萬元左右,2012年下降到至1.1萬元左右,截至目前降至為7000元左右。上網電價由最初的1元錢降至目前0.6~0.8元/千瓦時,經濟性顯著提升。
可再生能源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系統消納能力有待提升。主要出于以下幾方面原因:基于我國的資源稟賦與負荷中心呈逆向分布特點,資源和負荷匹配相對較差,且部分地區就地消納困難;“三北”地區電源結構中調峰電源相對較少,特別是自備電廠供熱機組比例較大,在冬季供熱期調峰能力進一步受限;我國經濟進入了新常態,電力需求放緩,裝機出現了相對過剩;輔助服務政策不到位,或落實不力;可再生能源發展建設速度較快,配套電網規劃建設相對滯后,電能通道輸送能力尚待提高。
二是技術水平有待提高,需通過進一步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降低成本。如水電建設中環保、移民問題,開發難度加大,造成成本升高;海上風電如何有效利用風機裝備制造核心技術、微觀選址、海上風電設計施工等技術進行推進;太陽能高效晶體硅、薄膜產業化、無害化處理、熱發電集成技術進一步提高轉化率,實現平價上網;生物質天然氣集成、航空燃油、綠色生物煉制等關鍵技術與工業水平有待提升;海洋能、地熱能開發尚未達到成熟應用階段。
三是補貼資金缺口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初期,國家的鼓勵、支持和扶持政策很有必要。目前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來源單一,電價附加征收難度較大,補貼資金發放滯后,一些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和虧損等問題。如沿用現有的技術、成本以及補貼思路,到2020年補貼缺口將擴大到2000多億元,而現有的補貼方式將難以滿足需要。
可再生能源發展思路和目標
總體來講,“十三五”時期要積極穩妥地發展水電,全面協調推進風電的開發,推動太陽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發展生物質能,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同時推進海洋能發電示范應用。
根據這個發展思路,可再生能源在電力體系中上升為替代電源指標:全部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6.8億千瓦,發電量達到1.9萬億千瓦時,占總發電量的30%左右。到2020年,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發電量達到1.25萬億千瓦時,其中未包含抽水蓄能4000萬千瓦。風電裝機在“十二五”末1.29億千瓦的基礎上新增8000萬千瓦,達到2.1億千瓦,發電量4200億千瓦時。太陽能裝機容量達到1.1億千瓦,發電量1500億千瓦時。若要在未來實現非化石能源占消費的比重15個百分點的目標,就要求風電、太陽能裝機必須達到2.1億千瓦和1.1億千瓦以上。因此,解決好補貼不足、棄風限電等問題,便成為可再生能源良好發展的前提。
另外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在供熱、燃料、供氣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確的發展目標:供熱系統中太陽能熱水器80000萬平方米,地熱能利用160000萬平方米;燃料產業中生物燃料乙醇年產400萬噸,生物柴油年產200萬噸;供氣達到年產80億立方米。
可再生能源規劃重點任務
水電
一是在做好布局的基礎上,落實電力市場水電消納和輸電方案,包括四川、云南水電外送,以及“十三五”投產的重點水電。
二是落實水電與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扶貧協調機制,研究建立西藏水電的開發協調機制,促進藏東南水電基地的開發。
三是研究制定龍頭水庫綜合效益共享機制與政策,進行抽水蓄能電站作用、效益機制研究,水電電價市場化改革及電價機制研究,探索和制定常規水電和抽水蓄能電站電價機制,促進水電持續健康發展。
四是做好流域綜合監測規劃,建立監測、監管體系,編制流域梯級水電站聯合調度運行規程,優化水電站運行,提高利用效率。
到“十三五”時期,水電投資不足、開發技術難度較大等問題都會基本得以解決,而難點轉向消納、外送、移民、環保等方面。因此要把水電開發好,除了技術研究和積累之外,還應該加強水電開發機制體制等一系列問題研究,促進水電有序有效開發利用。
風電
一是借助在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