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報 | 0評論 | 3719查看 | 2015-07-22 10:04:00
當前,我國能源價格正處于政府定價向市場定價轉型的過渡時期,利益關系敏感復雜,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應以改革為主旋律,以放松管制、破除壟斷為重要抓手,加快推行一些有較高社會共識、改革成本和風險較小的舉措,以點帶面,牽一發動全身,盤活能源價格工作的全局。
1 能源價格改革面臨的新形勢
“十三五”及未來一段時期,我國能源發展面臨著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保障國家能源戰略安全、實現由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的艱巨任務。同時,圍繞新能源和信息技術的變革融合,全球有可能引發新一輪工業革命和經濟發展模式轉型,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電動汽車、能源互聯網等新興產業發展方興未艾,將對世界各國的能源與經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能源科技加速創新、能源經濟新業態不斷涌現、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不斷深化,為我國能源體制改革和價格改革提供了新的模式、思路和空間,也提出了更高更緊迫的要求。長期以來,受多種因素制約,我國能源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突出,能源市場結構和體系不健全,政府管理缺位和越位并存,市場建設和價格改革滯后,競爭機制和科學靈活的價格調節機制尚未形成,不能有效反映資源稀缺程度、供求關系、生態環境價值和代際補償成本,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能源科學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已成為推進能源革命、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障礙。
價格改革是能源體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最難啃的“硬骨頭”,將是一場艱巨、復雜的攻堅戰,對改革的條件、時機、外部環境要求較高,有利的改革窗口期轉瞬即逝。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物價總水平相對平穩,能源供求關系寬松,非常有利于推進能源價格改革。去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了能源“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去年底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專門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最近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均為能源價格改革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體制條件和外部環境。應抓住這一難得的歷史機遇,加快推進能源價格改革,統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實現能源集約高效清潔發展,提高能源系統效率、經濟效益和全社會能源福利水平,同時極大提升我國能源產業和經濟發展的國際競爭力。
2 改革總體思路及戰略目標
(一)以破除壟斷為抓手大力推進市場化改革。改革能源體制、破除壟斷是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不破除壟斷,不能形成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和多元化市場主體,市場價格機制便無從發揮作用,即使強制性放開價格,也會因其他條件不成熟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或者無功而返,甚至產生負面效應。因此,能源價格改革不但要適應體制改革的需要,還要通過倒逼機制主動提出打破壟斷等體制改革的任務和要求,為價格改革營造良好的體制環境,使價格改革和體制改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應推動電力、油氣等重點領域體制改革進度,相應改革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方式。對非自然壟斷領域,要積極創造條件推進市場化改革,已具備競爭條件的要盡快放開價格。
(二)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和前瞻性。能源價格盡管依附于體制,但又有其相對獨立性,在體制不變的情況下,能源價格依然有較大的改革空間。因此,對暫不具備競爭條件的自然壟斷、公益性產品和服務價格,如輸配電和油氣管輸等網絡性輸送價格,以及居民用電、用氣價格等,應理直氣壯地由政府管制,但要嚴格投資和成本監管,主動加強對標管理和約束。在符合宏觀政策取向(節能減排、綠色低碳、保障民生等)的前提下,可模擬市場建立“獎優罰劣”的評價考核機制并事先公布,提高管理效能,徹底改變以前被動、跟隨式調整價格的模式。同時,可配合利用財稅、市場交易等調控手段,合理反映生態環境治理等外部性成本,使能源價格與宏觀經濟政策及消費者承受能力相適應。
?。ㄈ┍苊鈨r格改革成為單向的“漲價游戲”。應開門搞改革,廣開言路,集思廣益,充分聽取各方面尤其是持反對立場人士的意見,使改革的邏輯被社會公眾普遍理解和接受,改革的節奏和力度主要由市場來調節。要讓能源價格有升有降成為常態,給消費者更多自主選擇權,逐步提高社會各方面適應市場、理性預期、提前應變的能力。
?。ㄋ模┮驎r制宜創新價格改革與管理方式。能源各行業、上中下游各環節以及不同地區之間情況千差萬別,各有特點和規律,對改革的承受能力也各不相同,用一種模式推行價格改革并畢其功于一役是不現實的,不能迫于改革的壓力一哄而上,胡子眉毛一把抓,更不能急功近利,強行實施一些并不成熟的改革舉措。應抓住當前有利時機,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分類推進、分步實施。對實踐亟需、時機成熟的重點領域改革,應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力爭實現重點突破。要在推改革與防通縮、促環保、穩民生之間找到均衡化路徑,促進能源價格日常管理與改革工作統籌協調,實現平穩過渡。
?。ㄎ澹┨幚砗脙r格放開與下放的辯證關系。要遵循能源價格管理的規律,做到收放結合,張馳有度。對那些本應放給市場的能源價格,不能為了減少責任和規避風險,不加區分簡單下放給地方,否則不僅于事無補,還會帶來新的矛盾和問題。只有對仍需由政府定價的能源價格,才能根據其影響范圍和性質,遵循責權利對等原則,將適宜由地方管理的下放給地方政府;對涉及全國和跨省區布局優化及利益關系的能源價格,應旗幟鮮明地由中央政府管理。
3 近期重點改革舉措
?。ㄒ唬┩七M電價市場化改革,一攬子破解煤電矛盾和新能源上網等難題
煤電矛盾是長期困擾能源價格工作的突出問題,當前矛盾雖已緩解,但“市場煤”和“計劃電”非對稱體制的弊端依然存在。現行的煤電聯動機制只能實現價格的“機械傳導”,對非理性的漲價或壓價、成本“虛增”等都沒有約束作用,且調整時間嚴重滯后甚至產生“反調節”效應,不利于從根本上化解煤電矛盾,只能作為一種過渡性措施??稍偕茉春头植际侥茉瓷暇W難、消納難,是制約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主要短板,也是被社會詬病較多的問題,亟需從價格機制和政策上尋找出路。
上述問題的根源在于電價機制不合理、不靈活,而好的電價機制難以形成和起作用,主要又是因為現行電網公司的功能定位阻礙了市場發育和發展,不適應新興能源產業發展壯大的需要。要從根本上破解這些難題,核心是構建新的價格機制,關鍵抓手在電網。
我國目前電網公司“獨買獨賣”的電力體制和嚴格的電價管制,客觀上阻隔了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傳導,使市場機制基本失靈。因此,當前改革最緊迫的任務,不是簡單放開電價,而是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弱化或取消電網企業獨家買賣電的壟斷權力,創造條件使發電企業與用戶直接“見面”交易,真正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形成及時反映供求關系和承受能力的價格,使價格信號能在上下游相關產業間順暢傳導,有效調節能源生產和消費。建議重點推進以下改革:
一是分批放開售電業務,先建立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機制,擴大發電、售電領域市場化定價范圍。政府主導,建立統一的市場交易平臺,發電企業和符合規定條件的大用戶強制參與,成交電量和價格由雙方報價決定。對不參與直接交易的居民、農業等中小用戶,電量仍由電網公司作為“保底供電商”統購統銷,電價由政府調控。
二是在嚴格成本監管的前提下核定獨立輸配電價,為實施雙邊交易提供清晰透明的過網費信號。獨立的輸配電價可在核減電網無效投資和不合理成本的基礎上,從保持電網現有的購銷差價(含目前工商業用戶承擔的交叉補貼額)起步,逐漸過渡到各區域、省級電網間“對標”管理,按全國先進水平制定“領跑者”輸配電價標準,促進各電網企業主動提高技術管理水平,防止其獲取超額壟斷利潤,也使優質用電大戶能享受到更低的輸電價。上述辦法可在深圳、蒙西等改革試點地區先行先試,積累經驗后在全國推廣。對早期投產的輸電通道,如西電東送、三峽等輸電工程,由于其運行多年后已基本收回投資,可大幅降低輸電價格,為跨省區輸電騰出價格空間,也為構建更大范圍的電力交易市場創造條件。
三是逐步改變電網公司盈利模式和功能定位。通過逐步擴大雙邊交易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