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黨中央“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和“雙碳”戰略的貫徹實施,我國可再生能源進入大規模、高比例發展的快車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要安全”、“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必須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作為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實施監管的主要手段,其制度體系和實施機構的變革始終與可再生能源建設事業發展需要同頻共振,并經實踐充分證明是可再生能源建設行業不可或缺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有力支撐了可再生能源建設事業的跨越式發展和高質量建設,為國家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發展、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貢獻了質監力量。
01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體系演進與發展改革
1999年10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關于委托國家電力公司承擔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復函》委托原國家電力公司負責全國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由此,電力質量監督工作由授權執法轉向委托執法。2004年至2012年,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運行局《關于委托國家電網公司承擔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復函》,國家電網公司牽頭,南方電網公司與五大發電集團參與并共同負責包括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在內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2011年5月起,國家能源局對全國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體系進行了調整,依托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設立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依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以下簡稱“水電總院”)設立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和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各中心站/分站仍延續了掛靠在電力企業(主要是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的原有模式。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承擔著政府對水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負責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各中心站/分站主要承擔電網工程和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發電工程的質量監督具體工作。
2018年以來,國家能源局為進一步加強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專門成立了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負責全國電力質監機構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同時將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更名為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站;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和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合并,更名為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質監站”)。建立了“1個質監中心+3個專業質監站+36個質監中心站”的電力質監實施機構體系。國家能源局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的通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名錄的通知》等文件,明確了各電力質監機構的業務范圍,為規范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作為國家設在水電總院的可再生能源工程質量監督專門機構,可再生能源質監站負責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的水電工程質監工作,兜底負責全國水電工程質監工作,兜底負責風力、光伏發電工程質監工作,兜底負責全國電源、電網側儲能電站工程質監工作,同時承擔農林生物質、太陽能熱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監工作。
圖:水電站現場質量監督檢查
02十八大以來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已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產業體系。水電領域具備全球最大的百萬千瓦水輪發電機組自主設計制造能力;光伏發電技術快速迭代,多次刷新電池轉換效率世界紀錄;低風速、抗臺風、超高塔架、超高海拔風電技術位居世界前列,10兆瓦海上風機開始批量生產。十年間,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和質監機構始終堅持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始終堅持因時制宜、因情施策,始終堅持獨具行業特色的發展之路,在發展中不斷完善質量監督體系和工作機制,不斷強化質量監督機構的能力建設,為支撐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構建了完整的質量監督組織管理體系
國家能源局為進一步加強全國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重新調整了歸口管理部門,專門成立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負責全國電力質監機構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當前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已日臻完備,已形成了國家能源局全面統籌、業務司局專門負責歸口管理,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專業化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各質監機構具體實施質量監督工作,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承擔所轄區域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和對質監機構的業務指導。從國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已形成權責清晰、分工明確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既統籌了全國可再生能源建設質量管理全局,也實施具體的業務管理和日常考核管理,監督管理層次分明,有力地保證了質量監督更高效地發揮為工程質量保駕護航的作用。
(二)形成了適應新時代需要的專業機構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國家能源局對全國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各級質量監督機構也重新進行了調整,明確職責,目前已形成了“1個質監中心+3個專業質監站+36個質監中心站”的電力質監實施機構體系。調整后的質監機構體系更適應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大發展的需要,各質監機構職責明確、各司其職,也最大程度發揮了各質監機構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體系特點。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機構設置、規范運行機制、提高監督效能。其中,可再生能源質監站已發展成為領域內最權威的專業化質監機構。目前,可再生能源質監站擁有專職專業技術和綜合管理人員80余人,以及包括中國工程院院士、全國勘察設計大師在內的近500人的核心專家團隊,集聚了一大批行業知名專家;工程類別涵蓋常規水電、抽水蓄能、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生物質發電、新型儲能等8個類別;技術專業涉及工程地質、水工結構、水電施工、水力機電、金屬結構、工程管理、建筑、鍋爐、汽機、電氣、化學、焊接與金屬、熱控、輸電線路等14個專業。可再生能源建設涉及電源工程、配套送出工程等多專業領域,可再生能源質監站與項目所在地各質監中心站協同監督,充分發揮各自在電源工程、輸變電工程方面的技術優勢,為各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建設提供了高質量的質監服務。
圖:馬洪琪院士在長河壩水電站大壩現場質量監督
根據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的分布,水電總院進一步完善了可再生能源質監站各分站、項目站等派出機構的設置。總部設在北京,分站是總部派出機構,按省或區域合理設置。目前設有四川、西藏、云南、福建、江西、東北、西北、中南、山東、安徽、河南等11個分站;根據大型水電工程和水電基地建設情況,設立了白鶴灘、烏東德以及金沙江上游3個項目站。區域分站機構的設置,進一步保證了對以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為主的新能源發電工程質監工作的及時性,很好地適應了新能源項目點多面廣、建設周期短的特點,也保證了質監機構與國家能源局有關派出機構和各地能源管理部門的工作協同。在國家重點工程實施“巡視檢查+駐站監督”的工作模式,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監管,有效保障了“大國重器”的高質量建設。
圖:2014年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四川分站掛牌成立
(三)建立了完備的質量監督技術文件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能源局先后發布了《風力發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光伏發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水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海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試行)》《生物質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太陽能熱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逐步形成了獨具行業特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文件體系,作為質監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的主要依據,在預防和減少質量安全事故、保障工程質量、提升質量監督效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支撐了可再生能源的跨越式發展
截至2021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達到10.63億千瓦,為2012年底的3.4倍。其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均超過3億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各級主管部門和各質監機構貫徹國家質量方針政策、普及建設領域法律法規,引導企業提升質量意識;整治工程質量問題和缺陷,保障可再生能源建設質量安全常年穩定可控態勢;規范質量管理行為,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建設管理水平提升;引導實體質量提升,促進工程建設施工工藝革新、標準規范修訂,有力支撐了可再生能源建設事業的跨越式發展和高質量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可再生能源建設領域,經過政府、企業和質監機構的不懈努力,已經基本形成了以質量第一為價值導向,政府主管部門重視質量、企業堅守優質建設的行業氛圍。一些質量管理和實體質量突出問題得到了有效治理,一些重點工程以建設精品工程、百年工程為目標積極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總體水平持續穩步提升。龍開口水電站、大崗山水電站、猴子巖水電站、大華橋水電站、洪屏抽水蓄能、溧陽抽水蓄能、中電投濱海北區H1#100兆瓦海上風電、國華東臺四期(H2)300兆瓦海上風電、國電舟山普陀6號海上風電一大批電力工程相繼獲得國家優質工程金獎、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等工程建設領域最高質量榮譽,在建的金沙江烏東德、白鶴灘水電站工程成功打造成“世界一流精品工程”。
圖:白鶴灘大壩取出長34.86米的常態混凝土芯樣
在應對近年來光伏發電、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建設項目集中爆發式增長,保證項目安全可靠及時并網等方面,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成熟有效的質量監督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助力我國風電、光伏發電全面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也得到了政府和廣大工程建設者普遍認可,被譽為“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高質量建設的忠誠守護者”。
圖:可再生能源質監黨員突擊隊在海拔超5000米的西藏哲古風電場現場質量監督
基于技術威望和行業公信力,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也成功走出國門,助力打響中國建設品牌。可再生能源質監站對柬埔寨桑河二級、老撾色拉龍水電站開展建設期質量監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為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高質量的走出國門把好關。
圖:被譽為柬埔寨的“三峽工程”——中國華能柬埔寨桑河二級水電站
03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發展展望
為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十四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要進一步實現“高質量躍升發展”,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促進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高質量、市場化發展,有效支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建設。在這種背景形勢下,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也面臨著新形勢、需要適應新要求。一是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對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工程建設項目持續保持較大規模、技術復雜度不斷提升,給質量監督能力建設帶來更多挑戰。三是投資主體多元化,項目管理模式復雜化,新能源發電工程比重不斷增大,持續加大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壓力。
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監機構將全方位加強能力建設,響應新時代發展對質監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一是增強規范履行監督職責的能力,進一步提升質量監督工作的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水平。二是增強服務行業發展的能力,堅持監督和服務并舉,正確處理履行監督職責與服務行業發展的關系。三是增強利用新技術手段的能力,堅持開拓創新,運行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創新監督方式。四是增強質監人員專業素質自我提升的能力,質監專業人員需要從“專、精、深”向“一專多能”轉變,要具備持續學習和自我提升的能力。
結語
展望未來,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各級主管部門和質監機構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對祖國可再生能源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開拓創新、勇于擔當,為下一階段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奠定一個良好的開端,為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