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內蒙古政協信息刊登了李建春專家“把內蒙古打造成為國家級綠色清潔能源基地”的建議(見附件),之后,布小林主席、張韶春常務副主席做了批示!
2021年1月22日,李建春專家在此建議的基礎上,應邀在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和內蒙古電力經濟技術研究院聯合舉辦主題為《能源時代大變局的內蒙古定力:變化中的不變》《能源20人論壇》(第八期)《經研英才論壇》(第一期)上又提出了具體實現目標任務怎么做和做什么的建議。經本人同意,現刊發,供行業同仁學習探討!
各位領導、專家、學者、同志們,大家好!
在我國能源轉型變革的重要時期,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和內蒙古電力經濟技術研究院聯合舉辦《能源時代大變局的內蒙古定力:變化中的不變》論壇非常好!很適合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能源工作的需要。
我能受到論壇組委會的邀請,參加本次論壇很高興!根據組委會的安排,讓我與大家一起交流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能源的一些情況,這是我學習的好機會。聽了以上各位專家的演講深受啟發,下面就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能源的情況談談個人的想法,供大家參考。
極為不平常的二零二零年過去了,我們豪情滿懷地迎來了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一年既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又是我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起始之年。所以二零二一年開好頭、起好步,對“十四五”乃至今后長遠的發展都非常重要。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是具有劃時代偉大意義的里程碑。全會不僅安排部署了近期“十四五”五年的發展目標和任務,而且勾劃制定了到2035年的中長期遠景發展藍圖和目標。全會公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綱領性文件。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認真落實習近平同志對內蒙古自治區的多次指示,遵照五中全會提出的“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思想和必須遵循的原則以及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我認為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能源工業從這三個方面抓落實更有意義。一是總攬“開好局起好步”的工作總方針,二是把握“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三是堅持“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的工作總要求”。
我的理解,總攬“開好局起好步”的工作總方針包括兩層意思,一是2021年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我們既要為“十四五”五年的電力能源工業開好頭起好步,打好基礎。同時,還要樹立“十四五”為2030、2035年乃至未來更長遠電力能源工業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的思想意識并做好物質準備和工作安排。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說明2021年和2025年是非常重要的“兩個點”!
這就要求我們,要發揮自治區資源、區位、地理位置優勢和地方特色,變資源優勢為資源能效,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堅持統籌協調全面發展戰略,實施多能并舉多能互補政策,努力打造國家級綠色清潔能源基地;變區位優勢為加強合作促進發展的優勢,緊抓住國內大循環這個主體,發展內蒙古自治區民族經濟和地方特色經濟;變地理位置優勢為擴大對外開放的優勢,進一步發揮自治區在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的重要作用。這不僅是黨中央對我們的要求,也是“開好局起好步”的實質精神。
把握“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就是要求我們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處理好電力能源建設中“可能與可行、不可行的關系”,不冒進不虛夸,解決處理好當前與長遠、短期與長期發展的矛盾,避免出現大起大落的問題。扎扎實實安排落實好每一項具體工作,腳踏實地務實有為向前推進整體工作,保障電力能源安全。切實做到穩中求進、穩中求好、穩中求勝!為經濟發展循環可持續、社會文明進步、人民幸福安康做出應有的努力!
堅持“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的工作總要求”,就是要求我們辦所有的事情,都要堅持圍繞效率、效益和有利于改善民生這個原則。充分體現我們黨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做到“人民電業為人民”。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一定要保證“可持續科學發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堅持獨立自主創新的發展動力”,二是“堅持合作互促共享的發展潛力”,三是“堅持開源節流并重,節約減排降耗的發展定力”。
做好“開好頭起好步、穩中求進和高質量發展”三個方面的工作,是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能源當前工作的落腳點。所以,2021年和“十四五”是非常關鍵重要的一個時期,是我們“做準備、打基礎、順管理、謀發展”的五年,是承下啟上繼往開來的五年,是積蓄力量謀求大發展的五年!
開好局起好步謀求新發展,對我們內蒙古又是一次難得的機遇。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同志對內蒙古自治區的多次指示,是做好當前和今后工作的保障。
結合論壇主題我認為,我們自治區的資源優勢、區位優勢、清潔能源基地、地方特色不會變,需要改變的有:資源開發利用方式、能源結構、能效、能耗和排放污染。這就需要我們處理好不變與變的關系,扎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能源資源不清、家底不明、能效低、能耗高、能源結構不合理、“雙控”和“雙替代”工作滯后等問題是制約我們發展的主要因素。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這些問題是“十四五”期間電力能源的重點工作。
因此,“十四五”期間把“打基礎、做準備、順管理、謀發展”落到實處是必要的。認真研究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各種利弊關系,發揮民族地方特色和資源優勢,處理好社會經濟發展中“人與環境、資源、能源”四個主體關系很重要。為此,圍繞內蒙古自治區可再生能源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出建議如下:
(一)統一認識形成合力推進可再生能源穩健持續發展
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即將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實事求是、因地制宜、認真負責、扎實努力推進各項工作。從各級黨委政府做起,把大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思想認識,統一到習近平同志關于“2030年碳排放達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思想上來,統一到依法治國的自覺性上來,提高各級工作人員的主動性與積極性,認真負責、采取措施、狠抓落實,提高全社會對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認同和責任。
(二)摸清家底搞清資源
2021年上半年,完成區內電力企業基本狀況的調查,了解企業經營管理情況,重點掌握企業的能效、能耗、排放和存在的問題及內蒙古自治區電力結構現狀,為規劃布局提供可靠依據;
目前,自治區風能資源的主要數據都是理論計算值。所以,要掌握相對準確的資源數據,需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完成風能、太陽能資源普查,實測10米到100米、150米各梯度的風能資源數據,掌握資源分布狀況和已開發利用情況。重點對邊境地區和未開發地區的資源賦存進行實則,為有序開發利用、合理布局提高資源利用率、做好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詳實可靠依據。
(三)做好規劃科學發展
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根據資源分布狀況和開發利用的可能性與必要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好全區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處理好近期與中長期的關系。把分布式(分散式)項目與集中連片規?;亟ㄔO相結合,努力提高就近就地消納能力,不斷提高外送能力。把多能并舉、多能互補的工作做細做實,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處理好企業效率與社會綜合效益的關系,在“雙控”和“雙替代”工作上取得實效,實現高質量發展目標,為“十四五”末,初步建立起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能源經濟體系框架提供支持和保障。
我們有必要對自治區風電十五年和太陽能發電十年建設發展的情況進行回顧:
2005年就是“十五”末,到2010年的五年間,全區建成風電場110座,共有10200多臺各類機組,并網發電設備裝機容量972.6萬千瓦,年發電量173.52億千瓦時,平均每臺機組容量在950千瓦左右。五年增加并網裝機容量950.54萬千瓦,年發電量增加170.28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190.11萬千瓦、增加發電量34.06億千瓦時,平均每年遞增容量113.24%、電量121.66%,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328.99億千瓦時,容量和發電量在電網的占比分別是15.08%和6.68%,風力發電上網電量占自治區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為10.99%。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的占比分別為31.30%和34.64%。
2010年就是“十一五”末,到2015年的五年間,建成風電場238座,共有19400多臺各類機組,并網發電設備裝機容量245206萬千瓦,年發電量407.88億千瓦時,平均每臺機組容量在1247千瓦左右。五年增加并網裝機容量1452.46萬千瓦,年發電量增加234.36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290.49萬千瓦、增加發電量46.87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容量遞增20.05%、電量18.64%,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1675.34億千瓦時,容量和發電量在電網的占比分別是23.31%和10.40%,風力發電上網電量占自治區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上升到15.60%。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的占比分別為18.47%和22.01%。
2015年就是“十二五”末,到2020年的五年間,建成風電場344座,約有24300多臺各類機組,并網發電設備裝機容量3786.06萬千瓦,年發電量726.29億千瓦時,平均每臺機組容量在1557千瓦左右。五年增加并網裝機容量1361萬千瓦,年發電量增加318.42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272.2萬千瓦、增加發電量63.84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容量遞增9.32%、電量12.23%,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3039.46億千瓦時。全口徑計算,容量和發電量在電網的占比分別是25.48%和12.76%(剔除解網和點對網送出的容量和電量,實際占比為31.27%和15.99%)。上網電量占自治區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為18.15%。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風電的占比分別在13.44%和15.56%。
“十四五”初步設想安排新增并網裝機容量3200萬千瓦,預計2025年完成發電量1724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640萬千瓦,是裝機增加較快“十二五”的2.2倍。預計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在6900億千瓦時左右,是“十三五”期間的2.27倍。裝機容量平均每年遞增15.0%左右,發電量平均每年遞增17.0%左右,容量在電網的占比提升到34.0%左右,發電量占比到21.0%左右,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達35.0%以上。預計,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的占比分別在16%和18%左右。我們是要用五年的時間完成過去十五年的工作,而且要實現高質量。雖然困難和問題不少,但經過我們的努力實現這個發展速度是可能的。
內蒙古自治區太陽能規模并網發電是從“十一五”的2011年開始的,到“十二五”末,建成132座太陽能發電站,并網裝機容量470.5萬千瓦,年發電量56.98億千瓦時。五年增加并網裝機容量461.8萬千瓦,年發電量增加312.17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92.36萬千瓦、增加發電量312.04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容量遞增115.83%、電量236.44%,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89.04億千瓦時。容量和發電量在電網的占比分別是4.52%和1.45%,上網電量占自治區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為2.16%。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的占比分別在11.04%和14.80%。
從“十二五”的2016年開始,到“十三五”末,全區建成太陽能發電站418座,并網裝機容量1231.56萬千瓦,年發電量188.12億千瓦時。五年增加并網裝機容量761.06萬千瓦,年發電量增加131.14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152.01萬千瓦、增加發電量26.23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容量遞增21.22%、電量26.98%,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677.02億千瓦時。全口徑計算,容量和發電量在電網的占比分別是8.41%和3.30%(剔除解網和點對網送出的容量和電量,實際占比為10.17%和4.14%)。上網電量占自治區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為4.70%。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的占比分別在4.86%和7.21%。
“十四五”初步設想安排新增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預計2025年完成發電量363億千瓦時,平均每年增加容量200萬千瓦,是裝機增加較快“十三五”的1.4倍,年發電量是“十三五”末的2倍。預計五年累計完成發電量在1436億千瓦時左右,是“十三五”期間的2.1倍。裝機容量平均每年遞增13.0%左右,發電量平均每年遞增15.0%左右,容量在電網的占比提升到12.0%左右,發電量占比到5.0%左右,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達8.0%左右。預計,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在全國的占比分別在5.0%和8.0%左右。這就要求我們用五年的時間完成過去十年的工作,而且要實現高質量。雖然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不少,但經過我們的努力實現這個發展速度是可能的。
“十三五”末,剔除點對網送出等因素,我們風電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在電網的占比實際為41.44%,電量占比20.13%。這就為“十四五”和今后的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礎。
(四)“十四五”期間要做好“補齊短板、盤活存量、協同發展”這項工作
我們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短板是:“限電棄風棄光嚴重、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低、綜合能效差、并網裝機容量規模不足、電量消納問題突出”。要解決這些問題補齊這些短板,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
“盤活存量”要做好兩件事,一是提高現有并網風電發電設備的生產能力,即提高年平均發電設備運行小時數,風電由目前的年2200小時左右提高到3600小時以上,每年增加1400小時左右,年可增發電量530億千瓦時左右,按年利用3600小時計算,相當于新增并網風電發電設備裝機容量1470萬千瓦左右;
“盤活存量”的第二項工作是落實對老舊風電場機組“以大帶小”的技術改造工作。首先,解決應退役的327臺小機組的更新改造以小帶大問題,改造后可以增加容量100萬千瓦左右。同時有計劃地對故障頻繁、效率差、單機容量小的6000多臺機組進行以大帶小的技術更新改造,改造后可以純增加容量1080萬千瓦左右。
太陽能發電“盤活存量”主要是提高效率,提高年發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由現在的1600小時左右提高到1800小時以上,年增加200小時左右,年增發電量24億千瓦時左右,相當于增加容量133萬千瓦。再新建并網發電設備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到“十四五”末,太陽能并網發電設備裝機容量可達2200萬千瓦左右,年發電量396萬千瓦時左右,相當于年發電平均利用5500小時的720萬千瓦火電裝機容量。在盤活存量的同時,也要對發電效率低、故障頻繁、管理成本高的發電設備進行技術改造,以提高效率和效益。
“協同發展”就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做好整體發展規劃。首先,合理安排“十四五”期間新建3200萬千瓦風電并網發電項目和1000萬千瓦太陽能并網發電項目,再布置“十五五”乃至中長期發展目標。這樣,“十四五”我們通過對老舊風電場的技術改造不僅可以打好基礎,而且充分利用老舊風場的基礎設施,可以新增并網風電裝機容量1180萬千瓦左右,包括存量3784萬千瓦和新建3200萬千瓦,風電并網設備裝機容量可達到8160萬千瓦左右,年發電量在2700億千瓦時左右,相當于年平均5500發電小時的4900萬千瓦火電機組容量。預測到2025年風電的發電量是“十一五”五年發電量總和的八倍、是“十二五”五年發電量總和的1.6倍、相當于“十三五”五年發電量總和的90.0%,基本實現了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到“十四五”末,全區風電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有望超過一億千瓦,在自治區全部電力裝機容量的占比將達到50%左右,年發電量3100億千瓦時左右,占自治區全部發電量的38%左右,占自治區全社會用電量的45%左右。不僅較好地處理了存量與增量的關系,而且真正使風電太陽能發電成為電網的主力電源,為“十五五”乃至今后的發展實現替代能源奠定了基礎!
初步設想,到“十五五”末的2030年,內蒙古自治區風力發電并網設備裝機容量再新增1.5億千瓦,達到2.2億千瓦左右,年發電量在7000億千萬時左右。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再新增5000萬千瓦,達到7200萬千瓦以上,年發電量在1350億千瓦時左右。初步預測到2030年,全區風電、太陽能發電并網設備裝機容量可達2.9億千瓦左右,年發電量8400億千瓦時左右,分別占自治區電力能源總量的81.0%和71.0%左右。占全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并網設備裝機容量12億千瓦的24.0%左右,占全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量的33.0以上%,成為全國重要的清潔能源基地。
“協同發展”的另一項工作,是要高度重視能效低、能耗高、效率差和排放污染大的實際問題,統籌協調發揮多能互補優勢,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平衡供需矛盾,保障電力能源安全。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尊重客觀規律和經濟規律,不能片面強調某一方面而忽略或抑制另一方面的作用。
在“補齊短板、盤活存量、協同發展”的同時,制定簡便易行、可操作性強涉及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關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
(五)提高裝備制造業水平
從產業的裝備技術、制造能力、創新能力和破解核心技術能力等方面入手,進一步提高設備國產化率和產品質量,在滿足區內市場供需的基礎上擴大外銷。到“十四五”末,形成年風電設備制造能力800萬千瓦以上,太陽能發電組件300萬千瓦以上的規模,其它配套設備和部件滿足市場需求。
(六)優化電力與風能、太陽能資源配置
以保電網安全、??煽抗┯秒?、保電力能源供需平衡為基礎,優化電網資源與風能太陽能資源的匹配,研究并解決好電網高峰、低谷和平段的資源配置和電力平衡,努力實現不限電、不棄風、不棄光。加強電網建設,解決電網網架結構不合理、輸送能力、抗風險能力不強等具體問題。加強調度管理,統籌區內區外兩個市場,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抓緊出臺城鎮太陽能發電并網管理辦法,處理好城鎮分散式太陽能發電與微電網建設同步發展的關系,增加電能補充提高電網安全穩定可靠性。
(七)落實電能替代政策提高可再生電能消納水平
以落實風電供暖的相關政策為契機,擴大電能替代范圍,提高替代能力。在“十四五”期間,認真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滿發多供的具體問題,把一些基礎性工作落到實處。風電年發電設備平均利用穩定在3800小時左右,太陽能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在1800小時以上。到“十四五”末,風電完成的發電量在2600億千瓦時左右,按火電年平均發電5500小時計算,相當于火電4700萬千瓦裝機容量一年的發電量。太陽能完成的發電量在396億千瓦時左右,相當于火電720萬千瓦裝機容量一年的發電量。這樣就可以在主力電源的基礎上,為實現高質量發展和“能源替代”打好基礎。
(八)提高人員素質培養復合型人才
自治區內的大中專院校和職業教育院校,
增設并普及“清潔能源教學”的基礎教育,把教學、生產與科研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為大發展培養人才。
(九)理順管理體制搞活經營機制
解決內蒙古電網500千伏調度管理權的問題,理順國網蒙東公司火電調度管理權的關系,調動區域公司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十)加強管理提升服務水平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政府管電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協調能力、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企業要全面加強管理,提高效率提高效益,自覺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我們相信,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2500萬各族人民群眾豪情滿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扎實努力、勇敢拼搏,一定能奪取新勝利,再建自治區新輝煌!
如有不妥,敬請批評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