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 0評論 | 4252查看 | 2016-05-05 14:00:05
使用新能源發展高耗能產業將獲得政策上明確的支持。
在《關于印發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國家能源局表示,將落實《國務院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支持西部地區實施高耗能產業布局優化工程,提高能源就地消納比例。支持東中部地區加快高耗能產業轉移,實施清潔能源提速工程,降低對遠距離能源輸送的依賴。
資料顯示,為了提高當地的電力消納能力,包括青海、甘肅、寧夏等省份均在提高本地的高耗能產業的比重。
不過,用享受高額補貼的新能源來發展高耗能產業,也面臨著不小的爭議。
除了提高本地的消納能力外,在電力外送方面,國家能源局給出的策略則包括,實施區域差別化能源開發政策,合理控制中部地區能源開發強度和節奏,保持持續發展動力,壓減東部地區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重點發展核電、沿海風電、太陽能和海上油氣開發利用。
數據顯示,近幾年,電力外送是新能源消納的主要通道之一。2014年,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跨區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跨區跨省外送電量全年達1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0%。
但與此同時,在電力外送方面,則還要面臨著接收地本身也在大力發展的光伏、風力電站的競爭,這必然會縮小對外來電力的需求。
此外,由于新能源電力的不穩定性以及光伏夜間不能發電等問題,由誰來承擔這部分的電力調峰,也比較棘手。
江西省能源局新能源處處長王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長距離送電可能對受端電網的危險會很大,如果這個電量突然沒有,突然丟失,如果沒有電源支撐的話,對于電網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會造成電網的崩潰,也就是所謂的大面積停電。
瞄準高耗能產業
對于西部省份而言,通過發展高耗能產業來加大本地電力消納,并不是什么新鮮事。
早在2013年,為了應對當年國務院下發的相關意見中對大型地面電站“合理布局、就近接入、當地消納、有序推進”的總體要求,西部的一些新能源大省,就已經通過新上高耗能產業來消化大規模的新能源所發的電力。
這其中較為成功的當屬青海。
來自青海的數據顯示,盡管截至2013年年底,該省的光伏裝機規模已經達到了3GW,但受益于近幾年工業項目的快速增加所帶來的電量需求,青海本省發電電量已經不能滿足其需求。如果單從數據上來看,青海通過發展工業項目來增加新能源的電力消納,似乎是有效的。
除了青海外,包括甘肅、寧夏等地,也紛紛布局包括煤化工等在內的高耗能產業。
比如,在工業上,寧夏則提出了實施“1561”工程以及啟動中國制造2025寧夏行動綱要,包括建成了全球最大單晶硅棒加工項目、西部最大工業藍寶石生產基地,加快煤電化一體化步伐,新增煤化工產能300萬噸,著力開發工程塑料、通用樹脂、專用化學品等精細化工產品等。
與之類似,在今年發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甘肅則提出了落實“中國制造2025”甘肅行動綱要和“互聯網+”行動計劃,并提出要加快構建新能源產業體系,促進風光電等新能源就地消納。
盡管通過發展高耗能產業來增加電力本地消納屬于無奈之舉,但這種做法也無可避免的帶來了一系列的疑問,包括在許多高耗能產業均處于產能過剩階段以及用如此高的電價來發展高耗能產業,其整體的經濟性問題。而此次獲得政策上的明確支持,到底會帶來何種影響,也值得關注。
誰來調峰
除了增加本地消納之外,在電力外送方面,也有一些新的利好信息。
有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新增電力裝機12974萬千瓦,其中火電6400萬千瓦,同比增長33.6%。
一邊是清潔能源大規模的“限電”,一邊是火力發電新增裝機仍然快速增長,這也是讓許多清潔能源企業頗有抱怨的地方。
或許是為了對此做出回應,在前述通知——指導意見中,國家能源局表示,將控制煤電產能規模;合理引導投資建設預期,研究建立煤電建設風險預警機制,定期發布分省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提示;嚴控煤電新增規模,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和電力裝機明顯冗余地區,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煤電規劃建設規模,取消、緩核和緩建一批已納入規劃或核準(在建)煤電項目;加大淘汰落后機組力度;嚴厲查處違規建設行為。
此外,還將實施區域差別化能源開發政策。在水資源可支撐和生態環境能承載的前提下,加大西部地區能源開發力度,穩步增強跨區調出能力;合理控制中部地區能源開發強度和節奏,保持持續發展動力;壓減東部地區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重點發展核電、沿海風電、太陽能和海上油氣開發利用。
對于電力外送而言,即便可以通過限制中、東部地區的本地電力供應,來為西部地區清潔能源騰出一定的空間,但并不意味著能就此萬事大吉。
除了需要有需求外,制約電力外送的另一個難題是,如何保證外送電力電量的穩定。
畢竟,無論是光伏還是風電,其發電量是由天氣因素決定的,當其發電量出現虧損的情況時,由誰來補充這部分電量?
對于電力的受讓端來說,恐怕不會甘愿為此進行調峰。畢竟,參與調峰的機組大多要充當一個預備隊的角色。
就此來看,較為可行的辦法是,要么由電力外送方大規模的下調電價,以此作為電力不穩定的彌補,要么通過自有的機組參與調峰。無論是哪種方式,背后對應的都是利益損失,不過是這部分損失由誰承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