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意見指出,鞏固擴大風電光伏良好發展態勢。
穩步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有序推動項目建成投產。統籌優化海上風電布局,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穩妥有序推動海上風電向深水遠岸發展。做好全國光熱發電規劃布局,持續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動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在條件具備地區組織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開展全國風能和太陽能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
公告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能發規劃〔2024〕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中核集團、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海油、國家管網集團、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中國華能、中國大唐、中國華電、國家電投、中國三峽集團、國家能源集團、國投、華潤集團、中煤集團、中廣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2024年能源工作,持續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抓緊開展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于2024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發展規劃司)。
國家能源局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2024年是新中國成立75周年,是深入實施“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十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十分重要。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保障能源安全,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處理好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全局與局部、能源開發和節約利用等關系,著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著力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著力深化能源改革創新,著力提高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持續鞏固“電力穩定可靠、油氣底線可保、煤炭壓艙兜底、新能源高質量躍升”良好態勢。保持能源生產能力合理彈性,強化儲備能力建設,堅守安全生產底線,有效應對能源安全風險挑戰,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堅持積極有力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深入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落實雙碳目標,把握好節奏和力度,著力加強供需協同,強化系統消納,保持清潔能源高質量較快發展勢頭。
堅持依靠科技創新增強發展新動能。深入實施能源技術裝備補短板、鍛長板、拓新板,加強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強化優勢能源產業國際競爭力。加強科研成果轉化運用,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
堅持以深化改革開放激發發展活力。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深化油氣市場體系改革,不斷提高能源治理效能。務實推進能源國際合作,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全球能源治理。
(三)主要目標
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9.8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穩產增產,原油產量穩定在2億噸以上,天然氣保持快速上產態勢。發電裝機達到31.7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9.96萬億千瓦時左右,“西電東送”輸電能力持續提升。
能源結構持續優化。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5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量占全國發電量的比重達到17%以上。天然氣消費穩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終端電力消費比重持續提高。
質量效率穩步提高。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取得新成效。煤電“三改聯動”持續推進。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處于合理區間。推動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持續向好發展。科技創新成果應用取得新進展。
二、持續夯實能源保障基礎
把能源安全作為高質量發展的基石,持續鞏固提升油氣產量,保持煤炭產能合理裕度,增加戰略儲備和調節能力,強化區域協同保障,筑牢能源安全保障的根基。
強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深入研究實施油氣中長期增儲上產發展戰略。加大油氣勘探開發力度,推進老油田穩產,加快新區建產,強化“兩深一非一穩”重點領域油氣產能建設。有序推動煉油項目改造升級。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推進地下儲氣庫、沿海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儲罐工程。加強油氣管道保護。有序釋放煤炭先進產能,推動已核準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在建煤礦項目盡早投產達產,核準一批安全、智能、綠色的大型現代化煤礦,保障煤炭產能接續平穩,在安全生產基礎上,推動產量保持較高水平。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加強煤炭運輸通道和產品儲備能力建設,提升煤炭供給體系彈性。
提升電力系統穩定調節能力。印發實施指導火電轉型發展的相關政策。推動煤炭、煤電一體化聯營,合理布局支撐性調節性煤電,加快電力供應壓力較大省份已納規煤電項目建設,力爭盡早投產。推動退役機組按需合規轉為應急備用電源。在氣源有保障、氣價可承受、調峰需求大的地區合理規劃建設調峰氣電。深入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升配電網支撐保障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強化迎峰度夏、度冬電力供需平衡預警,“一省一策”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加大供應緊張和偏緊地區的督促指導力度。優化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布局。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發展,強化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行的政策措施。壓實地方、企業責任,推動電力需求側資源參與需求側響應和系統調節。
提高區域協同保障能力。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等重點區域能源規劃落地實施,支持東北等地區能源高質量發展。優化完善政策機制,推動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高質量發展。重點推進陜北—安徽、甘肅—浙江、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壓工程核準開工,加快開展西南、西北、東北、內蒙古等清潔能源基地送出通道前期工作。強化蒙東與東北主網聯網,推進華北特高壓交流電網向蒙西地區延伸加強,提升西北省間通道輸電能力,建成華中特高壓骨干網架。加快推進西氣東輸四線、川氣東送二線、中俄東線南段、虎林—長春等干線管道建設。持續做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
三、大力推進非化石能源高質量發展
深入落實雙碳目標任務,多措并舉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優化完善產業發展政策,以能源綠色發展支撐美麗中國建設。
鞏固擴大風電光伏良好發展態勢。穩步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有序推動項目建成投產。統籌優化海上風電布局,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穩妥有序推動海上風電向深水遠岸發展。做好全國光熱發電規劃布局,持續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動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在條件具備地區組織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開展全國風能和太陽能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
穩步推進水電核電開發建設。編制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規劃,制定長江流域水電開發建設方案。有序推進重大水電工程前期工作。積極安全有序推動沿海核電項目核準,建成投運山東榮成“國和一號”示范工程1號機組、廣西防城港“華龍一號”示范工程4號機組等。
持續完善綠色低碳轉型政策體系。科學優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標,印發2024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并落實到重點行業企業,以消納責任權重為底線,以合理利用率為上限,推動風電光伏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綠證全覆蓋和應用拓展,加強綠證與國內碳市場的銜接和國際認可,進一步提高綠證影響力。修訂發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持續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提升試點工作。研究光伏電站升級改造和退役有關政策。制定實施抽水蓄能電站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促進抽水蓄能可持續健康發展。
四、深化能源利用方式變革
適應經濟社會清潔化、低碳化發展趨勢,加大清潔低碳能源消費替代力度,協同推進能源產業節能減污降碳,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持續推動重點領域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構建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深入推動交通用能電氣化,持續優化城市、公路沿線和居民社區充電網絡,加大縣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推動創建一批充電設施建設應用示范縣和示范鄉鎮,探索開展車網雙向互動。促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持續向好發展,因地制宜推進超低排放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和地熱、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逐步發展電力、工業余熱、核能供暖等多種清潔供暖方式,推動具備條件的清潔供暖項目穩妥有序實施。推進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以點帶面加快農村能源清潔低碳轉型。修訂天然氣利用政策,推動天然氣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發布《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典型案例集》,通過典型示范帶動轉型發展。
強化能源行業節能降碳提效。持續推進煤炭開發節能降碳,加快煤層氣產業化發展,大力建設瓦斯抽采利用規模化礦區和示范項目。繼續實施煤電“三改聯動”,穩妥有序淘汰落后產能。深入探索火電摻燒氫、氨技術,強化試點示范。加強對能效在基準水平以下煉油企業的用能管理,開展煉油行業節能降碳典型案例匯編,引導企業應用先進技術提升能效。推進煤炭、油氣行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降低單位產品生產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支持煤制油氣項目與新能源耦合發展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規模化示范應用。加大能源資源與伴生礦產協同開發技術研發力度。
加快培育能源新業態新模式。加強新型儲能試點示范跟蹤評價,推動新型儲能技術產業進步。編制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政策,有序推進氫能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穩步開展氫能試點示范,重點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拓展氫能應用場景。穩步推進綠色清潔液體燃料發展,有序推動纖維素等非糧燃料乙醇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示范。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利用。推動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實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廣綜合能源站、源網荷儲一體化等綠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實施新能源微電網、微能網、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應用等示范工程。
五、推進能源技術創新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高端化、數字化、智能化,加強能源科技自主創新,提升能源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水平,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
持續完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扎實推進“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項目落地實施,做好后續跟蹤評價。加強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落實研發任務,強化日常監督考評。以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興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和安全發展為重點,統籌研究設立一批能源行業標委會,加快相關標準制修訂,強化標準實施應用。提高能源領域標準國際化水平,支持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推動能源技術標準高水平走出去。
加快能源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依托能源領域戰略科技力量推進關鍵技術裝備創新,組織開展第四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和評定,加快示范應用。做好燃氣輪機創新發展示范項目中期評估和任務調整,確保示范任務取得實效。持續推進核電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科技創新2030—“智能電網”重大項目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氫能技術”等能源領域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深入論證煤炭、油氣等領域重大科技項目。
促進能源新技術應用示范。組織開展能源數字化智能化核心技術攻關和應用示范。推進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電網建設,提高電網對清潔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總結全國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成效,更大范圍、更高水平推進智能化煤礦建設。實施首批國家能源核電數字化轉型技術示范項目。探索推廣虛擬電廠、新能源可靠替代、先進煤電、新型儲能多元化應用等新技術。
六、持續推進能源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健全完善能源法治體系,持續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加大能源監管力度,加強能源電力安全治理,不斷提升能源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
健全完善能源法律法規。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能源法》,加快修訂《可再生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推動修訂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規定等規章制度。
深化能源重點領域改革。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出臺深化電力市場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加強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推動落實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制定《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基本規則》《電力市場準入注冊基本規則》,落實煤電兩部制電價政策。指導推動山西、廣東、甘肅、山東、蒙西等先行先試地區持續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南方、京津冀、長三角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深化油氣體制改革,推進基礎設施高質量公平開放,加強對管道上下載開口工作的指導和約束,加快管網互聯互通,支持引導省級管網以市場化方式融入國家管網。
強化能源市場監管。創新能源監管方式,加大監管工作力度,維護公平公正市場環境。在重點省份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針對電力市場運行中存在規則執行不到位、限制市場競爭、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問題開展專項監管,強化電力交易和市場秩序常態化監管。加強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提高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運行效率。充分發揮12398能源監管熱線民生通道作用,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加強電力安全治理。出臺關于新型電力系統安全治理的政策文件和防范新能源等新型并網主體并網安全事故重點要求,修訂《電網安全風險管控辦法(試行)》,研究制定煤電機組深度調峰安全監管措施。加強重點領域安全專項監管,開展能源電力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及水電站大壩安全提升專項行動第二階段工作、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和質量管控專項監管、配電網安全專項行動。持續推進國家級電力應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設,加快建設基于實時數據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組織新一輪電力油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穩妥推進能源行業北斗規模化應用。
七、務實推進能源國際合作
密切關注國際能源形勢變化,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擴大高水平能源國際合作,增強開放條件下的能源安全。
提升開放條件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鞏固發展煤炭國際貿易合作。加強與油氣資源國協調,推動務實合作,持續鞏固完善平衡多元的油氣進口體系。推動與周邊國家電力互聯取得新進展。穩妥有序推動核電項目國際合作。
有序推進清潔能源產業鏈合作。構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共贏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加強中歐在風電、智慧能源、儲能等重點領域合作,推動一批中歐能源技術創新合作示范項目落地實施。開展中國―東盟清潔能源能力建設計劃項目交流,推動成立中國―東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推進與沙特、阿聯酋等國共同籌建中阿清潔能源合作中心,加強在氫能領域的務實合作。
深度參與國際能源治理變革。高質量建設“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和全球清潔能源合作伙伴關系。繼續深度參與聯合國框架下及G20、APEC、IEA、IRENA、上合組織、金磚、IFNEC等能源領域重要多邊機制。持續完善中國―IRENA合作機制建設。積極參加G20能源轉型部長會議、2024年IEA能源部長級會議等重要國際會議。組織召開雙邊對話機制活動。
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和有關能源企業,要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創新性開展工作,加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效,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