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對謝康勇代表提出的《關于支持海南州“風光水熱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給體系建設的建議》做出答復。其中指出,
推動風電光伏基地。截至目前,第一批大基地640萬千瓦建成投產,光熱項目正在加快建設。第二批大基地400萬千瓦進入建設階段。第三批大基地項目300萬千瓦已完成備案手續。揭榜掛帥、市場化、增量混改等7個項目、165萬千瓦,爭取下半年全部開工建設。
大力實施清潔能源供暖替代工程,先后改造貴南、同德、興海三縣集中供暖面積252萬平方米,共和縣城鎮區地熱集中供暖已完成22萬平方米。
下一步,加快建設海南州風能太陽能資源觀測網絡,逐縣對接夯實新能源資源普查成果,完成重點區域現場踏勘。
加快風光建設。推動國家第一批大基地光熱項目加快建設,加快國家第二批大基地項目全容量建成并網,加快推進國家第三批大基地項目全部開工。
推動外送基地。青豫直流工程。推動青豫直流滿功率運行,實施青豫直流三年行動計劃,提升直流調峰支撐能力。海南戈壁基地。銜接國家能源局盡快完成《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優化)》評審,積極對接受端省份,盡快明確受端落點,同步加快啟動配套外送通道可研工作。
全面構建多時間尺度儲能規模化應用、多種類型協同運行的儲能體系。
原文如下:
關于支持海南州“風光水熱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給體系建設的建議——青海省能源局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244014號建議答復的函
謝康勇代表:
您在青海省十四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支持海南州“風光水熱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給體系建設的建議》(第244014號)被確定為重點建議,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海南州委書記呂剛督辦。該建議事關海南州不斷將清潔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扎實推動以綠色低碳為特點的清潔能源高地建設,實現海南州清潔能源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省能源局高度重視該建議辦理工作,研究起草《關于支持海南州“風光水熱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給體系建設的建議辦理工作方案》。省能源局會同有關協辦單位進行了認真梳理研究,提出答復意見如下:
一、海南州清潔能源發展現狀
海南州立足資源稟賦,全力推進清潔能源產業快速發展,實現水、光、風、熱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的發展格局,以清潔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積極培育新經濟增長點。截至目前,海南州清潔能源總裝機4616萬千瓦,充分發掘了清潔能源對經濟發展、生態保護、民生改善的積極作用。
(一)開展全州資源普查。組織重點推動海南州新能源資源普查,全面摸清州內土地、電網、資源、項目現狀,完成新能源土地、電網、資源及項目開發現狀梳理,組織開展現場勘察、成果核查等工作。編制完成全州風光資源觀測網絡建設方案,形成開發區域全覆蓋、觀測要素全覆蓋的區域資源觀測網絡建設方案。謀劃系統平臺建設方案,打造集數據整合、分析、可視化、決策支持于一體的綜合性系統。
(二)深挖黃河水電基地。海南州已建成4座、共600萬千瓦中大型水電站,其中,龍羊峽水電站128萬千瓦、尼那水電站16萬千瓦、拉西瓦水電站420萬千瓦、班多水電站36萬千瓦。羊曲水電站完成大壩澆筑,3號機組、1號機組定子完成吊裝,年底將全容量并網。茨哈峽、爾多水電站加快推動前期工作。
(三)推動風電光伏基地。截至目前,海南州已建成并網2008萬千瓦,其中光伏1533萬千瓦、光熱5萬千瓦、風電470萬千瓦。省能源局會同海南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多次召開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推進會,督促建設進度相對滯后的項目加快推進相關工作。第一批大基地640萬千瓦建成投產,光熱項目正在加快建設。第二批大基地400萬千瓦進入建設階段。第三批大基地項目300萬千瓦已完成備案手續。揭榜掛帥、市場化、增量混改等7個項目、165萬千瓦,爭取下半年全部開工建設。
(四)構建多元儲能體系。截至目前,海南州建成投產新型儲能9座,裝機28.5萬千瓦。全省建立新型儲能監管調度機制,按月調度、按季督導,推動新型儲能電站加快開展前期和項目建設。加快推動哇讓、同德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五)加快推動海南基地。全力推動海南州戈壁基地前期工作,組織相關設計單位優化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并上報國家能源局;優化完成《關于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推進情況的報告》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7月,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海南州委書記呂剛帶隊到北京拜訪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匯報推動海南州戈壁基地相關工作。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通過中期滾動調整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省能源局積極會同省電力公司銜接國網經研院等相關單位推進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研究工作,配合國家電網公司啟動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預可研工作。
(六)網架結構穩步優化。截至目前,海南州在運±800千伏青豫直流特高壓外送工程1條;750千伏變電站4座,分別為青南、塔拉、紅旗、香加750千伏變電站;330千伏公網變2座,330千伏新能源匯集站16座,州內骨干網架基本建成。推動紅旗、香加750千伏變電站投產運行,加快推進紅旗、香加主變擴建,滿足州內后續新能源項目接入。
(七)堅持生態協同發展。清潔能源助力鄉村振興。新能源電站務工收入和征地收益已成為海南農牧區主要收入來源,特別是共和縣形成了“板上發電、板間種草、板下養羊”的光伏產業發展模式。塔拉灘光伏產業園養殖“光伏羊”2萬多只,年牧草產量達11.8萬噸,年節約養殖成本720萬元,持續帶動農牧民增收。光伏治沙效果明顯。依托光伏治沙新模式,采取鋼管樁機械施工等方式,海南州沙化土地減少1.49萬公頃,光伏園區植被覆蓋度達80%以上,園區內鮮草產量、植物種數分別是園區外的4倍、2倍以上,建成12座生態光伏牧場、2100畝生態光伏林場,實現“建一片光伏,留一片綠色,造一片牧場”的多生態模式,推進全州生態、生產、生活“三生共贏”。
(八)清潔能源惠民利民。大力實施清潔能源供暖替代工程,先后改造貴南、同德、興海三縣集中供暖面積252萬平方米,共和縣城鎮區地熱集中供暖已完成22萬平方米。
(九)強化項目用地要素。一是按照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計劃指標跟隨項目走,分類保障項目用地”的原則,全面保障海南州重點清潔能源項目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二是創新用地要素保障服務機制。建立多部門協同的項目選址選線、項目用地會商、土地要素保障服務專班、預檢查對接機制,保障海南州清潔能源建設項目依法依規落地。三是采取工作專班制、縱向聯動制、在線審批制、預約辦理制等方式,簡化審核審批流程,力求最短最優路徑,切實加快海南州新能源項目審核審批進度。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海南州清潔能源發展蓬勃,但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矛盾性、突出性問題,總體表現為四個主要問題。
(一)常規電源支撐不足。海南州清潔能源資源豐富,“光大風小”資源結構特性顯著,光伏裝機占比達52%,州內常規支撐性電源為水電、總裝機618萬千瓦,水電站、抽蓄站點資源盡管豐富,但建設周期久,現有支撐調節電源難以滿足電力系統保供、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外送的需求。
(二)電網承載能力有限。一是接入受限。海南州現有四座750千伏變電站已無剩余接入空間,后續新能源項目接入能力受限。二是斷面受限。州內常規電源支撐薄弱,導致外送斷面能力有限。
(三)生產消納能力錯位。2023年,海南州清潔能源發電量459億千瓦時,占全省清潔能源發電量的54%,清潔能源發電量已遠超海南州消納能力,巨大的綠色電力供應能力缺乏與之匹配的產業規模。
(四)項目落地難度加大。一是風資源不足。目前海南州風電資源開發主要集中在切吉地區,其它地區風資源稟賦掌握不足,全州可開發利用風電資源儲備有限。二是用地受限。全州規劃新能源項目用地與國家相關政策要求矛盾,難以開發建設新項目,影響州內后續大規模新能源項目布局。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堅持頂層規劃。做好規劃引領。組織編制海南州“十五五”規劃,系統總結“十四五”海南州清潔能源發展成效及面臨趨勢,科學制定“十五五”清潔能源發展目標,做好海南州能源規劃和全省能源規劃、專項規劃銜接工作。做好資源普查。加快建設海南州風能太陽能資源觀測網絡,逐縣對接夯實新能源資源普查成果,完成重點區域現場踏勘。同時,組織編制海南州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有序開發利用實施方案,提升資源普查成果的轉化率,確保普查成果真實詳盡精準有效。強化要素保障。加強對海南州及所轄各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監督實施管理,組織編制海南州清潔能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時將各類清潔能源項目布局等空間信息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特別是針對水電、抽水蓄能、外送通道、骨干電網等重大能源項目強化用地用草用林用水指標保障,確保規劃項目落地實施。
(二)加快項目建設。推進支撐電源。確保今年按期建成羊曲水電站,加快推動茨哈峽、爾多水電站前期,力爭“十五五”核準開工。加快風光建設。推動國家第一批大基地光熱項目加快建設,加快國家第二批大基地項目全容量建成并網,加快推進國家第三批大基地項目全部開工。
(三)推動外送基地。青豫直流工程。推動青豫直流滿功率運行,實施青豫直流三年行動計劃,提升直流調峰支撐能力。海南戈壁基地。銜接國家能源局盡快完成《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優化)》評審,積極對接受端省份,盡快明確受端落點,同步加快啟動配套外送通道可研工作。治沙協同發展。根據國家“三北”工程與光伏產業融合發展要求,省能源局會同省林草局開展林草資源狀況評估和光伏發電項目生態適應性評價,研究編制《青海省光伏產業林草沙地利用區劃報告》,在共和盆地探索開展“光伏治沙”工作。
(四)新型電力系統。完善網架結構。制定海南州整體網架優化方案,沿黃河東西兩岸構建分層分區立體網架。推動紅旗主變擴建盡快開工,香加750千伏變電站擴建工程2025年投產。推動謀劃新750千伏輸變電工程納入國家電力規劃,支持海南州后續新能源開發。構建儲能體系。探索開展電網側大規模電化學儲能電站建設,加快哇讓、同德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積極推動龍羊峽儲能(一期)、共和(多隆)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全面構建多時間尺度儲能規模化應用、多種類型協同運行的儲能體系。
(五)優化保障措施。強化電力交易。充分挖掘黃河上游水電站調蓄能力,協調優化龍羊峽水庫水量調度,積極與西北分部、中東部各購電省份協商,在年度、月度及月內交易中合理調整外送曲線,實現海南州午間光伏大發時段大量外送。以全省新能源最大化利用為目標,精益化開展大電網統一調度,為切實做好海南州年度新能源消納工作。深化用地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用地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審批層級、優化審批流程、縮短用地審批周期,切實保障海南州清潔能源建設項目用地。
感謝您對我省能源工作的關心關注,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相關工作。
青海省能源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