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全國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匯編(2023)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擬開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匯編工作,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供熱在綜合利用、現代農業、工業減碳方面的應用,帶動行業高質量規模化發展。
根據《通知》,申報項目類型主要包括采用了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供熱工業利用、供熱農業利用、供熱綜合利用等領域的項目。申報項目應正常運行至少2個周期,且目前正常在運、可復制、可推廣。
全文如下: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是我國調整能源結構、實現節能減排、合理控制碳排放的迫切需求,推動可再生能源在供熱中的規模化應用是實施全面節約戰略的重要手段,對于完成非化石能源利用目標、建設清潔低碳社會、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明晰行業發展思路,更好指導各地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相關工作,通過典型案例為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南方地區溫暖過冬、清涼度夏提供可復制推廣的成熟方案,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供熱在綜合利用、現代農業、工業減碳方面的應用,帶動行業高質量規模化發展,擬開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匯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型主要包括采用了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供熱工業利用、供熱農業利用、供熱綜合利用等領域的項目。申報項目應正常運行至少2個周期,且目前正常在運、可復制、可推廣。
二、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相關部門,自愿組織不超過5個在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技術路線、系統集成、建設模式、開發效果、利用方式、管理水平、節能減碳、污染減排等方面具有突出效果的項目進行申報。各省(區、市)同一企業(按照最高母公司)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各省(區、市)申報同一類型項目不超過3個。
三、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地方和企業按照附件要求,如實填報項目有關情況,并做好初步審核。國家能源局會同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和現場核查,如出現弄虛造假等情況,將取消相應省(區、市)和企業的申報資格。
四、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于2024年1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并同步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xinny nea.gov.cn),申報材料名稱為“××省(區、市)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申報材料”。
五、國家能源局牽頭委托咨詢機構或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的項目進行評估,經評估具有典型意義和推廣價值的項目,納入《全國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匯編(2023)》并向社會公布。擇機組織現場會進行交流和推廣,推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高質量規模化發展。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郵編:100045。
聯系電話:010-81929528
附件:
1.××省(區、市)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申報項目匯總表.docx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