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印發《重慶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因地制宜推進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規?;瘧?,推動以水源熱泵技術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建設,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推進具備資源條件和能源需求的區域積極采用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冷供熱系統,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500萬平方米。
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積極開展太陽能光伏、光熱建筑應用,推動16個區縣做好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推廣智能光伏應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因地制宜推動太陽能一體化在農房建設中的應用,結合鄉村建設行動和農房改造實施計劃,推動農房節能改造,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等加裝太陽能光伏、光熱系統。
原文如下: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渝建〔2023〕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月4日
重慶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增長,切實做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標〔2022〕53號)、《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22〕8號),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為引領,推進城市更新提升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提升綠色低碳發展質量,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堅持系統謀劃、分步實施,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結果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統籌推進實現碳達峰。堅持因地制宜,區分城市、鄉村,科學確定節能降碳要求。堅持創新引領、轉型發展,加強核心技術攻堅,完善技術體系,強化機制創新,完善城鄉建設碳減排管理制度。堅持雙輪驅動、共同發力,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共建共享,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三)主要目標。2030年前,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建筑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進展明顯,“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力爭到2060年前,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治理現代化全面實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四)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1.優化城市空間布局。緊密圍繞成渝地區“強雙城、優雙圈、筑主軸、興兩翼、塑三群、連多廊”的城鎮空間發展格局,突出雙城引領,強化雙圈互動,促進兩翼協同,統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促進形成疏密有致、集約高效的空間格局。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加強城鎮開發邊界對城鎮布局的引導,合理確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規模及開發建設密度和強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設,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布局。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
2.推進城市更新提升。圍繞建設“山水之城·美麗之地”總體目標,集中力量推進城市功能與品質再提升、再升級。強化“兩江四岸”城市發展主軸功能,推進城市功能名片建設,打造重點城市功能片區體系。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城市軌道交通成網計劃,大力推動軌道交通TOD綜合開發。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持續推進“兩江四岸”109公里岸線治理提升和清水綠岸整治。開展城市更新試點示范,大力實施城鎮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增”推動城市更新,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城市更新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完善城市公園體系,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道網絡建設,實施以“坡坎崖”、屋頂綠化美化為重點的立體綠化建設,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萬人。推行分層筑臺、錯疊等適應山地城市特點的規劃及建筑設計方法,拓展城市綠化空間。(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五)全面提高建筑綠色低碳水平
3.開展綠色低碳社區建設。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到2030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到2030年,綠色社區創建率達到70%。探索近零碳、零碳社區建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產品,倡導綠色低碳用能方式,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信息委)
4.發展綠色低碳建筑。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推動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主城都市區行政區域內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和社會投資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區縣行政區域內同類型公共建筑應達到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提升住宅品質,積極發展與地區經濟和市場需求相適應的住宅戶型。結合重慶市氣候特征,合理確定建筑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推動建筑保溫隔熱、自然通風、采光、遮陽、除濕等被動式技術在建筑中應用。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戶型設計。建立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技術、標準、產業支撐體系,積極推動工程試點示范,到2025年,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項目面積不低于30萬平方米;2030年前城鎮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嚴格實施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與標識制度,強化綠色建筑與節能閉合監管。加強物業管理活動監督管理,提高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5.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偨Y重慶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工作經驗,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向綜合型綠色化改造轉變。推動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與應用,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加強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編制改造專項規劃,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達到現行標準規定。到2025年新增城鎮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面積500萬平方米。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公共建筑機電系統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機關事務局)
(六)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6.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進高品質山城特色慢行系統建設,開展人行道凈化專項行動,強化城市軌道、公交車、非機動車、步行等綠色出行無縫接駁,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穩步提升城市綠色交通出行比例。全面推行垃圾分類處理和減量化、資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推動現有低效高耗照明設施節能改造,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推動城市照明智慧化升級,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字化系統。推進城市供氣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
7.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結合城市特點,充分尊重自然,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因地制宜,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差異化探索海綿城市建設路線,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滯與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推進供水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力爭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加強城市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3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七)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8.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因地制宜推進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推動以水源熱泵技術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建設,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推進具備資源條件和能源需求的區域積極采用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冷供熱系統,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500萬平方米。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積極開展太陽能光伏、光熱建筑應用,推動16個區縣做好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推廣智能光伏應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機關事務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國網市電力公司、市城市管理局)
9.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按照“宜電則電”原則,建立以電力消費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費體系。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因地制宜探索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推動建筑熱源端低碳化,綜合利用熱電聯產余熱、工業余熱,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應用盡用。充分發揮城市熱電供熱能力,提高城市熱電生物質耦合能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市電力公司)
(八)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10.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建筑,推動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促進建筑工業化、信息化、綠色化融合發展。推行集成化標準化設計,推廣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加快構建標準化、模數化、通用化的部品部件供應體系。積極推廣工業化裝修,推動整體廚衛、輕質隔墻、管線分離、干式工法等部品與技術應用,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推進實施智能建造,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應用,推廣智慧工地建設,開展工程項目數字化建造試點,推動工程軟件平臺、智能施工裝備、建筑機器人等技術產品集成應用,發展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加強智能建造應用場景建設,到2030年培育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智能建造標桿企業10家以上,打造智能建造產業基地5個以上。(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11.推動綠色低碳建材應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建材采信機制,完善采信應用數據平臺。加大綠色低碳建材推廣應用,優先選用獲得認證標識的綠色低碳建材產品,建立政府工程優先采購綠色低碳建材機制,強化綠色低碳建材應用比例核算制度,促進綠色低碳建材規?;幏痘瘧?,到2025年,綠色低碳建材在城鎮新建建筑中的應用比例不低于70%,到2030年提高到80%。推進綠色施工,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能耗,對多臺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九)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構建集約節約、尺度宜人的縣城格局。充分借助自然條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實現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因地制宜強化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原則上控制在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比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方式,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非必要不得新建紅線寬度超過40米的道路,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
(十)營造自然緊湊鄉村格局。合理布局鄉村建設,科學劃定各類空間管控邊界,保護鄉村生態環境,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開展綠色低碳村莊建設,提升生態和環境質量。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
(十一)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建造水平,按照結構安全、功能完善、節能降碳等要求,制定完善農房建筑節能、裝配式建造等相關標準和圖集,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大力開展裝飾裝修、節能保溫一體化的裝配式農房建設試點,到2030年推動建成一批“結構安全、功能現代、綠色環保、風貌鄉土”的裝配式宜居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低碳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建造方式。因地制宜推動太陽能一體化在農房建設中的應用,結合鄉村建設行動和農房改造實施計劃,推動農房節能改造,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等加裝太陽能光伏、光熱系統。推廣使用高效照明、節能環保灶具、節能環保農機等設施設備,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能源局)
(十二)推進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加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與配套管網建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廁所糞污、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合理確定排放標準,推動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產生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
四、強化保障措施
(十三)健全法規和標準計量體系。推動完善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法規,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完善節能降碳標準計量體系,制定完善地方綠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綠色建造等標準。各區縣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要求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建立城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標體系。完善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加強建筑領域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加強城市、縣城、鄉村等常住人口調查與分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能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
(十四)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以綠色低碳為目標,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鼓勵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機關事務局、市鄉村振興局)
(十五)建立產學研一體化機制。完善城鄉建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圍繞先進節能低碳建筑、生態環境保護、新型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規?;瘧谩⒕G色低碳建材等重點方向,開展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整合優化行業產學研科技資源,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鼓勵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力量,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鼓勵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教委等)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構建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稅收、金融、價格等政策體系,強化政策協同,形成合力。市級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和政策支持,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可再生能源站等重點項目統籌建設,將區縣政府明確的與綠色低碳發展相關的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實施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低碳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低碳建材應用。強化綠色金融支持,建立綠色金融與綠色建筑產業協同發展機制,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投放,拓寬融資渠道。強化綠色保險支持,積極開展綠色建筑相關保險試點。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應用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完善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機關事務局、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國網市電力公司等)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加強統籌協作,形成合力。各區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科學制定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細化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制定責任清單。
(十八)強化任務落實。各區縣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每年10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委。
(十九)加大培訓宣傳。強化管理、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等從業人員培訓,將碳達峰相關政策、技術、標準等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培訓重要內容,提高從業人員實施能力。配合開展好“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周”等活動,組織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低碳知識,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降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