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江西樟樹市人民政府發布《樟樹市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方案》明確指出,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廣安裝與建筑一體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新建公共建筑需采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淺層地熱能等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貢獻。
原文如下:
樟樹市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強化公共機構在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責任擔當,協同有序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促進我市碳達峰目標實現,根據《宜春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宜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宜春市財政局宜春市生態環境局宜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宜春市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宜管字〔2022〕23號)有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碳達峰碳中和為主線,以綠色低碳發展為目標,重點推進公共機構能源利用、建筑發展、產品應用等綠色轉型,協同推進節能低碳和示范引領,扎實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
(二)工作原則
——總體部署、穩步推進。強化公共機構碳達峰工作總體部署,各公共機構按照總體部署要求,堅持節能降碳和示范引領協同推進,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標,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綠色轉型、創新驅動。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注重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提升節能降碳和示范效果。
——政府引導、市場發力。優化政策制度設計,提升綠色低碳管理效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引入社會資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逐步解決市場化機制運用障礙,進一步發揮市場對節能降碳的推動作用。
——突出重點、體現特色。抓好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單位試點示范,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開展公共機構低碳積分制(綠寶碳匯)工作為抓手,推進公共機構帶頭開展節能降碳行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碳普惠制經驗和模式。
(三)主要目標
對標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實現綠色低碳引領行動推進有力,干部職工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在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轉型中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開創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新局面。到2025年,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優化,用能效率持續提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177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簡稱碳排放)總量控制在1.87萬噸以內,在2020年的基礎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4%、碳排放下降7%,力爭有條件的公共機構2025年前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其他地區和部門在2030年前盡早達峰。
二、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
(一)著力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推動公共機構終端用能電能替代,提高辦公、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推進醫院實施消毒供應、洗衣等蒸汽系統的電氣化改造,以就近分散電蒸汽發生器替代集中燃煤蒸汽鍋爐。逐步推進電力空調機組制冷系統,減少直接碳排放。鼓勵逐步以高效電磁灶具替代燃氣、液化石油氣灶具,推動有條件的機關單位、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食堂率先建設全電廚房。
(二)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項目。充分發揮江西省光伏產業的技術優勢和地下水資源優勢,加大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熱泵、高效儲能技術的推廣和運用力度,推進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安裝光伏發電設施,推動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電力高效消納利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推進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光伏項目,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覆蓋率達到50%。
(三)持續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公務用車,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力度,因地制宜持續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新增及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提升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內部停車場要配建與使用規模相適應、運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換)電設施設備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到2025年,地面停車場配建比例不低于15%。鼓勵單位職工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鼓勵內部充(換)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
三、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
(一)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建筑應進行碳排放計算分析,制定并采取措施降低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積極推進公共建筑裝配式技術運用,在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非獨棟政府機關辦公樓、學校和醫院大力推進裝配式鋼結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等新型結構體系。加快推動鋼結構公共建筑發展,逐步提高鋼結構應用比例。大力推廣安裝與建筑一體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新建公共建筑需采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淺層地熱能等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貢獻。新建建筑應對標《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宜府辦發〔2022〕25號)、《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強化“空間節能優先、綠色設計兼顧”原則,優化設計空間平面布局、朝向和窗墻比。政府投資為主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應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按照《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 134)技術要求,優先利用自然通風和天然采光,合理進行空調設備選型、嚴格控制空調制冷供暖的規模、區域和時間,保證主要功能房間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國家標準規定的目標值且采光區域人工照明可隨天然光照度變化自動調節。推動公共機構建成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二)加大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力度。要求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對照《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重點聚焦運行階段管理,持續開展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制冷系統、照明設備等綜合型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以提高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降低外窗傳熱系數為路徑,對建筑屋面、屋頂、外墻和外窗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推進綠色高效制冷行動,重點推進空調系統節能改造,機組制冷性能系數或能效比應滿足國家標準要求。充分運用分區管理、智能控制、多能互補等技術實現空調系統智能管控和運行優化,有效降低空調末端系統及輸配系統能耗。照明產品、三相配電變壓器、水泵、風機等設備應滿足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節能評價值要求。使用較高用水效率等級的衛生器具,因地制宜采用雨水收集、一水多用等節水措施。
(三)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規范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實現分戶、分區、分項計量。大力推動公共機構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按導則標準建設能耗監測平臺,并與省級平臺實現數據對接,構建精細化、智慧化節能管理模式。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集系統安防、能耗監測和設備管控為一體的智慧化管理平臺。
(四)推動數據中心綠色化升級。組織開展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摸底,騰退“小散”數據中心,運用虛擬主機和云服務器替代數據負荷不高的數據中心。以降低制冷能耗作為數據中心綠色化改造核心目標,采取不同冷卻技術方案。對于新建數據中心,優先使用全模塊化、預制化方式建設,合理布置服務器機架和冷源位置,利用自然冷源、余熱余冷余壓進行制冷或采用直接/間接蒸發冷卻、液冷、熱管等技術對T設備或其熱回風、空調循環冷卻介質進行冷卻。對于采用“冷凍水制冷十密閉通道送風”方式的老舊數據中心,在保留制冷主機情況下,通過改進氣流組織、變頻調節精密空調送風量、冷凍水輸送系統和冷卻泵變頻升級、降低冷卻水回水溫度等方式進行技術改造。到2023年,新建大型及以上數據中心PUE降低到1.3以下,綠色低碳等級達到4A級以上,開展水使用效率(WUE)、碳使用效率(CUE)等數據監測,助力數據中心可持續低碳發展。推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數據中心申報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五)提升公共機構綠化水平。發揮植物固碳作用,使用非常規水源利用、噴灌、微噴等節約型綠化技術,邀請林業、園藝專家現場指導栽植鄉土樹木花草,采取見縫插綠、身邊添綠、屋頂鋪綠等方式,構建平面綠化、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立體綠化格局,提高公共機構綠化覆蓋率。倡導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植樹造林活動,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四、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
(一)加快推廣運用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綠色低碳技術編制和應用示范案例征集,推動公共機構參考技術集和案例集,結合實際進行應用,提升綠色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實效。總結梳理公共機構低碳和減排的措施和先進技術,形成一定時期內可推廣、復制的減排技術和措施清單并發布實施。
(二)大力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嚴格執行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帶頭采購更多節能、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產品,優先采購秸稈環保板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在物業、餐飲、合同節能等服務采購需求中,強化綠色低碳管理目標和服務要求。
(三)積極運用市場化機制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應用。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市場化機制運用,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用能系統節能改造和運行維護。學習借鑒各地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試點經驗,推廣集中統一組織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能源審計,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全覆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公共機構以適當的方式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五、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宣傳
(一)加強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宣傳。采用網站推送、微信公眾號分享、開展“云”上活動、電視滾動播放、定期發送短信、懸掛標語、發放資料、展銷產品等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宣傳節能降碳政策法規、節約能源資源、碳達峰碳中和等綠色低碳有關知識及工作。以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中國水周、綠色出行宣傳月、江西省生態文明宣傳月等為窗口,充分利用公共機構自身宣傳終端,面向全社會宣傳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讓綠色低碳成為全社會自覺參與的行動。推動將節能降碳等相關課程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公共機構領導干部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的理念和本領。
(二)全面推廣公共機構低碳積分制(綠寶碳匯)。加強公共機構低碳積分制(綠寶碳匯)宣傳推廣,不斷擴大實施范圍和項目運用場景,逐步在全市公共機構推廣應用。健全生態價值轉化機制,引導鼓勵公共機構積極開展低碳工作和生活行動,努力形成具有樟樹特色的公共機構低碳發展新模式。
(三)大力開展大型活動碳中和工作。帶頭落實大型活動碳中和、零碳會議等行動,積極推動公共機構在主辦的大型活動和會議中帶頭實施碳中和,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并指導其他大型活動實施碳中和。
(四)深入開展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在機關,學校等場所設置回收交投點,推廣智能回收設施,推動廢棄電器電子類資產、廢舊家具類資產等循環利用,鼓勵有條件地區和部門實施公物倉管理制度,構建廢舊物品循環利用體系。發揮公共機構表率作用,帶頭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動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五)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推動綠色低碳引領行動與節約型機關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遴選等示范創建活動融合,完善示范創建活動指標體系。按照“縣縣有示范”的目標,選取能效利用水平高、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低的公共機構,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創建。到2025年,力爭80%以上的縣級以上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根據省、宜春市下達的創建目標,高質量完成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綠色低碳示范單位、節能現場教學點創建任務。
(六)推動干部職工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綠色低碳辦公理念,引導干部職工自覺踐行綠色低碳辦公方式。發揮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示范作用,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者行動,引導干部職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帶頭在家庭、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公共機構開展反食品浪費行動,實施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將反食品浪費納入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考核和節約型機關創建等活動內容。
六、強化綠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設
(一)健全制度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公共機構能源管理、碳排放管理等標準體系和公共機構反食品浪費、垃圾分類、示范創建等制度規范。針對公共機構能耗定額、能源審計、能源資源計量與統計等方面開展標準評估和對標達標分析,強化標準應用。促進標準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引導公共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標準落地實施。完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規范能源資源消費及碳排放數據統計,開展統計數據會審和質量抽查,持續提高數據質量。
(二)開展目標管理與考核。推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與能耗定額相結合的節能目標管理方式。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落實,對達不到要求的公共機構,加大監督指導力度并要求按期整改。探索推進基于能耗定額的公共機構用能預算管理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科學合理下達碳排放指標,將碳排放指標完成情況和綠色低碳行動落實情況納入公共機構節能考核體系。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納入各地各部門綜合考核方案,實施公共機構節能通報、約談等機制,著力提升節能降碳的積級性和主動性。推動公共機構能耗信息披露。
(三)強化隊伍和能力建設。加強節能環保、綠色低碳等方面理論研究,提升相關研究成果轉化應用的能力,為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支撐。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干部隊伍培訓教育,提升節能管理干部隊伍素質和能力。推動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設置碳排放管理員相關崗位。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綠色低碳引領行動的統籌部署和系統推進,機關事務管理、發展和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住建部門要對標碳達峰碳中和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聚集節能降碳重點工作,構建協同推進機制。教科文衛體系統根據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自身實際,推進本系統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加強部門溝通,健全公共機構節能降碳項目、資金等管理制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上級資金等支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推動節能改造、能源替代、電氣化改造等試點示范項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應用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模式,逐步解決市場化機制運用中存在的障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
(三)嚴格責任落實。分解下達“十四五”期間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和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目標值,定期跟蹤評估落實情況,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做法,確保方案穩步實施和目標實現。認真落實方案目標任務,開展碳排放核算工作,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評價考核,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實行“獎優懲劣”,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四)強化監督考核。持續推動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納入綜合考核體系。定期開展節能檢查、業務考核、能耗統計數據質量檢查,通報結果,落實激勵和懲處措施。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耗數據會審、能耗狀況公示通報制度,充分發揮監督考核的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