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青海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確指出,要提升多能互補儲能調峰能力,積極推動水儲能、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太陽能光熱發電等儲能技術示范,形成多種技術路線疊加多重應用場景的儲能多元發展格局,開展太陽能熱發電參與系統調峰的聯調運行示范,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水平,積極推廣“新能源+儲能”模式,探索建立共享儲能運行模式,推進商業化發展;
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圍繞建材產業綠色高端化、高質化、高新化發展,開展行業綠色化改造升級、新型材料研發和廢棄資源回收利用。通過節能技術設備推廣、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產能整合及技術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格落實新增水泥、玻璃項目產能置換要求,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在國家產業政策允許前提下,發展太陽能光伏玻璃、光熱反射超白玻璃、鋼化玻璃、中空玻璃等,推動特種玻璃在省內建筑、光伏制造等領域的使用。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推廣發展高分子材料、復合材料、環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等新型化學建材;
堅持“全國一盤棋”總要求,實施市州有序達峰行動。在西寧市加大生產設備低碳改造力度,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生產排放強度,加快光伏光熱制造、鋰電儲能、有色合金材料、生物醫藥、特色化工新材料等集群產業發展。
原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青海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22〕6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省政府第1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工作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本文有刪減)
青海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總體部署,扎實推進青海省碳達峰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貫徹落實〈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青發〔2022〕5號)精神,結合省情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賦能產業“四地”建設,從供給、消費、固碳“三端”發力,立足資源稟賦,突出青海特色,科學制定全省碳達峰目標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構建“1+6+8”省級、領域、地區達峰體系,穩步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率先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率先實現碳達峰目標,率先走出生態友好、綠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為爭創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將青海打造成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統籌謀劃,穩妥推進。錨定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強化對碳達峰工作的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提升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分類施策、協同聯動,守牢能源安全和發展底線,有效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確保方向一致、步調一致、安全降碳,堅決不搞“一刀切”,嚴肅糾正罔顧客觀實際的運動式“減碳”。
賦能“四地”,重點突破。全方位落實國家生態戰略,多維度深挖資源稟賦,聚焦產業“四地”建設,發展壯大優勢產業,培育厚植新興產業,堅持先立后破,在清潔能源、特色產業、生態增匯、體制機制等方面精準發力、大膽創新,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達峰,為全國能源結構轉型、降碳減排作出更多青海貢獻。
創新驅動,節約優先。按照有利于提高能效水平、有利于發展新能源、有利于強化全面節約的導向,統籌銜接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進一步優化能耗雙控政策,完善保障方案及配套制度,聚力推進能源治理和相關領域改革,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和產業創新體系,為實現達峰目標注入不竭動力。
兩手發力,全民參與。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構筑“省級牽頭抓總、部門高效協同、行業協調推動、地方細化落實”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進科技制度創新發展,完善碳交易、用能權交易等各類市場化機制,形成有效激勵約束。大力倡導社會各界深入踐行綠色生活、擴大綠色消費,形成共建共享、全民參與、協同推進的碳達峰工作整體合力。
二、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國家總體部署,充分發揮青海資源優勢,穩妥有序推進碳達峰工作,加快推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國能源結構轉型、降碳減排作出貢獻。
(一)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日趨健全。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清潔能源發電量占比超過9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52.2%;森林覆蓋率達到8%,森林蓄積量達到5300萬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58.5%,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探索構建覆蓋全省的零碳電力系統,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行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清潔能源發電量占比保持全國領先,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55%左右;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步提高,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循環經濟發展成為新引擎。到2025年,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水平顯著提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復用水率達到9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
——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成為新動能。到2025年,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90.6%,2030年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清潔電力外送量2025年達到512億千瓦時,2030年達到1450億千瓦時。電化學儲能裝機2025年達到600萬千瓦,建成國家儲能先行示范區。海南州、海西州兩個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順利建成。
——農業農村減排增匯展現新氣象。到2025年,全省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比例達到100%,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到2030年,基本實現綠色低碳的農業農村現代化。
——工業領域達峰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行業能效全面達到國內基準水平,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5%,力爭下降14.5%。到2030年,基本實現工業綠色低碳循環高質量發展。
——服務業綠色低碳呈現新活力。到2025年,國家鐵路單位運輸工作量綜合能耗7噸標準煤/百萬換算噸公里,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公交車、出租車比例達到80%,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3.5%。到2030年,基本建成便捷通達、綠色低碳的現代化交通運輸體系。
——城鄉建設低碳發展成為新常態。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新建城鎮居住建筑全面執行75%以上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72%節能設計標準,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達到15%以上,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率達到30%以上,城鎮社區物業覆蓋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基本實現建筑全過程綠色化、低碳化。
——生態碳匯鞏固提升成為新支撐。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到2025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8.5%,森林覆蓋率達到8%。
——全民低碳行動成為新時尚。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普及低碳節能教育,積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學習培訓,全民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基本形成。到2025年,黨政領導干部參加碳達峰碳中和培訓的人數比例達到100%。
(二)特色發展目標。
立足青海“三個最大”省情,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在推進清潔能源、特色產業、生態增匯、體制機制等方面探索“青海經驗”,培育“青海亮點”,助力碳達峰工作穩步有序推進。
——清潔能源提質擴能。深度挖掘青藏高原風、光、水能潛力,加強全省風電、太陽能發電為主的多類型清潔能源規模化開發和高質量發展,通過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增強對新能源的調節能力,率先打造國家儲能先行示范區,推進煤電等電源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應用,探索構建全國首個省域零碳電力系統,加大綠電輸出,為全國碳達峰目標實現做出“青海貢獻”。
——特色產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青海省自然資源稟賦,加速產業轉型升級,圍繞高原藍天碧水凈土,推進全域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利用得天獨厚的鹽湖資源,通過延鏈補鏈強鏈,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用足用活綠電資源,加快培育零碳產業體系,打造創新零碳產業園區。依托豐富生態旅游資源,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通過打造多元化循環經濟體系,助力產業脫碳。
——生態系統固碳增匯。扎實推進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大力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實施國土空間綠化和人工造林行動,提升森林覆蓋率;強化沙化草地和黑土灘治理,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全面提高生態系統質量與韌性、鞏固生態系統固碳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支撐青藏高原碳中和先行示范區建設。
——體制機制優化創新。以綠色低碳為導向,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建立健全具有青海特色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積極創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探索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有效增加生態產品穩定供給,完善跨區域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全省綠電核算體系,推進省域間綠電互換合作,創新探索綠電核算與合作模式,加快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可復制可推廣的體制機制。
三、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貫穿于青海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系統謀劃、有序推進,重點實施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服務業綠色低碳行動、農業農村減排增匯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生態碳匯鞏固提升行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各市州有序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
(一)以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為抓手,實施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1.強化鹽湖資源綜合利用。以青海省鹽湖資源優勢為依托,充分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打通關鍵技術環節,通過延鏈補鏈強鏈探索形成循環經濟新模式。加強鉀資源可持續性保障,合理有序開發系列產品,提高資源轉化率和生產回收率,建設世界級鉀產業基地。發展鎂系資源下游產業,拓寬鎂系材料應用范圍,建設世界級鎂產業基地。提高鋰資源生產工藝水平,釋放鋰資源產能,打造世界級鋰電新能源與輕金屬材料產業基地。發展金屬鈉下游輕金屬合金及精細無機鹽化工產品,實現鈉資源深度開發,建設世界級鈉產業基地。發展硼回收利用技術,適度擴大硼酸產能,拓展下游精細化學品、新材料,打造硼產業基地。開展鹽湖鹵水提銣研究,開發溴、銣、銫為主的稀散元素提取和深加工,不斷提升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動鹽湖產業與煤化工、油氣化工相互融合,解決鹽湖資源綜合利用過程中伴生的氯平衡關鍵問題。到2025年,鹽湖產業產值突破340億元,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穩步推進。到2030年,鹽湖產業結構繼續優化,產值達到700億元,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初見成效。
2.推進產業鏈供應鏈低碳化升級。發揮全省清潔能源優勢,完善“裝備制造—清潔能源生產—綠電輸送—消納”循環產業鏈條,提高清潔能源就地消納比重。推進鹽湖產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鼓勵鹽湖資源開發企業優先使用光伏、風能等清潔能源,提升鹽湖產業綠色發展水平。鼓勵電解鋁、鋼鐵、鐵合金等行業提高清潔用能占比,加大應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力度,完成綠色化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降低產業碳排放,形成以新能源為驅動的多元循環經濟體系。
3.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原則,建設和引進關鍵項目,合理延伸產業鏈,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企業循環式生產,促進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物盡其用,優化煤化工、特色生物資源開發利用等循環經濟產業鏈,切實提高資源產出率。推動園區重點企業清潔生產,促進原料和廢棄物源頭減量,推進產業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推進能源梯級利用和余熱余壓回收利用。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提高園區綠電供能占比,持續推進更多增量電網建設,支持建設一定規模的離網微網,降低生產碳排放。加強水資源高效利用、循環利用,加快園區廢水資源化和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實施污水集中處置系統,推動中水回用,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效率。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復用水率達到94%。
4.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全面實施《青海省“十四五”推行清潔生產實施方案》,系統推進工業、農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服務業等領域清潔生產,積極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探索黃河流域、湟水流域清潔生產協同推進模式,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強回收網點、分揀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市場“三級網絡”體系建設,推進廢鋼鐵、廢舊動力電池、廢舊電子電器、報廢汽車、廢塑料等廢舊物資規模化、清潔化利用。建設區域性大宗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和技術平臺,擴大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等在生態修復、冶金、建材、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利用規模。推動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林業廢棄物等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加大農田殘膜、農獸藥包裝廢棄物、灌溉器材、農機具等回收處置力度。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7%,農牧區秸稈資源化、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90%以上和85%以上。
5.推進不同行業產業融合發展。堅持區域資源整體開發、產業協同聯動發展,促進資源、產品的綜合開發、循環利用和產業融合,著力打造資源綜合開發、深度加工、副產物資源化再利用循環型產業鏈,形成鹽湖化工、油氣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各產業間縱向延伸、橫向融合,資源、產品多層聯動發展循環型產業新格局。把循環發展作為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基本途徑,加強生產過程中副產物在生活系統中的循環利用,生活系統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用于生產過程,推動實現生產、生活、流通、消費各環節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推動物質流、資金流、產品鏈之間流通互補,實現各類資源的集約高效利用。
(二)以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建設為引領,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1.加快清潔能源產業規模化發展。依托資源優勢,統籌兼顧內需和外送,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兩個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為依托,輻射海東市、海北州、黃南州的清潔能源開發格局。充分利用高原太陽能資源、土地資源富集優勢,持續推進新能源發電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積極打造國家級光伏發電和風電基地、技術發展高地,引領全國清潔能源發展。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科學有序組織黃河上游水能資源開發。積極推進規劃內大中型水電站有序建設,全力推進瑪爾擋、羊曲水電站建成投產,加快推進茨哈峽、爾多和寧木特等水電站的前期工作。穩步開展黃河上游已建水電站擴機改造,提高水電站運行效率。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積極推進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發展分散式風電,擴大分布式清潔能源就地開發、就地消納。深入推進共和至貴德、西寧至海東地區地熱資源、共和盆地干熱巖資源開發利用,實現試驗性發電及推廣應用。加快培育能源新品種,科學布局氫能、核能等能源供給,形成未來能源發展新支撐;創新氫能與光伏、儲能等融合發展模式,在海西、海南等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項目。到2025年,全省清潔能源裝機總量達8900萬千瓦,力爭占比超過90.6%。到2030年,全省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2.提升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加大油氣勘探開發力度,充分挖掘柴達木盆地油氣勘探開發潛力,建設高原千萬噸級油氣當量勘探開發基地,筑牢國家后備能源基礎。合理選址建設天然氣儲氣庫,和省內天然氣管網與國家管網實現互聯互通。嚴格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科學規范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向綠色化、集約化、智能化方向深度轉變,顯著提升煤礦安全水平。
3.優化新型電力系統資源配置。加快推進特高壓外送通道建設,積極擴大綠色電力跨省跨區外送規模,支撐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實現青海清潔能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重點圍繞海西清潔能源基地,加快推進青海第二條特高壓外送通道工程及配套電源前期工作,適時研究論證后續跨區特高壓外送輸電通道和配套清潔能源基地。加強交流骨干網架建設,重點圍繞清潔能源基地開發和輸送、負荷中心地區電力需求增長、省內大型清潔電源接入需求,建設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的堅強智能電網。發揮青海與周邊省區資源互補、調節能力互補、系統特性互補的優勢,加強省際電網互聯,擴大資源優化配置范圍。提升配電網柔性開放接入能力、靈活控制能力和抗擾動能力,積極服務分布式電源、儲能、電動汽車充電、電采暖等多元化負荷接入需求,打造清潔低碳的新型城農網配電系統。力爭到2025年,電力外送量達到512億千瓦時。
4.提升多能互補儲能調峰能力。積極推動水儲能、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太陽能光熱發電等儲能技術示范,形成多種技術路線疊加多重應用場景的儲能多元發展格局。按照國家新一輪抽水蓄能中長期規劃,積極推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建設黃河上游梯級電站大型儲能項目,充分挖掘水電調節潛力,實現水電二次開發利用。挖掘黃河上游梯級水庫儲能潛力,推動常規水電、可逆式機組、儲能工廠協同開發模式,實現電力系統長周期儲能調節。開展太陽能熱發電參與系統調峰的聯調運行示范,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水平。發揮燃氣電站深度應急調峰和快速啟停等優勢,結合天然氣供應能力和電力系統發展需求,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定規模的燃氣電站。圍繞海南州、海西州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建設,推進電化學儲能合理布局。積極推廣“新能源+儲能”模式,探索建立共享儲能運行模式,推進商業化發展。力爭到2025年,電化學儲能裝機規模達到600萬千瓦,建成國家儲能先行示范區。
5.合理調控化石能源消費。加快化石能源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逐步降低煤油氣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統籌電力供應安全保障,合理控制煤電新增規模,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穩妥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合理優化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推動氣電與新能源融合發展。力爭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52.2%。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55%以上。
(三)以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建設為契機,實施服務業綠色低碳行動。
1.推進旅游業低碳化發展。優化生態旅游布局,構建“一環引領、六區示范、兩廊聯動、多點帶動”的生態旅游發展框架。建設青藏高原生態旅游大環線,建成青海湖、塔爾寺、茶卡鹽湖等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省級實驗區,推動旅游服務設施低碳化升級,構建低碳生態旅游產品體系。推動交通旅游生態化發展,采用清潔能源車輛,發展公轉鐵、公轉空等多式聯運方式,低碳化升級改造旅游交通服務設施。積極創建“生態住宿”“綠色餐飲”“生態農家樂”“生態牧家樂”,提升現有農家樂、牧家樂低碳化水平,培育一批節能減排、低碳發展的示范企業。通過旅游業的綠色低碳發展,帶動交通、住宿餐飲、倉儲郵政等行業綠色轉型。到2030年,低碳生態旅游的產品體系更加成熟、市場體系更加完善,全面建成集約化、低碳化、綠色化的國際旅游目的地。
2.構建低碳交通體系。加快推進以綠色低碳旅游交通為突破口、以公共交通為主體的綠色低碳交通體系建設。構建“快進漫游”綜合旅游交通網絡,優化旅客運輸結構。打造青海湖慢行環線,構建生態廊道,提升道路生態功能和景觀品質。推動旅游服務基礎設施低碳化升級,在旅游景區建設生態停車場、充電樁、新能源汽車營地。積極推廣電瓶車、混合動力車等交通工具在景區內應用。結合旅游交通網絡,推進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建設,打造青海省“一軸十射四環多聯”高等級公路格局、“兩心、三環、三橫四縱”復合型鐵路布局,著力將公路與鐵路、機場高效銜接,優化綜合運輸網絡布局,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加強智能交通平臺建設,大力推進巡游、網約車融合發展,持續降低出租車道路空駛率。積極建設城際充電網絡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配套設施,推動加氫站建設使用。探索交通運輸工具清潔能源替代技術,強化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到2025年,城市公交車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占比達95.5%,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3.5%,普通國省道宜綠化路段綠化率達100%,公路干線廢舊路面材料回收率和循環利用率分別達98%和85%。
3.形成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低碳新業態。促進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綠色低碳發展,引導批發零售企業參與低碳節能活動,支持住宿、餐飲老店開展低碳化節能改造,鼓勵新店建設應用低碳節能技術,提高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比例。完善綠色采購制度,增加綠色產品和服務供給。鼓勵餐飲行業推行清潔生產工藝,推廣綠色食材、綠色餐具,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建立低碳消費常態化宣傳機制,倡導綠色消費理念。在旅游景區酒店不主動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標示“低碳營業商店”、建立綠色產品專柜,引導游客綠色旅行,保護景區自然資源環境。到2025年,酒店、賓館等場所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4.加速倉儲物流低碳化。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物流網絡,構建低碳物流體系,推動綠色物流快速發展。支持物流企業構建數字化運營平臺,推進智慧物流發展,提升貨運集約化水平,優化倉儲布局,減少運輸頻次及運輸過程碳排放。加快綠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車用加氣站、充電樁布局,在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推廣清潔能源車、新能源車等綠色低碳運輸工具,落實新能源貨車差別化通行管理政策。以綠色物流為突破口,帶動上下游企業發展綠色供應鏈,使用綠色包材,減少過度包裝和二次包裝,實施貨物包裝減量化。探索建設“零碳物流”產業示范園區,加大推進高比例清潔電力建設力度,為園區物流企業創造100%清潔電力使用環境。到2025年,現代物流業與制造業深度融合,流通企業向供應鏈綜合服務轉型,全省社會物流總費用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下降至13%左右。
(四)以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為支點,實施農業農村減排增匯行動。
1.加快農牧業低碳發展。推行綠色有機標準化生產,做大做強有機品牌,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圍繞牦牛、藏羊、青稞、蔬菜、休閑農牧業五大特色產業,堅持“有機肥+N”模式替代化肥減量,加快有機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田深耕深松、水肥一體化、優質飼草種植等農牧業增產增效技術,提升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生產科技水平。以“有標采標、無標創標、全程貫標”為原則,著力構建生產各環節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實現重點品種、重點環節標準化生產全覆蓋。利用青海冷涼氣候優勢,大力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培育行動,積極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帶動力強、有競爭力的企業品牌和農畜產品品牌。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加快建設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到2025年,綠色有機種植面積占全省耕地總面積的70%以上,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65%以上,“青字號”品牌影響力持續擴大,做強農牧企業品牌100個,培育做大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30個,農畜產品品牌300個。到2030年,建成國內乃至國際具有鮮明特色的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
2.大力推動農牧業降碳增匯。重點圍繞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綠色降碳技術推廣、農業廢棄物再利用、土壤質量治理,開展農牧業降碳增匯。圍繞“一控兩減”目標任務,實施化肥減量增效、農藥減量控害。加強宣傳引導,改變農民施肥觀念,引導農民自覺采用科學施肥技術。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改造升級。實施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廣農作物秸桿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實施農田殘膜回收行動,完善廢舊地膜和農獸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實施畜禽糞污、秸稈等資源化利用工程,提高農牧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效率。開展鹽漬化耕地治理及耕地土壤質量提升試點,提升土壤固碳能力。引進符合青海特色具有碳匯潛力新品種進行培育,篩選出適合推廣種植的高生態價值作物。力爭到2025年全省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比例達到100%,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全覆蓋,廢棄農膜回收利用率達95%左右,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3.打造低碳示范美麗鄉村。實施鄉村能源革命,完善農牧區能源基礎設施,推進農牧地區用能清潔化、低碳化轉型,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積極推進低碳示范美麗鄉村試點建設。大力推廣農牧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重點實施農村電網升級工程,提升農牧地區供電質量。按照“宜管則管”“宜罐則罐”的原則,因地制宜,在具備條件的農牧區積極推進燃氣下鄉,實現燃氣到戶。有序實施“煤改電”“煤改氣”等項目,引導農牧民取暖與炊事用能清潔化、低碳化,積極探索地熱、工業余熱進行供暖使用。推廣集保溫隔熱等多功能一體新型綠色建筑材料,引導農牧民建設節能型住房。開展“鄉村節能行動”,推動高效生產機械、節能家電器材入戶到家,提升農牧民用能效率。力爭到2025年,農牧區低碳生活生產格局基本形成,建設200個低碳示范美麗鄉村。到2030年,農牧地區實現生產生活用能清潔化。
(五)以現代綠色低碳工業體系建設為目標,實施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加快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推動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輕工等傳統產業智能化綠色化,壯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生態經濟和數字經濟。嚴格落實《“十四五”重點領域能耗管控方案》,有序推進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加快存量產能技術改造,倒逼低效產能有序退出,加強新建項目能耗準入管理,整體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鼓勵工業企業開發綠色產品,創建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打造綠色制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利用,構建完整貫通的綠色供應鏈,全面提升綠色發展基礎能力。
2.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以鹽湖化工、石油天然氣化工、煤化工等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為側重點,優化產能和布局,推動產業綠色化改造,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完善產業供能體系。提升鹽湖鎂系、鋰系新材料、烯烴、純堿等化工新材料和精細化工產品所占比重。開展綠氫綠氧直供煤化工技術研究,發展二氧化碳、綠氫結合轉化制備甲醇等液體燃料以及合成氨等清潔基礎化工原料技術,建設液態陽光示范項目。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為精細化學品、高端新材料、氫能材料等領域發展提供動力支撐。
3.推動有色行業碳達峰。依托青海省有色金屬資源稟賦,優化產業供能結構,推進有色金屬深加工及衍生高性能新產品深度開發。提高加工過程硫平衡能力,推進有色冶金產業與鹽湖化工、氟化工融合發展,實現副產硫酸的高值化利用。升級改造電解鋁工藝,提升青海省電解鋁及鋁錠、鋁板帶箔等領域的清潔生產水平。推動鈦、鈉等金屬資源深加工,拓寬產業鏈條推動產業低碳發展。加快有色金屬再生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
4.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存量優化。重視冶煉尾渣、高爐煤氣等副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開展鐵合金行業自動化系統技術升級,促進鋼鐵行業清潔能源替代,深入開展鋼鐵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探索氫氣替代焦炭作為還原劑的技術路徑,提升鋼鐵、鐵合金行業整體能效水平,降低碳排放強度。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產品結構,提高先進鋼材生產水平,增加鋼鐵產業鏈附加值。
5.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圍繞建材產業綠色高端化、高質化、高新化發展,開展行業綠色化改造升級、新型材料研發和廢棄資源回收利用。通過節能技術設備推廣、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產能整合及技術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格落實新增水泥、玻璃項目產能置換要求,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在國家產業政策允許前提下,發展太陽能光伏玻璃、光熱反射超白玻璃、鋼化玻璃、中空玻璃等,推動特種玻璃在省內建筑、光伏制造等領域的使用。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推廣發展高分子材料、復合材料、環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等新型化學建材。
6.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依據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要求,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擬建、在建項目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對能效低于本行業能效基準水平的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提高生產運行能效,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嚴控市(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指標總量,實施碳排放減量替代,嚴格落實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節能審查,新建項目能效水平應達到國內、國際先進水平或行業標桿水平,對未能完成能耗強度下降進度目標的市(州),實行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緩批限批。
7.嚴格落實減污降碳激勵約束機制。以控碳、降碳、減碳為導向,充分考慮產業布局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的長周期性、能源消費的季節性,按照先強度、后總量,預期指標與約束指標相結合的思路,有機銜接能耗“雙控”與碳排放“雙控”。全面落實新增清潔能源和原料用能不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引導企業就地就近消納新能源,釋放經濟增長對能源的需求,推動產業結構調整、高效節能技術應用、節能管理普及,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統籌推進能耗預算管理,建立省、市州、縣三級能耗雙控預算管理機制,削減能耗存量,嚴控能耗增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
(六)以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為載體,實施生態碳匯鞏固提升行動。
1.鞏固提升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固碳作用。全面開展現有自然保護地的科學分類與整合優化,進一步強化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實施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提質項目和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項目,推進青海湖、昆侖山國家公園規劃編制和申報。發揮國家公園體制機制優勢,實現資源統一管理,促進生態環境科學保護。建立健全保護地調查監測體系,明確國家公園和各類自然保護地范圍邊界,建立保護地矢量數據庫,統籌自然保護地體系。依托環境監測平臺、大數據、云計算等高科技手段和現代化設備,推進巡護監測信息化、智能化的“智慧保護地”建設。加強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創新,到2030年,率先建成特色鮮明、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然保護地管理模式和樣板,確保獨特的高寒生態系統和原真性頂級生態群落得到系統性的有效保護,鞏固自然保護地的固碳作用。
2.強化生態屏障碳匯功能。以重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為抓手,全面提升全省草原、森林、濕地生態系統碳匯功能。嚴格落實劃區輪牧、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加強草原生態系統保護和治理。推進國土綠化,重點擴大河湟谷地、三江源、祁連山地區森林資源總量。建立以碳匯功能為核心的分級分類體系和動態評估機制,摸底全省現有森林資源質量。實施天然林保護修復,鞏固原生森林生態系統固碳功能。探索建立森林撫育模式和經營模式樣板,提高森林碳匯能力。因地制宜實施林木保活提質措施,實現低質量森林全面修復。開展濕地保護和修復工作,實現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提升碳匯功能協同增效。建立濕地分級體系,規范濕地用途,推進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建設,形成全省濕地保護網絡。加強全省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形成適用于高寒生態系統的礦山生態修復樣板。到2025年,濕地面積穩定在510萬公頃,礦山修復治理總面積達到1000公頃。
3.建立健全生態系統碳匯支撐體系。加快推進新興觀測技術在生態碳匯核算中的廣泛應用,建立健全青海省碳匯動態監測系統,加快開展草原、土壤、濕地、冰川、凍土等固碳增匯計量監測方法學和實施途徑研究,筑牢碳匯精準核算的數據基礎。開展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生態系統碳匯監測計量體系本地化工作,建立符合青海省情、獲得國家認可的生態碳匯核算理論、技術、方法、標準體系。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培育省內生態碳匯產業,打造生態碳匯市場化運營的青海方案。
4.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快實施《“十四五”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協調推進黃河青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水安全管理、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高質量發展,完善生態補償、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用能管理等政策保障體系,著力構建“兩屏護水、三區聯治、一群驅動、一廊融通”的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格局。實施黃河兩岸規模綠化連片提升工程,推進黃河流域自然保護區整合優化,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定生態斷裂點修復、野生動植物管護、棲息地建設,全面提升水源涵養能力,著力打造沿黃綠色生態屏障。
(七)以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為依托,實施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行動。
1.加速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以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為抓手,統籌加強綠色建筑推廣力度,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改擴建建筑全面實施綠色化改造,制定出臺《城鎮綠色建筑行動計劃方案》。大力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開展項目試點示范。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建設、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新建城鎮居住建筑全面執行75%以上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72%節能設計標準,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達到15%以上,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率達到30%以上。
2.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進城鄉用能清潔化、電氣化發展,擴大生活消費端化石能源替代以及生產領域清潔能源消納,全面提升建筑的綠色品質和綜合性能。實施建筑電氣化工程,完善配電網建設及電力接入設施、農業生產配套供電設施,積極推進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等領域電能替代,推廣智能樓宇、智能家居、智能家電。圍繞高性能圍護結構、綠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提高建筑的綠色品質。加大清潔供暖力度,推進清潔供暖基礎設施建設,以西寧、海東為重點,擴大城鎮熱電聯產供熱范圍,多路徑實施清潔取暖。穩步實施牧區城鎮集中供熱清潔取暖改造提升工程,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供熱試點示范。
3.推動高原美麗城鎮建設。強化城鎮發展的自然環境硬約束,建設綠色廊道。推進設市城市“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形成常態機制,恢復城市廢棄地植被與生境,提高城市固碳能力。搭建智慧城市綜合管理平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化管理與監控服務,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制定高原美麗城鎮宜居環境建設標準,科學規范建設行為。增加綠地總量,改善公共綠地布局。推進城鎮地區自然生態修復,建設城鎮集雨型綠地,構建城鎮良性水循環系統,加強河道系統整治和生態修復,逐步改善水生態和水環境質量。到2025年,創建“美麗庭院”10萬戶,城鎮社區物業服務覆蓋率到達90%以上,地級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力爭創建國家園林城市1-2個。
(八)以民族團結示范省建設為基礎,實施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1.加強綠色低碳宣傳教育。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將生態文明教育融入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省建設。發揮宣傳教育在全民綠色低碳行動中的整體引導作用。打造公眾教育平臺,融合多媒體、廣播、視頻等多方式,加快普及全民生態文明、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依托青海省的傳統文化底蘊,開展多民族、多文化綠色低碳科普活動,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濕地日、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增強全民綠色低碳意識,推動全民綠色低碳行動深入人心。有效結合傳統文化模式與創新推動,打造青海省民族特色的碳達峰碳中和宣傳精品示范,促進各族群眾將建設大美青海、實現碳達峰作為共同奮斗目標。持續開展校園生態文明教育,厚植師生生態文明思想。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制定和完善綠色消費指南,推廣綠色產品,倡導綠色消費。增加綠色產品和服務供給,建立再生產品推廣使用制度和一次性消費品限制使用制度。積極倡導節約用能、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大力實施“光盤行動”,出臺措施懲罰浪費行為。積極踐行綠色消費,構建綠色產品體系,實施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與公眾購買和使用低碳產品。逐步開展社區、鄉村、學校“綠色細胞”工程建設,評選一批優秀的示范社區、示范鄉村、示范學校,推動全民綠色發展由被動變主動。到2025年,家庭達到綠色家庭標準比例達到65%。到2030年全民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3.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低碳發展要求,將綠色低碳理念融入企業文化,提升資源節約意識,自覺履行綠色低碳發展義務,切實承擔企業環境責任。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推進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促進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逐步實現節能降碳。重點用能單位需要加強碳核算機制,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定期發布企業碳核算報告。重點工業園區、重點企業需要制定園區或企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發揮園區和企業示范引領作用。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制意識,切實增強全省和市州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到2025年,黨政領導干部參加生態文明培訓的人數比例達到100%。
(九)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支撐,實施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1.加快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部署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育種技術、新品種選育及改良技術研究,加快鄉土草種擴繁及商業化育種體系建設,創制重大品種。積極推動清潔能源開發、氫能發電、智能電網等技術研究與應用,力爭解決青海省季節性缺電問題。建立健全以陸地生態系統碳循環“源-匯”轉換關系研究、生態修復新型材料研發、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創建、退化草地修復微生物調控及草地資源空間優化配置研究等為核心的固碳增匯技術體系,提升生態系統固碳能力。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應用基礎研究,選擇有條件的區域和行業探索開展CCUS技術試點示范。
2.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圍繞國家即將實施的科技體制改革三年行動,不斷深化全省科技體制創新,堅持規劃引領,以重大需求為導向,以解決“卡脖子”等關鍵技術難題為目標,分年度細化生態價值轉化專項目標。在省級科技計劃中推進實施“揭榜掛帥”“帥才科學家負責制”等科研項目管理改革,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企業牽頭承擔綠色低碳類科技計劃項目。充分發揮各類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的資源輻射作用,鼓勵科研設施、數據等資源開放共享。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知識產權保護。
3.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圍繞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多能互補綠色儲能、大氣本底基準觀測、高原種質資源等領域建設一批引領性、帶動性、示范性顯著的科技創新平臺。重點建設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學考察綜合服務平臺和野外綜合科考基地,推動科考成果轉化。落實青海省政府與中國科協“全面戰略”合作協議,探索“科研飛地”模式。建設青海省“碳達峰碳中和”高端智庫,聘請省內外能源、生態環境、綠色金融等領域知名院士專家組成碳達峰碳中和專家咨詢委員會。深入實施“昆侖英才”行動計劃,通過“人才+項目”模式瞄準雙碳關鍵問題引進核心人才,開展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柔性引進專家學者,為推進碳達峰工作提供智力支撐。
(十)堅持“全國一盤棋”總要求,實施市州有序達峰行動。
準確把握各市州發展定位,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重大項目等因素,結合當前碳排放現狀、自身條件及未來發展方向,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實施方案。支持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資源稟賦較好的地區率先達峰。鼓勵西寧、海東、海西等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開展空氣質量達標與碳排放達峰“雙達”試點示范,打造低碳試點省市升級版,力爭在達峰行動中走在全省前列。開展凈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打造零碳產業園和零碳電力系統。鼓勵在國家公園內開展“零碳城鎮”試點示范。
西寧市。加大生產設備低碳改造力度,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生產排放強度。持續推進國土綠化鞏固提升、流域生態治理與修復、公園綠地建設工程,加快公園城市建設,推動公共空間與自然生態相融合,提升生態活力,聚力建設“現代美麗幸福大西寧”。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廣泛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綠色細胞創建行動,減少生活碳排放。加快光伏光熱制造、鋰電儲能、有色合金材料、生物醫藥、特色化工新材料等集群產業發展。
海東市。全面推動以電解鋁、鐵合金、碳化硅為重點的基礎原材料產業高質量低碳轉型,推動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打造千億級零碳產業園。實施農業園區提檔升級工程,推進現代生態循環低碳農業園區建設。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加快推進加氣站、充電樁、綠色倉儲等設施建設,加快普及清潔能源車輛。推進黃河及湟水河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實施生態修復、國土綜合整治、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大工程,提升各類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固碳能力。
海西州。加快建設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和國家重要的戰略性產業基地。推動國家公園建設和水生態保護工程,持續強化荒漠化保護治理,開展光伏治沙,鞏固天然草地生產力,提升濕地生態系統服務供給能力。扎實推進祁連山(海西片區)生態保護與綜合治理。推進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和清潔能源高地建設,促進柴達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推動“荷儲網源”和“多能互補”一體化新能源項目建設。布局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集群、綠氫產業化應用示范。以突破鹽湖鋰鹽高純化、新型動力電池及其關鍵材料產業化提升、鎂合金深加工等技術難題為導向,加強循環經濟關鍵核心技術體系建設,全面激活循環產業發展新動能。
海南州。以現代生態農牧業、新型清潔能源產業、文化旅游及服務業、大數據信息技術產業作為經濟發展主攻方向,著力打造現代生態農牧業集聚發展先行區、新型清潔能源及大數據產業示范區、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推動泛共和盆地高質量發展。突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冰沙治理,重點建設三江源、共和盆地和青海湖流域三大生態圈。加快“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建設,推進大型水電站抽水蓄能工程,打造“綠電特區”。大力發展大數據等高載能綠色產業,推動清潔能源就地轉化,加快構建現代化綠色產業體系。
海北州。加快推進國家公園示范區建設工程,深入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高標準推進祁連山國家公園建設,開展青海湖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建設,提升國家公園生態安全水平與生態固碳能力。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建設森林小鎮、冰雪小鎮、羚羊小鎮、牦牛小鎮等特色小鎮,努力打造美麗城鎮、美麗鄉村、零碳城鎮,促進生態旅游業健康發展。積極發展風電、光伏產業,優化能源結構,發掘電網輸送能力,打造全省清潔能源后備基地。
玉樹州。推進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增強“中華水塔”水源涵養功能,提升草地保護與修復水平,促進森林資源保護恢復,開展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強化生態保護支撐體系建設。提升國家公園建設水平,推動雜多、治多、曲麻萊三縣公園城市建設。鞏固提升現有的玉樹牦牛特優區,高標準打造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促進生態畜牧業長足發展。推進清潔能源示范州建設,加快清潔供暖改造。
果洛州。加快三江源國家公園黃河源區建設,建成生態環境變化監測預警體系。加強荒漠化土地防治、黑土灘治理和有害生物防治,提升草原生態固碳能力。加快風、光、水電建設,推進瑪爾擋水電站建設,提高新能源利用率。推廣先進種養殖技術,提升農畜產品品質,提高農牧業產業化水平。突出生態資源優勢,推動“旅游+”產業融合。
黃南州。以打造“全省生態有機畜牧業示范區、全省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藏區社會治理示范區”為重點,持續推動國家公園建設工程,有序實施國土綠化擴面提質工程,加快坎布拉、麥秀等林場生態建設,推進退化草原、濕地治理,鞏固提升生態服務功能。以黃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建設為引領,加快澤庫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河南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打造特色農畜產品基地。加快風光水電設施建設,實施清潔能源轉型行動,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省級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組織開展全省年度碳排放總量核算。制定市(州)碳排放核算方法,統一核算口徑。加快碳達峰碳中和數字支撐體系建設,充分應用云計算、物聯網、遙感測量、大數據等信息技術,依托能源大數據中心,整合相關資源,推動建成青海省智慧雙碳大數據中心,構建雙碳數字服務體系。完善電網輸入(輸出)電量監測,建立可再生電力輸入(輸出)電量、新增電量等基礎數據共享機制。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項目建設,完善能耗統計監測體系,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平。
(二)完善綠色經濟政策。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體系,持續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財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儲能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落實好國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積極研究促進我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環境保護稅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支持及保險保障。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充分發揮我省已設立的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和青海省政府投資母基金引導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投向碳達峰碳中和關鍵領域,鼓勵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執行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三)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積極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強化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為全國碳市場穩定運行提供保障。促進碳匯開發,體現具有青海特色重要生態系統的碳匯價值。運用區塊鏈等數字化技術,推進綠電“證電合一”,積極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主體與中東部省份開展碳排放權、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不斷擴大交易市場范圍。鼓勵清潔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出售綠證等方式,促進資金和資源在不同區域間融通,助力完成消納責任權重考核,實現清潔電力的綠色價值。加大電力、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力度,完善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有序推進碳排放權、用水權和排污權交易,探索建立用能權、綠色電力、林業碳匯交易機制。支持林業碳匯項目開發,引導碳交易履約企業和對口幫扶省份優先購買林業碳匯項目產生的減排量。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綜合服務模式。
(四)健全制度及標準體系。加快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體系,制定完善涉及綠色低碳轉型的相關制度。適時修訂青海省應對氣候變化辦法。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依法依規推動違規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高碳低效落后產能淘汰退出、轉型升級。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實施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支持企業開展綠色產品認證。鼓勵我省相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及國際能效、低碳標準體系制定,加強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銜接。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領導。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統籌謀劃、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研究解決重大問題、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項。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積極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主動作為、密切配合,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落細。
(二)穩妥有序推進。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融入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區域規劃及各級各類專項規劃的銜接協調。統籌謀劃本地區、本領域碳達峰的實現路徑和目標任務,科學制定并推進實施本地區、本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堅持先立后破、科學統籌,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峰行動,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力爭實現高質量達峰,為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有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向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報告。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堅定決心,充分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實行黨政同責,壓實主體責任,切實扛起政治責任。要圍繞《貫徹落實〈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與重點任務,制定任務清單,落實有效舉措,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將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各行業、企業等市場主體要主動承擔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嚴格對照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政策要求,全面落實節能降碳各項措施,共建共治共享,合力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四)嚴格監督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評價的重要參考,并列入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的重要內容。建立年度工作目標分解機制,實行年度報告、中期評估、目標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工作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對履職不力、偏離任務的及時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