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和新能源發展面臨多重困境,推動兩者協調互動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22年1月,《關于促進制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出臺,明晰了“十四五”期間制造業轉移和承接的重點產業和模式路徑,明確了西部地區為重要的產業承接地。“雙碳”目標下,西部地區新能源發展將迎來巨額增量,新能源的巨大市場將帶動相關產業向西部轉移,同時產業轉移也能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但當前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和新能源發展面臨多重困境,推動兩者協調互動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
與發展新能源迎來巨大機遇
一是“雙碳”目標下,西部地區要素和市場優勢明顯。在“雙碳”戰略目標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動下,發展新能源成為重要抓手。首先,西部地區新能源資源豐富,是我國風電和光伏裝機布局的重要基地,預計2060年西北地區新增風電、光伏裝機規模巨大,將為新能源上中游產業鏈和儲能等發展提供巨大市場。其次,西部地區礦產資源豐富,新能源產業上游原材料所涉及的重要礦產資源,如錳、鉻、釩、鋅、鎳、鈷、鋰,在西部地區的儲量均占全國的80%以上,具備顯著的礦產資源優勢。最后,西部地區具有顯著的低成本用能和用人優勢,隨著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制度轉變,西部地區高比例新能源優勢也將更加凸顯,有利于用能敏感型和碳排放敏感型產業落地。
二是“雙碳”目標下,新能源產業鏈增量空間大、產品附加值高、帶動能力強。西部地區若僅靠建設運營風電場和光伏電站,則只能帶來建設期間的就業和投產后的稅收,而研發、生產、銷售、運維一體化全產業鏈式布局,疊加儲能、氫能、綜合能源服務、能源數字化等產業布局,可以源源不斷支持區域能源經濟發展,同時降低發展成本。預計2060年之前我國新能源產業鏈投資規模將超100萬億元,是西部地區2021年GDP總額的4倍多,同時,風電、光伏、儲能、氫能、數字化等產業上游附加值要高于產業下游應用。如此大體量高質量的全產業鏈投資將有效帶動西部地區,尤其是西北地區經濟跨越式發展。
三是“一帶一路”國家能源領域投資需求潛力巨大,西部地區具有區位優勢。據測算,2030年我國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光伏和風電項目潛力約為2.4-7.1億千瓦,由此帶動的相關裝備制造和項目建設投資需求將遠超萬億元,西部地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具有近距離區位優勢,借助陸海新通道和“一帶一路”建設,輸出工程、技術、裝備和標準等的成本優勢將逐步明顯。
有序推進
面臨重重挑戰
一是缺乏統一規劃指導,產業配套不完善,生態環境制約加強。當前,西部地區產業規劃設計、配套體系不完善,技術難以自立自強,營商環境較差,產業發展依然處于起步階段。同時,因生態環境和地理條件限制,西部地區承接高載能產業轉移的發展潛力和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空間受到制約。
二是受困于資源型產業鎖定和路徑依賴,創新轉型進程緩慢,新能源產業整體處于價值鏈中低端。西部地區一直以來走后發模仿技術、低成本要素供給、依賴市場規模的發展路線,新能源等相關產業基礎能力積累不夠,技術難以自立自強,“高端產業低端化”現象突出,產業主要集中于組裝、加工等低附加值環節。
三是西部地區對外開放合作水平較全國平均水平尚有較大差距,工業制成品等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進出口貿易規模不突出,制約產業發展空間。經統計,西部地區加工貿易占比較低、出口初級產品占比較高,參與國際分工程度較低。此外,東南亞部分發展中國家積極參與全球產業再分工,拓展國際市場空間,擠壓了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競爭力。
多角度發力
促進良性循環
一是加強國家和地方層面對產業轉移的規劃和支持,建立產業規劃與能源電力規劃的協調對接機制,協同構建東中西部產業發展的雁陣模式,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同時支撐西部地區新能源大規模發展。第一,針對當前產業轉移頂層設計不完善、對接不順暢等問題,加快從國家和地方政府層面設立專職部門管理協調產業轉移相關事項,聚焦東中西部地方產業發展特色和需要,對接西部地區新能源發展規劃,做好產業轉移的頂層規劃設計,建立健全產業轉移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形成產業轉移的專業服務鏈。第二,針對當前產業轉移不知道轉什么、怎么轉等問題,加強東中西部產業梯度轉移的適配性、合作聯動模式、產業協同機制及與新能源發展協調互促機制等研究,推進國家產業轉移信息服務平臺的數據統計和信息共享。第三,針對政策優惠拉平、轉移動力不足等問題,加強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政策優惠,通過撥款、優惠貸款、稅收減免等政策手段,抵消企業遷移的部分成本。同時,減少政策上對西部承接產業轉移的限制,如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第四,針對西部地區承接產業吸引力不足等問題,完善產業配套設施,優化營商環境,打造西部地區制造業綜合成本洼地,吸引國內外制造業集群式轉移布局。
二是以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和供給消納體系建設為契機,抓住新型電力系統產業升級窗口期,推動西部地區低碳技術全產業鏈布局,助力產業轉移和經濟布局調整。第一,充分利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下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發展機遇,發揮西部地區上游礦產資源產地優勢和下游發電市場優勢,通過稅收、信貸優惠等政策引導新能源、儲能等產業的材料、設備制造和組裝等環節在西部布局,把資源優勢轉化為技術和產品優勢,推動西部地區新能源產業鏈、價值鏈邁向中高端,打造新能源全產業鏈發展的新高地。第二,加快建立西部地區新能源相關的產學研協同創新體系,聯合重點高校、大型國企等設立新能源研究院、新能源技術開發基地等,增強西部地區研究能力建設,支撐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三是加強西部地區低電價和低碳品牌建設,引導電價敏感型和碳排放敏感型產業向西部布局。第一,支撐西部地區率先建立高水平的綠色能源消費示范區,推動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低碳電力深度應用,實現產業用能的綠色高效化,依托新能源打造西部地區低碳發展基地。第二,引導新能源企業積極布局新能源制氫及其相關產業鏈,提升新能源消納空間。
四是加大西部地區對外合作開放支持力度,積極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合作,擴大產能輸出,拓展新能源國際市場。第一,積極構建開放平臺,加大對西部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內陸開放型經濟實驗區建設支持力度,暢通西部地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開放通道,積極融入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拓展西部地區工程、裝備、技術、標準等輸出市場。第二,依托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的建設,推動西部地區成為新能源全產業鏈產能和服務輸出的橋頭堡,進一步推動技術進步、成本降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能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產業優勢、發展優勢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