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第52號令,發布了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并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涉光熱發電類目被列入目錄:
太陽能集光鏡玻璃被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的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類;
新能源發電成套設備或關鍵設備制造:光伏發電、光熱發電、地熱發電、潮汐發電、波浪發電、垃圾發電、沼氣發生與發電;大尺寸異質結基體材料制造;斯特林發電機組制造被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的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類;
新能源電站(包括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生物質能等)建設、經營;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電源建設則被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的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大類。
特殊品種(超白、超薄、在線Low-E、中空、超厚)優質浮法玻璃技術開發和深加工被列入山西省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太陽能、風能發電設備及零部件制造被列入內蒙古自治區、湖南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太陽能發電系統、風力發電場建設及運營則被列入寧夏自治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文件原文如下: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
(2022年7月29日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2次委務會通過2022年10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第52號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已經2022年7月2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2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和商務部審簽,并經國務院同意,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26日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
為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領域、地區投資,制定本目錄。
本目錄共包括兩部分,一是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二是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2020年12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