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據了解,《實施方案》共六大類23條具體細則,包括推動外商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等方面內容。
具體來看,在推動外商投資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切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待遇,國家能源局配合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于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領域針對外資設置的準入限制,實現市場準入內外資標準一致,落實以在線備案為主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
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配合國家發改委積極推進重大能源外資項目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能源外資項目納入重大建設項目范圍,或依申請按程序加快調整列入相關產業規劃推動項目盡快落地。配合國家發改委完成《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工作,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
在減稅降費方面,《實施方案》明確,要清理公用事業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供電服務收費,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收費項目取消后繼續收取或變相收取、越權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發現問題要嚴肅整改問責。
此外,要持續推進壓減辦電時間,協調電網企業積極創新供電服務方式,進一步精簡環節、壓縮時間,2019年實現供電企業辦理電力用戶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縮至45個工作日以內,并予以公布。加大監管力度,繼續開展“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
為有效推動《實施方案》的落實,方案此次也明確了工作責任,加大督辦力度,確保推動營商環境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加強督查問責,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負責人,依照有關規定要求嚴肅追究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