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發改委印發《關于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21年起新核準(備案)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按山西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鼓勵通過競爭性配置確定上網電價,但競爭性配置形成的上網電價不得高于山西省燃煤發電基準價。
下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