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風光新增裝機之和約為1.2億千瓦,遠超市場預期。考慮到2030年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在二級市場上,資金大量涌入被認為“發展沒有天花板”的新能源板塊。但是,資本狂歡背后暗藏隱憂,持續暴增的新能源裝機很可能面臨消納困境。
據了解,在“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的驅動下,中國新能源產業新一輪投資開啟,被列入多地“十四五”規劃。新能源的發、儲、輸、配、售、用與智能產業、信息產業融合,既為上下游產業鏈升級賦能,更為國內大市場大循環提供基礎條件。新能源的發展不僅能加速能源結構的優化,促進國家能源安全,還能為社會經濟發展和就業提供強大動力。業內預計,未來10年要新增12億千瓦以上的太陽能和風電,將帶來12萬億元的巨大市場。
目前,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自2018年開始,電網投資已經連降兩年。新能源快速增長需要平衡速度與質量,新能源消化吸納始終是個關鍵點。由于資源稟賦、電源建設與電網規劃不匹配等問題,我國棄風、棄光率一度居高不下,判斷新能源的發展成績不能唯規模論,必須要平衡發展速度與質量。與傳統化石能源不同,風能和太陽能固有的隨機性、間歇性和不穩定性,對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帶來極大的不利影響。因此,新能源的大規模發展必須先解決好消納問題,否則棄風、棄光等問題可能再度反彈,光伏電站、風電場“曬太陽”的尷尬局面很可能再度上演。
毋庸置疑,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新能源消納的保障機制已是當務之急。一方面,要加強新能源與靈活調節電源統籌規劃。在全國范圍內優化布局新能源,制定各地年度新增建設規模、裝機布局和開發時序。加強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評價考核,將其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在發展新能源的同時,優化電化學儲能、抽水蓄能、燃氣電站等靈活電源規劃,支撐新能源消納能力持續提升;另一方面,要強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推動將消納保障機制納入相關法律,并上升為法定義務。同時,加快推進適應波動性新能源消納的市場體系建設,發揮市場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的作用。
目前,我國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正在發生重大變革,基本形成了多輪驅動的能源穩定供應體系,全面推進能源節約,以能源消費年均2.8%的增長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7%的增長。目前,新能源電力發展面臨的最大困局就是消納和接入兩個問題并存,這就需要提升新能源并網調度運行管理水平,從源、網、荷、儲、市場交易等多方面發力,不斷挖掘電力系統運行靈活性,提升適應新能源隨機波動性的調度運行水平和風險防御能力,支撐高比例新能源高效消納,從增強調節能力、健全市場機制、創新消納模式、加強消納監管等方面推動形成新能源消納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