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能源法征求意見活動已于5月9日結束。5月8日,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針對本輪《能源法(征求意見稿)》舉行了線上專家研討會。
此次國家能源局公開征求意見,是能源法立法繼2007年12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又一次大規(guī)模的開門立法活動。從事能源法研究和實務的各界人士對征求意見稿作出積極回應,助力《能源法》的起草和出臺。
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會長、原國家安監(jiān)總局政法司副司長(巡視員)石少華指出,《能源法》不會是百科全書,它要解決一些重大問題、原則性、制度性、引領性規(guī)定,還要解決能源單行法無法解決的問題。他表示:“沒有搞不出來的法律,一個法律能不能出來,取決于以下要素,一是必要性和緊迫性,即立法有沒有形成國家意志;二是立法者對法律的調整范圍、立法宗旨、制度設計等頂層設計是否形成多數(shù)人能接受的共識;三是取決于國家立法機關,以及能源主管部門對立法認識的深度、高度、力度和決心。”
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副會長兼學術委主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肖國興認為,與2007年的相比,這一次的征求意見稿的最大優(yōu)點是,把逐步成熟的政黨政治作為立法的宗旨,比如說“四個革命、一個合作”、高質量發(fā)展、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等,但給人一種高開低走的趨向,并沒有把相關戰(zhàn)略落實到具體制度中去。建議國家能源局下一步更多地去研究制度設計怎么去準確、完整地反映政黨政治要求,在立法上得以去體現(xiàn)。他強調:“我們渴望這一部法律早日出臺,但是更渴望這一部法律的出臺是一個華麗的轉身,能夠為能源發(fā)展、能源轉型和能源革命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
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副主任、國家電投總法律顧問吳姜宏表示,這次征求意見確實反映了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精神,但也反映出能源法出臺的艱難,反映出中國立法進程與改革進程的脫節(jié),反映出法律作用的尷尬,也反映出能源法征求意見稿本身的問題。他明確指出:“我依然堅持我的觀點,如果能源法只是能源戰(zhàn)略或者能源政策的宣示,而非規(guī)范行為的準則,不出臺也罷,就是出臺了也難以發(fā)揮預期作用。”
對如何制定新冠疫情應對舉措,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曹富國表示:“一旦我們抵御不住誘惑,采取一些短期解決方案來應對當前的危機,那么我們可能在未來幾十年都被困在化石燃料經濟中。而如果我們堅定支持并認真執(zhí)行綠色復蘇投資計劃,加速推進我們實現(xiàn)綠色發(fā)展、氣候中立和健康生態(tài)系統(tǒng)的轉型步伐,我們離實現(xiàn)高質量發(fā)展目標的距離就更近了。”
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委員、新奧集團總法律顧問、北京大學能源法律與政策研究基地副主任張利賓則認為,能源法應當反映世界能源發(fā)展的前沿(如能源互聯(lián)網(wǎng)等)與基礎性的能源政策,體現(xiàn)法律的前瞻性,進而促進能源行業(yè)的進一步改革。能源法的基本原則應當進一步明確。基本原則應當為市場化改革提供制度基礎,應當對于管理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并對市場化過程中產生的能源安全問題進行原則性的規(guī)定。市場主體與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需要平衡,對于能源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能源行業(yè)的反壟斷,應當歸于能源管理部門。而對于管理部門致使市場能源主體的損害,應當在基本原則中明確導向。
針對能源法立法歷時十余年而未能出臺的原因,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會員、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展曙光的解釋是,因為能源改革正在進行,很多問題都沒有明確的共識,需要進一步的討論。但應當明確的是《能源法》應該促進能源改革,不能束縛能源改革甚至成為能源改革的羈絆,“結合能源改革的實踐來看,希望《能源法》能夠針對改革中的一些關鍵問題進一步做出明確,提出一些好用、管用的具體措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巡視員宋燕妮介紹了在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前,國務院層面的立法程序:第一步,出臺征求意見稿,國家能源局要根據(jù)各方面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修改稿,最終形成送審稿提交司法部;第二步,司法部向有關部委、相關企業(yè)、研究機構和相關院校、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特別是要協(xié)調各主管部門機構的職責和關系;第三步,如果草案基本成熟后,再由司法部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從排期到審議也需要一段時間。
如果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或者原則通過,由國務院總理簽署,形成“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的議案”,說明該草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提請審議。同時由國務院負責該領域的負責人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說明。在她看來,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能源法走完這一系列的程序,個人估計最快也需要兩年”。
與會專家和實業(yè)界人士還對能源立法的其他問題給出了詳細的建議和意見。
本次座談會承辦單位為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國網(wǎng)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支持媒體有《能源評論》《南方能源觀察》《中國能源報》等行業(y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