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能源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距離上一次《能源法》公開征求意見已經過去了13年。13年的時間談不上滄海桑田,但中國的能源行業在這13年里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對于這一部備受各方關注、同時又意義非凡的法理性文件,記者聯合北京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專委會副主任、電改法律專家展曙光,為各位讀者帶來《能源法》解讀系列。
我們力求從立法、改革、能源發展等多個角度為大家帶來《能源法》最新征求意見稿的最完整解讀。
兩版征求意見稿,為何間隔13年?
最新版本的《能源法》征求意見稿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陌生。
是的,就是陌生。2007年,我們的全社會用電量“僅僅”3.25萬億千瓦時。而2019年,全社會用電量翻了一番還多,達到7.23萬億千瓦時。
絕對數字的變化還僅僅只是這13年時間的一個側影。風光從熱潮到谷底再到平穩,電力從供不應求到過剩再到波折不斷的改革,油氣從能源安全至上到明確改革路徑······這13年中國能源行業的變化可謂是應接不暇。
與中國能源不斷變化相對應的,正是中國立法的傳統習慣。展曙光律師指出:“中國立法的特點是摸著石頭過河,一般是先對該領域進行一段時間的實踐,再開展立法工作,將成熟的觀點、制度等內容上升為法律。”
而中國的能源行業牽扯油氣、煤炭、電力、新能源等多個領域。這些領域之前大多“各自為政”,一部綜合性的《能源法》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主體,直接立法的難度很大。
“能源產業的背后牽扯著環境、資源等多個領域。”展曙光律師說,“從07年開始,中國能源體系在不斷變化。主管部門在變,體制機制在變。電力體制改革和油氣體制改革都需要經過實踐,明確改革方向和利益主體平衡之后,才能落實為法律條文。”
根據國家能源局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同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本次征求意見稿是2017年之后逐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的。
“實際上,《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在2007年至2017年之間,一直沒有停止過。”展曙光律師說。
2009年,成立《能源法》審查修改工作小組,形成《能源法》(修改稿)
2010年,《能源法》草案列為國務院2010年立法計劃一類立法項目;
2013年,《能源法》被正式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
2015年,《能源法》列入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和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急需的項目;
但是2015年發生了中國近幾年能源產業影響最大的事件:9號文出臺,新一輪電改啟動。緊接著在2017年,油氣體制改革方案出臺。
“這些變化都對中國能源產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能源法》在這幾年一直都是準備期。”
隨著改革實踐的推進,再加上國家能源戰略的明確。新一版《能源法》的出臺刻不容緩。這才有了2017年以來,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征求意見稿。
宏微觀看法,兩版征求意見稿區別在哪?
面對中國能源產業翻天覆地的變化,時隔13年的兩版征求意見稿自然也會有著許多的不同。
“從宏觀上說,最大的不同在于國家能源戰略的明確。”展曙光律師說。在新版征求意見稿第一章總則第三條中,就明確提出了“能源開發利用應當與生態文明相適應,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遵循推動消費革命、供給革命、技術革命、體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的發展方向,實施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綠色低碳和創新驅動的能源發展戰略,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能源戰略的明確一方面對于未來我國能源發展的大方向有了指導;另一方面,正如上文所述,能源產業牽扯面廣、利益主體多,綱領性的國家能源戰略是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準則。
“微觀層面的差別,我認為最主要的是突出了原來幾乎沒有的能源市場內容。”展曙光律師指出,能源市場化最重要的就是要通過市場來解決能源問題。這一點的明確實際上是標志著我們在能源產業中徹底拋棄了計劃經濟那一套。“比如說最容易被大眾關心的價格問題,以前價格項目的管理很多:油價、氣價、電價。立法明確之后,這些都會更多地由市場來決定。”
但這個市場化和西方的市場化也是有差別的。第五章能源市場首先就明確“能源領域的自然壟斷性業務與競爭性業務應當分開經營,鼓勵各類投資主體依法平等參與能源開發利用活動和基礎設施建設。”競爭性業務要在完善的市場規則下自由競爭發展,自然壟斷性業務就要在更加嚴格的監管下發展。
有增加的,自然就有減少的。在新版征求意見稿中,能源綜合管理、能源儲備和能源節約的章節就消失了。“對于刪除的章節,我們要區別看待。能源綜合管理和能源儲備,雖然沒有了單獨的章節,但是相關內容在新版中保留了,只是分散在了其他章節中。”展曙光律師說,“而能源節約章節的取消,是因為已經出臺了專門的《節約能源法》。在已經有了專門立法的情況下,單獨設立一章就沒有必要了。”
新版《能源法》中對于可再生能源的內容反映出了怎樣的趨勢?化石能源未來的發展將會呈現出怎樣的道路?新出現的“普遍服務”對于企業又意味著什么?記者和展曙光律師將在后續的內容中繼續為讀者們詳解新版《能源法》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