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環境問題日益成為公眾關心的焦點問題。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大舉措,也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有利于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加快清潔能源發展、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最終實現清潔能源對傳統能源的全面替代。因而,我國必須加快碳市場建設進程,從制度體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單位管理、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著力,確保區域碳交易試點向全國碳市場平穩過渡。
碳交易市場的含義及其運行機制
碳交易市場,顧名思義就是把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視作“商品”,通過給予特定企業合法排放權利,讓二氧化碳實現自由交易的市場。碳市場的供給方包括項目開發商、減排成本較低的排放實體、國際金融組織、碳基金、各大銀行等金融機構、咨詢機構、技術開發轉讓商等。需求方有履約買家,包括減排成本較高的排放實體;自愿買家,包括出于企業社會責任或準備履約進行碳交易的企業、政府、非政府組織、個人。金融機構進入碳市場后,也擔當了中介的角色,包括經紀商、交易所和交易平臺、銀行、保險公司、對沖基金等一系列金融機構。
現在國際倡導降低碳排放量,各個國家有各自的碳排放量,就是允許排放碳的數量,相當于配額。有些國家(如中國),實際的碳排放量可能低于分到的配額,或者由于環保做得好的國家實際的碳排放量低于配額,那么這些國家可以把自己用不完的碳排放量賣給那些實際的碳排放量大于分到的配額的國家。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EUETS)于2005年4月推出碳排放權期貨、期權交易,碳交易被演繹為金融衍生品。2008年2月,首個碳排放權全球交易平臺BLUENEXT開始運行,該交易平臺隨后還推出了期貨市場。其他主要碳交易市場包括英國的英國排放交易體系(UKETS)、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國家信托(NSW)和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也都實現了比較快速的擴張。加拿大、新加坡和日本也先后建立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機制。
目前,碳市場的運行機制有兩種形式。基于配額的交易是在有關機構控制和約束下,有減排指標的國家、企業或組織即包括在該市場中。管理者在總量管制與配額交易制度下,向參與者制定、分配排放配額,通過市場化的交易手段將環境績效和靈活性結合起來,使得參與者以盡可能低的成本達到遵約要求。基于項目的交易是通過項目的合作,買方向賣方提供資金支持,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度。由于發達國家的企業在本國減排花費的成本很高,而發展中國家平均減排成本低,因此發達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及設備幫助發展中國家或經濟轉型國家的企業減排,產生的減排額度必須賣給幫助者,這些額度還可以在市場上進一步交易。
我國碳交易市場建設進程
我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可以上溯到2011年,國務院在2011年印發了《“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提出“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要求。隨后,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其中,深圳碳市場于2013年6月18日在全國率先啟動線上交易,其余試點也先后啟動。經過四年多的試點,國家發改委于2017年12月18日印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的通知,正式啟動了全國碳排放交易。
具體而言,發改委將會同能源部門制定一個配額分配標準,對每一家參與碳交易的企業進行配額分配。如果一家企業排放量超過能源部門分配的配額標準,就需要花錢,從別的企業手中購買配額;反之,如果企業通過節能減排等技術減少了排放,就可把手中富余的配額出售,由此帶來收益。
截至2017年9月底,各試點碳市場共納入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成交量2億tCO2e(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達45.1億元人民幣。而截至去年底,全國碳配額累計成交4.7億噸,四季度成交總額突破104億元,市場運行總體平穩。
碳交易市場對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意義巨大
碳交易市場的啟動對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意義巨大,將調動企業對清潔電力的積極性,推動清潔能源發電占比不斷提升,最終實現清潔能源對傳統能源的全面替代。
首先,碳交易市場將推動清潔能源快速發展。對于那些重點排放單位來說,節能減排技術只是降低碳排放量的一個方面,從另一方面來說,重點排放單位可以通過開發光伏、風電等清潔能源來降低碳排放。比如自建光伏發電站,將企業用電轉換成清潔用電,該光伏電站的發電量可以折算成自愿減排量。而且在相關補貼政策下,光伏發電的電價相比于工商業用電來說要便宜很多。如此一來,企業不但可以通過光伏電站用到更便宜的電,而且能夠降低碳排放。在碳交易市場成熟之后,企業將會更加積極地使用清潔能源發電,并對清潔能源發電的發展起到推動作用。
近年來,以光伏發電、風電、水電為主的清潔能源發電得到了迅速發展。在電力行業,清潔能源的替代作用正在日益顯現,而碳交易市場的啟動,對清潔能源的發展是多重利好。
其次,將加快煤電產能退出進程。由于煤電行業是排放大戶,碳交易市場的建立,必然會加快煤電產能退出進程。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目標任務,要求2017年要淘汰、停建、緩建煤電產能5000萬千瓦以上。2017年7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通報《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明確,“十三五”期間,全國停建和緩建煤電產能1.5億千瓦,淘汰落后產能0.2億千瓦以上,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煤電裝機占比將降至約55%。
最后,碳交易市場將促進煤電企業轉型。目前碳交易市場以發電行業的企業為主,其矛頭直指碳排放量巨大的煤電企業。煤炭的燃燒會產生大量的溫室氣體,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也特別嚴重,即使經過脫硫、脫硝,煤炭的燃燒依然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對于煤電企業來說,日子是越來越不好過了,在發電量需要滿足一定標準的情況下,煤電企業需要通過各種技術手段提高碳能源的利用效率,當用盡辦法仍然沒法達到減排標準時,他們只好向其他企業購買碳排放配額。
目前來看,需要花錢購買碳排放配額的企業必然大部分為管理水平低、單位產品排放高的煤電企業。在此情況下,如果煤電企業將運營的部分煤電廠轉變成光伏電站或者風電站,改變自身的電力結構,提高清潔能源發電的占比,一切都將迎刃而解。在碳交易市場的推動下,煤電企業為了保持盈利水平,避免花費過多的資金在購買碳排放配額上,必然會全力提升清潔能源發電占比,向清潔能源電力企業轉型。
我國將積極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
去年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印發,標志著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式啟動。這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實踐。當前,全國碳市場建設面臨新的形勢和要求,要從制度體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單位管理、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著力,積極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加快建立完善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推進全國碳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重點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和配額管理,強化基礎能力建設,為碳市場的順利運行提供人才保障和技術支持。努力做到“五個確保”:確保全國碳市場建設持續穩定推進;確保全國碳市場基礎設施安全穩定啟動和運行;確保發電行業做好參與全國碳市場的準備;確保歷史碳排放數據核算、報告和核查任務的全面完成;確保區域碳交易試點向全國碳市場平穩過渡。
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后,碳市場的工作重心已由試點示范轉向共同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碳交易試點地區要通過繼續深化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試點碳市場制度設計,總結梳理試點經驗,在保持試點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在條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國市場過渡。要按照“先易后難、穩中求進”的工作安排,分階段、有步驟地逐步推進碳市場建設,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交易,逐步擴大參與碳市場的行業范圍和交易主體范圍,增加交易品種,增加市場活躍度,同時防止過度投機和過度金融化,切實防范金融等方面風險,充分發揮碳市場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