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電改革是一項全新的改革任務,沒有歷史經驗可循,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難點,也是各方關注焦點。國家層面推動增量配電改革力度大、態度堅決,2017年下半年發布增量配電執行價格、配電區域劃分、電力業務許可等3項重要文件;2018年以來,就推進增量配電試點密集發文6項,通過調研、通報、督導、約談,建立重點項目直接聯系制度等方式,加快落地見效。地方政府、發電企業、民營企業等相關主體對增量配電改革充滿期待,參與積極性較高。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共分三批公布了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總計320個。
根據中發9號文,增量配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向社會資本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和運營效率提高。我國配電網仍然較為薄弱,存在巨大的投資需求和發展空間,通過混合所有制方式引入社會資本,能夠拓展融資渠道,促進民間投資,大幅提升配電網的投資能力。同時,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將給配電網這一自然壟斷行業引入新鮮“血液”,不同主體在管理、技術、業務創新等方面的標尺競爭,將充分發揮“鯰魚效應”,促進電網企業提升效率、改善服務、創新業務模式。這也是增量配電改革的根本目的。
在當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改革有利于調動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是當前階段穩增長、穩投資的重要措施。
應客觀看待當前進展偏緩現象
目前增量配電改革在社會上造成進展偏緩的印象,應當客觀看待該問題。
首先,增量配電改革涉及主體眾多,各方認識不統一、訴求多元,推進難度客觀較大。其次,部分試點前景不明朗,社會資本投資意愿較低。最后,第二、三批項目總數大、發布晚、啟動率低,目前已啟動項目主要集中在第一批項目,也是發改委及各地方政府集中精力推動的對象。
以上原因導致增量配電改革進展看起來偏緩。從國家發改委、能源局通報情況來看(發改經體〔2018〕1460號),三批320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第一批106個試點項目中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試點項目20個、已開工建設的試點項目18個(不含存量配電項目),基本實現了向社會資本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的目標。但是,試點推進進度、規范性等方面,還和預期存在一定差距。
從調研情況來看,推進過程中出現了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實施細則和標準有待細化。前三批國家發改委僅對試點項目名稱進行批復,不對試點范圍、規劃方案等進行審核批復,導致部分試點推進過程中出現了擅自擴大試點范圍、更改既定試點區域的問題。目前絕大部分省份還沒有對試點項目配網建設技術標準作出規定,影響增量配電網接網進程,電網安全和供電可靠性難以保障。
二是部分試點項目組織實施規范性有待提高。部分試點項目申報論證不充分,上報的項目條件不成熟,導致后續項目意向投資方退出,或陷入停滯,后期推進困難。部分項目業主招標、選定過程中,存在行政指定主體等不規范行為。
三是部分投資主體存在違規行為。部分省份在試點申報過程中,曾有意申報包含燃煤自備電廠的項目。部分項目業主擅自擴大供電區域,導致交叉供電問題較突出。
提高認識 加強引導和管理
為更好地推進增量配電改革,首先,應協調各方利益訴求,尋求最大公約數。要站在全局高度認識增量配電改革的重要性,避免片面將改革試點看成打造電價洼地,要注重配電管理效率提升、支撐民營經濟發展帶來的長期效益。在存量資產處置、配電區域劃分、股權比例等存在分歧的問題上盡快達成一致,盡快推動試點落地見效。
其次,加強對試點申報質量的引導和管理。從第一批試點來看,對于優質項目相關主體推動的積極性更高,各環節普遍進度較快。第四批試點項目申報過程中,各類投資者要加強前期研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避免項目虧損。前三批試點中,對于招標后流標、業主不能落實,陷入停滯、推進困難的試點項目,以及還未啟動的此類試點項目,應盡快清退撤銷。
第三,完善實施細則,提高推動質量和效率。各省在試點過程中,應進一步細化試點項目規劃建設、并網服務、調度運行等細則辦法,健全政策體系,確保符合省級配電網規劃,加快增量配電改革落地見效;出臺試點項目配網建設、運營統一技術標準,確保電網安全和供電可靠性;加強對增量配電企業收益、客戶供電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管,確保試點質量,切實保障客戶權益。
第四,避免配電網走向破碎化管理體制。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法國等許多國家按照區域劃分,僅存在一家或少數幾家大型配電網公司,實行統一運營,如法國電力集團(EDF)的配電網子公司通過特許經營制度,運營法國95%的配電網。配電網具有網絡經濟性和規模經濟性,為了保障配電網安全和運行效率,在增量配電投資股權多元化的情況下,應堅持配電網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標準、統一調度,避免走向破碎化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