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同意四川省、青海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的復函》。
其中,《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簡稱“方案”)指出,“十三五”以來,試驗區依托資源優勢,搶抓政策機遇,強化要素保障,可再生能源產業實現快速發展。2010年至2018年5月,光伏、風電、光熱項目累計完成投資 708.13 億元。
在光熱產業方面,青海中控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全國首座商業運行的10兆瓦光熱電站建成投運。國家第一批光熱示范項目中廣核50兆瓦槽式光熱電站于2018年6月30日并網,中控50兆瓦塔式光熱項目正在加緊建設,預計年底并網運行,已累計完成投資17.47億元,太陽能光熱發電由示范試驗向規模發展、綜合利用轉變。
《方案》表示,試驗區將遵循促進改革、積極穩妥、大膽探索的基本原則,通過電力直接交易、電能替代等多種措施,促進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力爭“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出力達到合理水平。
同時,將采取包括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管理,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市場機制,促進試驗區內電能替代,運用價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加快地區負荷發展,加快電網建設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在內的七大主要措施,積極推動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
此外,《方案》提出建立由海西州發改委(能源局)、海西州經信委、試驗區管委會產業發展部、試驗區各工業園管委會、國網海西供電公司等部門企業組成的協商機制,加強組織協調工作,提高試驗區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
以下為文件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同意四川省、青海省
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的復函
發改辦運行〔2018〕1432號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報來的《關于呈送<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的報告》(川經信〔2018〕186號)、《關于推薦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申報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的請示》(青經信電〔2018〕24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四川省、青海省開展產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四川省、青海省開展產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以下簡稱綜合試點),是在其他地區已開展就近消納試點基礎上的進一步拓展和深化。經商有關單位,原則同意《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和《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請借鑒相關地區試點經驗,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修改后的方案(附后)執行。
二、充分發揮產業園區就近消納可再生能源的優勢。綜合試點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循環經濟試驗區等產業園區開展,要充分利用產業園區用電密度大、負荷穩的特點,發揮好產業園區供需聯系緊密、協調機制靈活的優勢。請你們加強對園區用戶和發電企業工作指導,積極探索促進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的新途徑,協調電網企業加大輸送可再生能源力度,進一步提高園區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
三、在堅持市場化原則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利益調節機制。綜合試點方案要與本地電力市場化改革緊密結合,發揮可再生能源邊際成本低的優勢,提高用戶就近消納的積極性。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與傳統火電機組之間的利益調節機制,引導火電機組主動為可再生能源調峰,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滿發。
四、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無補貼平價上網。綜合試點方案實施過程中,要統籌兼顧就近消納和促進可再生能源逐步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對試點中承諾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在現有方案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請結合綜合試點方案,明確牽頭單位,細化任務分工,加強組織協調,形成部門合力,保障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六、強化過程控制。對綜合試點方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發現并妥善應對。一些涉及面廣、協調難度大的事項,必要時可報我委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1. 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