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保在線 | 0評論 | 3871查看 | 2017-05-18 10:03:00
按照時間表,全國統一碳市場有望今年7月正式啟動。據了解,目前各項準備工作已進入沖刺階段,備受關注的全國碳排放權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已獲批準,相應的注冊登記系統、交易系統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也在推進中。其中,配額如何分配,將直接影響企業自身的經營成本和參與碳市場的積極性,因而成為各參與方關注的焦點。
平靜的碳市場近期起了波瀾。
來自權威媒體的報道消息稱,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稱“碳市場”)啟動初期,或許將不會納入原定的8類行業,而是先納入電力、水泥、電解鋁等數據基礎較好的行業,鋼鐵、化工等行業或暫不納入。
目前,碳配額分配總體方案已經確定,具體的計算公式仍在征求意見。全國碳市場的配套支撐系統建設方案亦尚未確定。據此推算,業內人士預計,全國碳市場或于今年第四季度啟動。
對此,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蔣兆理回應稱,一切尚在探討中,尚未確定,以國務院最終決定為準。
初期規模將超50億噸
作為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之一,今年將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根據規劃,全國碳市場將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民航等8大類32個子行業。
不過,初期納入的行業范圍或將縮小。據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稱,全國碳市場初期納入行業或許只有電力、水泥、電解鋁等數據基礎較好的行業。而這三大行業的體量就可能超過50億噸,超出此前發改委的預期。
原定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的地方數據核查與報送工作在今年早些時候才完成,但報送的數據質量參差不齊。
此前有消息稱,3月底7個碳交易試點省市及福建、江蘇已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要求,提交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和注冊登記系統的建設方案,4月初公布評選結果。7月底將啟動注冊登記系統、全國交易系統,完成重點企業的開戶、信息錄入、登記注冊。
然而,實際進度有所延遲。據了解,5月初國家發改委才組織專家完成評審工作。全國碳排放權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已獲批,總的思路是中央政府確定分配方法,地方執行配額分配。分配的具體計算方法尚未確定,討論稿正在征求意見。吸取經驗總結教訓,分配方法的調整將是一個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
目前,7個碳市場試點地區仍在正常交易。
5月17日,北京碳市場成交均價最高,為59.78元/噸,成交量8507噸,CCER協議轉讓成交約10.89萬噸。湖北碳市場當日成交量最高的約為23.2萬噸,收于16.4元/噸。新加入的四川碳市場至今未有交易,而福建碳市場當日以36.32元/噸的價格成交5600噸。據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統計,福建碳市場的碳排放配額托管總量已達760萬噸。
自去年11月4日全國首個溫室氣體控排五年規劃公布以來,各地陸續公布了地方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規劃,其中的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標基本與國家規劃目標一致。
地方在提及碳交易市場建設方面,具體思路包括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建設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強化碳排放權交易基礎支撐能力等。
地方配額分配基準更嚴
繼四川后,5月17日,碳配額分配試算工作會在江蘇召開。
根據國家發改委此前的通知,相關小組將赴四川、江蘇兩省開展電力、水泥、電解鋁等行業的配額分配試算工作,同時開展四川、江蘇兩省數據質量校驗及調研工作。
此前一周在四川省碳配額分配試算工作及培訓會上,全國碳交易市場的配額分配方案(討論稿)首次公開。
據業內知情人士透露,配額分配方法為基準線法。國家發改委確定的國家行業基準、地方發改委確定的地方行業調整系數、企業當年產品實際產量,這三個變量的乘積即為企業配額量。
其中,電力根據壓力、機組容量和燃料類型劃分了11個基準線。燃氣F級以上機組的配額分配基準值最低。
據悉,基準值是在收集比對同行業相同機組或生產線的不同排放水平基礎上,綜合考慮國家的減排目標、行業配額缺口、企業壓力測試模擬結果等因素后確定的。
地方行業調整系數只能小于或等于1,也就是說地方的基準只能比國家更加嚴格。中創碳投副總經理錢國強分析稱,這一規定意味著地方可以給自身加碼,配額發放更緊。反之,則易引發配額超發,全國碳市場無法正常運行。
對此,有業內專家建議,《“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明確了各省的減排目標,省級調整系數可以該目標為導向。
配額并非一次性全部下發,而是先下發一定比例的配額,實際配額在核算后多退少補。討論稿暫定電力行業預分配比例為70%,水泥和電解鋁為50%。
錢國強表示,這一做法吸取了歐盟碳市場的教訓。歐盟碳市場的基準線法是以某一歷史年份作為參照值計算配額基準值,分配方法和配額總量都很明確。
但歷史參照值不能代表未來,沒有考慮經濟發展的波動對配額松緊程度的影響。結果就是表面看起來很嚴格的基準線分配法,在經濟下行期,容易導致碳配額的超量發放。
中國的分配方案吸取了歐洲的教訓,用當年實際產量而不是歷史產量來確定企業每年的配額量,以預分配的方式提前發給企業一部分,到第二年初拿到企業實際核查數據后,再核定上一年度的配額量,多退少補。
對于排放水平高于國家確定的配額分配基準值的企業,就要做好配額不足的準備。而單位產品的排放量在基準線以下的企業,則可能有富余配額。企業可根據自己的計劃產量、排放強度等因素,參考國家基準值,預估配額松緊程度,決定是否進行配額交易。考慮到不同行業隨經濟變化的波動程度不一樣,因此預分配的比例也不一樣。
對于討論稿,業內專家表示配額分配方案很細,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不過,仍有一些可改進的地方。以配額占比最大的電力行業為例,不清楚分配方法是想實現總量目標,還是實現行業間減排成本的均一化。
這位專家建議,配額分配方法可與其他政策協同。誠如《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15年,大型發電企業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650克/千瓦時。《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燃煤機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到865克每千瓦時左右。
當然,討論稿還在征求意見中,所有基準值都有可能改變,一切以最終的碳配額分配方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