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易新聞 | 0評論 | 4051查看 | 2016-07-18 10:04:45
截止到2月23日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公開審理時,能源局窩案即將落下帷幕。在此之前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和電力司副司長梁波均已開庭審理。
資料顯示,許永盛、王駿、郝衛平、魏鵬遠及梁波都出身原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并歷經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和分立后的國家能源局。除魏鵬遠分管煤炭外,其余四人均長期主管電力工作。
“能源五虎”的審理則揭開了能源審批大權背后的權錢交易,恰如王駿陳述“那時,機關風氣不好”。有關人士透露,王駿在法庭上陳述,幾乎所有的企業都在想方設法給他們送錢。
不受監督的權力,當事者亦感害怕。郝衛平表示,“每個部門都收錢中,我也害怕過,山西煤老板真嚇人,用麻袋裝錢來送。”
多家企業涉事
檢方在指控許永盛、王駿、郝衛平、梁波等四人涉嫌受賄的過程中提及,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神華集團、中國華電集團、中國大唐集團、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浙江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華日電力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建設投資集團以及新疆特變電工等向上述四人行賄。
這其中,包括多家國有發電企業,同時也包括省級能源國有大型企業浙江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及混合所有制企業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檢方在指控時提及,對上述四人行賄的項目分布在內蒙、江蘇、江西、福建、吉林、安徽、湖南、新疆、寧夏、山西、山東、廣東、浙江、內蒙古、湖北等全國各省各地,且上述四人在受賄項目上基本雷同。
不完全統計,涉嫌行賄的項目包括中國華能集團下屬的吉林長春第四熱電廠和吉林白山煤矸石電廠、江西安源電廠、山東萊蕪電廠、江蘇南通電廠、廣東海門電廠、江西井岡山電廠、江蘇淮陰電廠、浙江長興電廠、湖北荊門電廠、山西酒泉電廠、內蒙古呼倫貝爾熱電廠、山西酒泉電廠等。
中國華電集團下屬山東萊州電廠、安徽六安電廠。中國大唐集團下屬湖南株洲攸縣電廠、吉林長山熱電廠、江蘇呂四港電廠、黑龍江七臺河電廠、遼寧錦州電廠、江蘇南通下關電廠等。
中電投集團下屬江西貴溪電廠、山西侯馬熱電廠、吉林延吉電廠、吉林長白山電廠。浙能集團下屬浙江紹興濱海熱電廠、浙江六橫電廠。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江蘇張家港電廠、河南新密電廠、江蘇沙洲電廠。華日電力下轄的河南洛陽電廠、登封電廠以及甘肅酒泉風電廠。
檢方在指控過程中提及,在電力公司公關下,許永盛等在電力項目審批上謀取利益,即為上述公司下屬的熱電廠等項目在開工建設、增加電力機組等方面開具路條,并在后期核準上予以幫助。
權力的對價
據知情人介紹,郝衛平在庭審中表示,由于各部門審批意見對外公示,企業不知道文件到了哪個領導手里。“企業就通過各種方式公關或者打聽,給各級領導送錢。比如給處長送錢后,處長告訴簽過了到了副司長,企業就給副司長送錢,然后逐級攻關,達到項目審批。”
“那時,機關風氣不好。”有關人士透露王駿曾在法庭上做出如是陳述,幾乎所有的企業都在想方設法給他們送錢。梁波也側面印證,2009年到2011年,項目負責人大肆送錢送東西,2011年以后有所收斂。
許永盛、王駿、郝衛平、梁波等四人的起訴材料顯示,自2003年開始,從2萬、5萬、10萬、20萬、30萬、50萬、80萬,多過百萬以及房子……,上述四人涉嫌受賄涵蓋及央企、央企下屬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業的所有項目。
知情人士透露,有關材料顯示,郝衛平在2004年到2012年期間,通過電力審批收受巨額賄賂超過1000萬元。“其中有700多萬元是由郝衛平到案后主動交代的。”
相比之下,上述四人的老同事魏鵬遠,后任煤炭司副司長,把審批權限用到了極致。就這樣一個穿著便宜衣服、騎著自行車上班僅享受處級待遇的副司長,卻創下了1949年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檢方指控稱,魏鵬遠任職期間非法收受請托人人民幣10347.15萬元、歐元775.1萬元、美元235.2萬元、港元40萬元、黃金4100克,汽車3輛,房產1套,銀行卡、購物卡、字畫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170余萬元,另有共計折合人民幣13109余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總計34279萬元。
計算發現,魏鵬遠在國家計委、發改委任職不到20年,合計每天收入高達5萬元。其獲得的收入主要來于,利用主管、負責、承辦煤炭項目的職權,在煤炭項目審核、股東變更、專家評審、升級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業承攬工程,以及在催要貨款、推銷設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被有關部門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