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CSPPLAZA | 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0評論 | 4554查看 | 2016-06-22 14:10:00
CSPPLAZA光熱發電網報道:主題為“新征程? 新藍圖”的中國國際光熱電站大會暨CSPPLAZA 2016年會于6月16日~17日在京盛大召開!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原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調研室主任徐曉東出席本屆大會并致辭,他認為,可配置儲熱系統的光熱發電是可控的發電技術,將為可再生能源領域帶來更多正能量。
徐曉東結合頒布滿10周年的中國《可再生能源法》向與會者分享了他對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問題的認識和感悟,認為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要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要堅持大、中、小、微結合的發展模式。
同時,可再生能源發電形式種類繁多,究竟應該先發展哪一種,后發展哪一種?徐曉東表示,目前正在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實際上把眼睛更多盯在了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上,而對其他的能源考慮得比較少,雖然法律里提到了,但實際上在推動力度方面有很大的差別。
圖: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徐曉東發表演講
談到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的棄風棄光的難題,徐曉東認為,為了緩解上述不利形勢,如今可再生能源業界非常關注儲電技術的發展,未來如果可再生能源占的比例很大的時候儲能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但現在來看這就是出了一個難題又拿出另外一個難題解決前面的難題,實際上難題不斷。
徐曉東認為,在選擇可再生能源的時候要考慮到發電對電網的影響。在所有的可再生能源里,風電和光伏發電應該說是擺在最后的,因為它是最不可控的電源,而像生物質能發電和太陽能熱發電,這些電力是跟傳統的化石能源發電的電源有相似特性,都是可控的。對電力系統來講,可算得上是正能量,而不是像風光一樣的負能量。
徐曉東還表示,比如說同樣是太陽能,有光伏有光熱,光熱是自帶儲能系統的,有一個小的子系統,可以把白天的熱儲存起來,在沒有太陽的時候可以發電,它就是一個類似傳統能源的電源系統。同樣是利用太陽能,光伏就沒有這個系統,你為什么不要求光伏也建一個這樣的系統呢?這不是很不平等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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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刊出的是徐曉東演講的主要內容(注:根據速記和視頻資料整理,未經演講者本人最終確認,供參考)
各位來賓大家好!我在作發言之前先說幾句,我和其他的來賓不太一樣,我是自告奮勇、毛遂自薦來參加這個會議的,并且要求在會上發言,非常感謝大會的主辦方答應了我的要求,我才有了這個機會。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有一部法叫《可再生能源法》,這是全國人大環資委負責組織起草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這部法律起草以后的一段時間,我都在全國人大環資委工作,雖然沒有參加法律的起草,但是法律起草以后的一些實施的過程,我是一直在關注的。所以這些年我一直都十分關心可再生能源在我們國家的發展。今年是《可再生能源法》在我們國家通過實施的十周年,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今年正好是十周年,十年以來,我國的可再生能源事業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無論是技術水平、裝機的規模、設備的制造都有了長足的進步,可以說是居于世界領先地位??稍偕茉窗l展在我們國家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就。
但是我今天的發言不是要講什么成績,我來發言主要是想通過這個場合結合十周年的《可再生能源法》的實施來回顧一下我們這十年走過的道路,來看看我們在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上還有沒有可以改善的地方、改進的地方,使我們現在所面臨的一些難題和困難能夠避免或者是減輕。
現在大家都知道,可再生能源雖然發展得很快,但是也面臨著很嚴重的棄風、棄光的現象,具體的數字我說不上來了,但媒體上到處都是,這也是我為什么要求來大會發言的主要目的。其實我也沒有什么現成的結論,也沒有可以告訴大家該怎么做,我是想通過自己的經歷提出一些問題,來和大家共同探討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選擇什么樣的途徑比較好。我們確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之后,剛才王所長(指王仲穎)講得很清楚需要多少千瓦可再生能源,這個路徑應該是什么樣的,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的路徑選擇得有問題,或者是不恰當的話,可能目標實現起來就比較困難。所以我想結合著這個問題來談談我的想法。在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過程中有四個問題需要我們反思一下。
第一個問題是采取什么樣的發展模式比較合適,我們國家是從計劃經濟轉型而來的,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發展傳統能源的模式大家都很清楚,先去調查資源,然后做一個規劃,做一個計劃,把這些發電如何送到千家萬戶,送到企業和用戶手里,這些我們都是很清楚的,而且我們也有一個想法,規模越大越好、效率越高。這些傳統能源的發展模式對于發展可再生能源來講是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我們大家都知道可再生能源的種類非常繁多,分布也是非常廣泛的,在這種情況下,采取傳統能源的發展模式是不是合適呢?事實上我們大家都走了這條路了,我們搞了全國的風光的資源普查,當時我也參加了其中的一些活動,國家氣象局做了一個報告,我也去聽了,另外我們也去到西部這些風光資源最好的地方來規劃大的千萬千瓦級的基地。結果我們當時也是感到有一些問題,但那時候還是不明確,覺得這只是一個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小小的挫折,但現在回過頭來看,這種發展模式,實際上是不適合可再生能源的,這種多樣化的、分散的能源是不宜采取大規模集中的發展方式的。這幾年大家都在提分布式能源,我覺得分布式能源可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但當年我們也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作為我個人來講,我覺得發展可再生能源要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要堅持大、中、小、微結合,現在看起來發展模式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第二,在多種多樣的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過程中,有沒有一個優先的次序?我們有太陽能、有光伏、有光熱,還有風能、生物質能、潮汐能、水能,各種各樣的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法》里面也列舉了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的種類,這些不同種類的可再生能源我們應該對它們采取什么樣的態度?是不是我們就像現在有些人說的,這部法實際上應該改一個名稱叫做“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法”,而不是叫《可再生能源法》,因為這部法實際上把眼睛完全盯住了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而對其他的能源考慮得比較少,雖然法律里提到了,但實際上在工作中是有很大的不同和差別。我們知道,現在的電力系統基本的調理模式或者是管理模式是管住電源,限制總量,放開用戶,電網的調度必須手里掌握著可控的電源,這樣當負荷變化的時候,讓電源跟著負荷變化,保持電網的平衡。但是作為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來講,它們是一個不可控的電源,很多人愿意說是隨機的,但我覺得它實際上是不可控的電源。我覺得這個分類對于電網來講是更加有實際意義的一個概念。現在已經可以預測風力的變化,這是可知的,太陽就更好預測了,明天是不是晴天、太陽有多大,這個都可以做得比較準確。但即使預測得很準確,也是不能控制它的,不能說現在負荷上來了需要發電,它做不到,可能在一定的階段,一定的期間內都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們在選擇可再生能源的時候要考慮到發電對電網的影響。在所有的可再生能源里,風電和光伏發電應該說是擺在最后的,因為它是最不可控的電源,而像生物質能發電和太陽能熱發電,這些電力是跟傳統的化石能源發電的電源有相似特性,都是可控的。對電力系統來講,傳統講是正能量,而不是像風光一樣是負能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現在只好又提出來要搞儲能。未來如果可再生能源占的比例很大的時候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但現在來看這就是出了一個難題又拿出另外一個難題解決前面的難題,實際上難題不斷。所以我們應該重新思考,在對待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上,是不是要采取一個實事求是的、從現在我們基礎出發而不是從未來的需求出發的策略。我們講太陽能,許多國家也沒有我們這樣的棄光棄風的問題,因為人家是分布式的,把電力系統的冗余都會用掉,而我們是搞集中的太陽能或者是風能,必然要對電網造成沖擊。這個問題我覺得從政府來講,從政策制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