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網 | 0評論 | 3755查看 | 2015-08-19 15:13:00
中國經濟周刊報道,我國能源產能過剩問題越來越引起關注。目前不僅水電棄水、風電棄風、光伏發電難入網,而且火電、核電機組利用小時數持續下降。表面上看是電力市場疲軟,深入分析,產能過剩準確地反映出當前我國電力問題的本質矛盾。
我國能源結構持續惡化的態勢明顯
目前,對于我國的電力產能是否過剩,在社會上存在爭論。筆者認為,有人不愿意承認電力產能過剩,可能有如下原因:
其一,因為我國的電網企業是電力行業中的強勢群體,對電網來說,如果可選擇的備用電源越多,電網的安全性越高,同時效益越好,電網的相對地位也越高。所以,現行的體制決定了電網愿意讓電力產能相對過剩。其二,某些地方政府和企業的投資驅動,還希望能批準建設更多的火電項目,所以,他們當然不希望有人說電力產能已經過剩。其三,如果承認產能過剩,就說明相關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沒做好,同時還要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所以,一些政府部門也不愿意有人說我國的電力產能已經嚴重過剩。因此,只有身受其害的發電企業普遍承認電力產能嚴重過剩,但他們的聲音很微弱。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發電量增速下降。其中以火電最為突出。1—6月份,全國規模以上電廠發電量2709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0.6%,增速同比則降低5.2個百分點。全國規模以上電廠火電發電量20879億千瓦時,同比下降3.2%,增速比上年同期降低7.9個百分點。
與此相對應的是,今年上半年,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為1936小時,同比下降151小時,降幅同比擴大72小時。其中,全國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2158小時,同比下降217小時,降幅比2014年同期擴大191小時,與上年同期相比,共有27個省份火電利用小時同比下降。
雖然面臨相對電力過剩,但新增裝機規模同比增加,尤其火電仍保持較大在建規模。截至6月底,電源項目在建規模約17103億千瓦,比上年同期增加2363萬千瓦。其中,火電在建規模最大,為7686萬千瓦,水電在建規模4380萬千瓦,核電在建規模2737萬千瓦,風電在建規模2187萬千瓦。
根據各方面的信息,政府的審批權下放之后,各省份核準火電的建設速度明顯加快。據悉,已經獲得核準的火電規模,超過1億千瓦,等待審批的還有1億千瓦。在可預見的未來,我國能源結構持續惡化的情況已經十分明顯。
電力產能過剩主要指火電,而非可再生能源發電
我國目前的電力結構主要以煤電為主,這是我們必須要承認的現實。但是,從世界發展的大趨勢看,這個現實必須立即著手加以改變。因此,我國面臨著相當艱巨的能源結構調整任務,具體的調整方式就是把以煤炭為主的化石能源發電的比重盡可能地降下來。在這種局面下,我國的可再生能源,無論是水電、風電還是光伏發電,都應該是多多益善。因此,我國電力產能過剩主要是燃煤電廠數量巨大,絕不可能存在任何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過剩的問題。
2014年我國火電新增裝機增長8.7%,是電力消費增長的兩倍多。截至2014年底,全國火電裝機容量約9.2億千瓦,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為4706小時,如以較為正常的5500小時計算,全國火電機組過剩1.3億千瓦,以更高效率的6000小時算,全國火電機組過剩超過2億千瓦。
2014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量約為5.5萬億千瓦時,如果按照9.2億千瓦裝機、運行6000小時計算,我國的火電機組基本上可以包攬我國全部的用電需求,理論上已經擠占了所有的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空間。
而由于電力產能的嚴重過剩,對于電網的調度負荷來說,相當于只有低谷,沒有尖峰。無論任何時候,都有電廠等著被調度發電。在這種情況下,調峰填谷的抽水蓄能電站根本就用不上。所以,電網發展抽水蓄能電站的積極性一直也不高,最近幾年以來盡管國家能源局積極倡導,但我國的抽水蓄能電站仍然發展得非常緩慢。很顯然,我國抽水蓄能電站發展不起來的最重要原因,也是因為電力產能的嚴重過剩。
筆者認為,如果我國能減少2.5億千瓦的火電裝機,增加50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裝機,那么我國的電力結構將會非常合理。
火電、核電機組主要擔負基荷運行,大量的水電、抽水蓄能電站一方面為火電調峰,一方面還能保證風能、光伏的入網。不過,目前這一愿望根本就無法實現。大量的火電都在調峰運行,即便如此也解決不了水電棄水、風電棄風、光伏發電入網難的矛盾。直接的原因似乎是抽水蓄能電站的建設沒有跟上,電網的調峰能力不足,但最終的原因,還是由于火電機組的嚴重過剩。
總之,我國的火電裝機目前至少過剩2億千瓦。如果我們不肯承認火電產能嚴重過剩的現實,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采取相應的對策,那么我國當前的電力矛盾將難以解決。
簡政放權與監管應同步到位
最近,有媒體刊發文章稱,在大量減少審批后,政府要更多轉為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把市場管住、管好。這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轉變,難度更大、要求更高。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積極適應這一轉變,切實履行好管理職責,要明確“放”與“管”的邊界,創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責任和權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監管同步到位。
有研究發現,電力能源問題構成一種不可能三角形(即安全、環保、經濟不可能同時獲得最優)。市場化的體制改革一般只能解決經濟問題,而安全和環保的問題往往只能靠政府的政策調控,因此,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審批權下放,讓市場來配置資源,對經濟方面是有益的,但是對于安全和環保一定是有利有弊的。電力體制改革之后,由于企業的投資積極性高,我國的電源建設投資難的問題徹底得到了解決,從而也加強和保障了我國的用電安全性。但是,由于電力結構惡化,煤炭消耗量激增,環保問題更加突出,同時由于產能嚴重過剩,水電棄水、風電棄風、火電機組開機不足,經濟效益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在正常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本來產能過剩的問題是最容易通過市場的優勝劣汰來解決的。但目前,我國無法通過市場的手段消除過剩的產能。以往我國電力工業“上大壓小”(編者注:即上大發電機組,關停小發電機組)的政策之所以能夠得以實施,其動力不是消化落后產能,而是一種對企業規模擴張的變相刺激。
如何解決火電的過剩產能,是我國電力行業進入新常態之后,必須要解決的最大難題。筆者認為:即便關閉現有過剩產能的問題暫時還解決不了,是不是也應該遏制住火電建設規模不受控制地繼續擴大?這個問題,看來市場自己是解決不了,只能靠政府想辦法。
開發水電不僅為發電,也為更好地利用水資源
相對于電力的產能過剩,也有一種觀點認為是我國的水電、風電發展得太快了。的確,從數量上看,我國的水電、風電都是全球第一。但是,盡管如此,我們國家還是以不到全球1/4的人口,消耗了全球一半以上的煤炭。
2014年11月聯合國發布報告稱,在遏制氣候變化問題上,要爭取平均溫度升幅不超過2攝氏度,至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須較當前減少40%至70%,到2100年接近零。否則,到21世紀末,氣候變暖將很可能在全球范圍內帶來嚴重的、廣泛的、不可逆轉的影響。
人類要想實現“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須較當前減少40%至70%,到2100年接近零”的目標,除了大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恐怕沒有別的出路。因此,從全球的角度看,只要我們人類還要消耗化石能源,排放溫室氣體,我們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就不存在任何過剩的問題。
最近幾年,我國政府在風能開發上的投入,極大地維護了我國的國際形象。我國風能發電總量雖然已經達到全球第一,但是按占據電力能源的比重來計算,我國還趕不上美國,與一些歐洲國家相比更是相差甚遠。所以,我國在風電、光伏上的投入,以及對水電的支持態度不僅是應該的、必須的,也是我國履行國際責任的一種體現。
我國的水能開發利用程度還嚴重落后。由于有世界第三極(青藏高原)的存在,同樣的河流、同樣的水量,在我國能得到高于國外幾倍的水能。截至2014年底,雖然中國水電裝機超過3億千瓦,年發電量超過萬億千瓦時,接近全球水電總量的30%,但中國的水電開發程度與世界各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巨大的差距。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