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報道:電價政策是深度影響光熱發電市場發展的關鍵要素,從2011年首個光熱發電特許權招標項目的0.9399元/kWh至今,光熱發電的上網電價都經歷了哪些演變歷程?未來,光熱發電的電價政策又將走向哪里?
1、中國首個特許權光熱發電項目(中標價0.9399元/kWh)
經過長達7年的前期準備,2010年10月,國家發改委正式啟動對中國首個特許權光熱發電項目內蒙古鄂爾多斯項目的招標工作。
國家發改委在該項目的招標中加設了一條“特別條款”——投標電價不得高于國家已核準的光伏電價。2010年12月,已購買標書的意向投標企業又接到一份書面補充通知,明確規定競標電價不得高于1.15元/千瓦時,否則將被廢標。
在此條款的限制下,最終投標的僅國電電力、大唐新能源和中廣核太陽能三家企業,2011年1月24日,大唐新能源以驚人的0.9399元/kWh的“地獄價”中標該項目。
大唐新能源在此后的很長時間內,嘗試啟動該項目,但囿于技術和經驗的欠缺,超低電價導致的項目投資不可行,大唐新能源舉棋難定,最終導致該項目流產。
2、我國首個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1.2元/kWh)
2013年7月5日,中控太陽能德令哈50MW塔式光熱電站一期工程(10MW)并網發電。2014年8月,國家發改委批復該項目上網電價為1.2元/kWh(含稅)。這是我國在運行光熱發電項目首次獲得正式的上網電價,對國內光熱發電市場產生重大利好。
圖:中控德令哈10MW光熱發電示范工程
3、首批光熱示范項目標桿電價(1.15元/kWh)
2015年9月3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決定組織一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
2016年9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發布《關于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核定全國統一的太陽能熱發電(含4小時以上儲熱功能)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含稅)。
2016年9月14日,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通知》,共20個項目入選中國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名單,總裝機約1.35GW,包括9個塔式電站,7個槽式電站和4個菲涅爾電站。
中國首批商業化光熱示范大幕就此拉開,但囿于多方原因,首批入選示范名單的項目最終只有不到一半得以推動開建,且只有3個項目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宣布投運,2019-2020年又陸續有4個項目成功投運。
表:已投運的首批光熱示范項目
2021年6月,國家發改委《關于落實好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函》中明確,“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于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繼續按每千瓦時1.15元執行,之后并網的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4、平價上網時代
2021年6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發布《關于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年起,新核準(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網電價高于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的,基準價以內的部分由電網企業結算。
但受限于土地、光資源等硬性條件約束,適合開發光熱發電項目的區域大多位于我國西部地區,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以外的電價支持并不現實。
按照上述政策,以青海、吉林、甘肅等地的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為例,執行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分別為0.3247元/kWh、0.3085元/kWh、0.3078元/kWh。顯然,光熱發電的成本遠高于燃煤發電基準價,單獨建設光熱電站已無經濟可行性。
在新能源風光大基地的開發浪潮下,一批配置光熱發電系統的風光熱互補新能源基地項目陸續啟動建設,通過將光熱發電與光伏或風電打捆、利用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利潤空間來彌補光熱發電虧損的開發模式成為當下開發光熱發電項目的主要模式。但在此電價政策下,投資方被迫大幅削減光熱發電投資,聚光集熱系統規模大幅削減,最終將導致光熱發電的靈活調節功能大打折扣,不達預期。
5、未來走向哪里?
2023年4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國光熱發電每年新增開工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
要實現年新增開工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需要更合理的電價政策支持。現行電價政策和項目開發模式顯然無法體現光熱發電的技術價值。那么,應該出臺一個什么樣的電價政策?這是一個難題。
當下,要求中央財政予以電價補貼已無可能;在各地陸續推出發電側分時上網電價政策、全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政策呼之欲出的大背景下,光熱發電的電量價值和容量價值如何才能得到合理反映?采用類似于煤電或抽水蓄能的兩部制電價可行嗎?還是類似于海外市場,走市場化的招標競價模式?歡迎投票,并留言發表您的看法。
注: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高級顧問孫銳是招標競價模式的支持者,以下分享一篇孫銳署名文章:《光熱發電開發模式及電價傳導機制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