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發布關于再次公開征求《西北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西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通知提出,請各單位研究提出修改意見,于2023年6月16日(周五)17:00前將意見建議反饋至西北監管局。
文件明確,本細則適用于西北電力系統內由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直接調度的各類型并網主體,以及由地調直調的風電、光伏,由地調直調的裝機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電站、生物質能發電廠、光熱發電廠。其余并網主體視其對電力系統運行的影響參照本細則執行。
新建常規發電機組、新型儲能等并網主體通過整套啟動試運后納入本細則管理,新建新能源場站通過首次帶電啟動試運后納入本細則管理。配套相關二次系統調試入網后即納入本細則管理。新建負荷側并網主體完成并網接入調度認證程序后立即納入本細則管理。
下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