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國家能源局在《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230號(公交郵電類277號)提案答復的函》中明確指出,光熱發電具有出力可調節、啟動時間短、提供轉動慣量等優勢,可承擔調頻、調壓等功能,尤其是儲熱型光熱發電有利于增加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的消納。
未來,將采取做好規劃引領、完善配套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收外購電電量電費部分的政府基金等相關措施來大力支持光熱發電行業發展。
下為復函全文: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230號(公交郵電類277號)提案答復的函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太陽熱能和光伏利用的提案》收悉。經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統計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強太陽能熱利用
光熱發電具有出力可調節、啟動時間短、提供轉動慣量等優勢,可承擔調頻、調壓等功能,尤其是儲熱型光熱發電有利于增加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的消納。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作為“碳達峰十大行動”之一,明確提出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太陽能熱利用的建議非常有參考價值,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收。
關于大力支持光熱發電行業發展。一是做好規劃引領。《“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提出有序推進長時儲熱型光熱發電發展,在青海、甘肅、新疆、內蒙古、陜北等資源優質區域,發揮光熱發電儲能調節能力和系統支撐能力,建設長時儲熱型光熱發電項目,推動光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一體化建設運行。二是完善配套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研究規模化光熱發電發展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光熱產業標準體系、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及應用試點示范建設等。三是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收外購電電量電費部分的政府基金。《財政部關于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103號),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同時,根據《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2022年起新增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0〕5號)相關規定,不宜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用于光熱發電新技術研發和示范工程投資補貼。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光熱發電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建設開發,支持光熱發電項目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推動光熱發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關于將太陽能熱利用項目納入全國碳市場覆蓋范圍。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2021年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已有重點排放單位使用CCER進行配額清繳。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組織修訂《溫室氣體資源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技術規范,擬支持符合條件的太陽能利用項目開發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并進入市場獲取減排量收益。
二、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
分布式光伏具有就地就近開發建設、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的優點,是光伏發電發展的重點方向。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我國分布式光伏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占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的比重超過三分之一。目前,我國已經掌握了完備的光伏裝備制造產業鏈,國際競爭優勢凸顯,有力支撐我國光伏發電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新階段。光伏發電量不斷增加,技術持續進步,成本快速下降。一直以來,國家大力支持“建筑+光伏”復合開發新模式,你們提出的關于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的建議很有參考價值,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收。
關于完善鼓勵政策。2021年6月,我們組織開展了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9月印發了《關于公布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1〕84號),全國共計676個縣(市、區)納入試點范圍,充分調動了地方、新能源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重點推進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公共建筑等屋頂光伏開發利用行動,在新建廠房和公共建筑積極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開發,實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開展城鎮屋頂光伏行動,重點推動可利用屋頂面積充裕、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好的政府大樓、工業園區等建筑屋頂,提高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覆蓋率。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持。
關于做好行業規劃。今年3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十四五”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明確提出開展高效智能光伏建筑一體化利用、“光儲直柔”新型建筑電力系統建設等技術研究。2021年10月印發的《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明確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新建建筑應安裝太陽能系統,促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規模化高效應用。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推動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鼓勵各地開展BIPV試點。
關于完善標準體系和投融資模式。2022年3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推進新建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施工、安裝,鼓勵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加強太陽能光伏應用。考慮到我國光伏項目的市場化程度較高,為避免干擾市場資源配置,財政部提出鼓勵相關企業和社會資本按照商業化的原則,對相關“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進行投資或提供融資支持,不宜以大基金、綠色信貸等形式影響資本向“建筑光伏一體化”產業的流入。下一步,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太陽能光伏應用標準體系、技術體系,鼓勵建設以“光儲直柔”為特征的新型建筑電力系統,發展柔性用電建筑。
感謝你們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們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