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結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區新能源基地建設,盡快落地一批光熱發電項目。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國光熱發電每年新增開工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這意味著我國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拉開序幕。
與常見的光伏電站相比,光熱發電并不為人們熟知。光伏發電是根據光生伏特效應原理,利用太陽能電池將太陽光能直接轉化為電能,而光熱發電則是將太陽能轉化為熱能,通過熱功轉換過程發電的系統。其與火力發電的原理基本相同,后端技術設備一模一樣,不同的是前者利用太陽能搜集熱量,后者是利用燃燒煤、天然氣等獲取熱量。光熱發電機組配置儲熱系統后,可實現24小時連續穩定發電。
這樣一種高穩定性的可再生能源,對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具有重要意義。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受氣象條件制約,具有間歇性、波動性和隨機性等特點,對電力系統的安全性和供電可靠性造成了挑戰。隨著我國大規模新能源機組占比不斷提升,煤電占比持續降低,西部地區風電和光伏依賴煤電打捆外送模式將不可持續。一些特高壓外送通道,由于缺少調節電源,通道的輸電功率與設計值相差甚遠,發出的風電、光伏電力送不出去,棄風、棄光現象嚴重,造成了資源浪費。
光熱發電兼具調峰電源和儲能雙重功能。光熱發電機組配置儲熱功能后,熱量產生時并不全都用掉它們,而是利用加熱熔鹽的方式存儲一部分熱量,保存在特制的保溫儲罐直到需要的時候再取出來。存儲在熔鹽中的熱能可以維持發電數個小時,理論上甚至能達到數天。具備這種特殊能力的光熱電站,可實現用新能源調節、支撐新能源,為電力系統提供更好的長周期調峰能力和轉動慣量,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傳統能源的有效手段。電力規劃設計總院以新疆電網為例模擬計算光熱發電調峰作用,結果發現,假定建設100萬千瓦至500萬千瓦不同規模的太陽能熱發電機組,可減少棄風棄光電量10.2%至37.6%。
同時,光熱發電產業鏈長,可消化提升特種玻璃、鋼鐵、水泥、熔融鹽等傳統產業,還可帶動新材料、智能控制等新興產業發展,光熱發電規模化開發利用將成為我國新能源產業新的增長點。
為推動我國光熱發電技術產業化發展,國家能源局2016年啟動首批20個光熱發電示范項目,裝機規模總量達134.9萬千瓦,開啟了我國光熱發電的商業化進程。通過首批示范項目,帶動了相關企業自主創新,突破了多項核心技術,并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目前設備國產化率超過90%,為后續光熱發電技術大規模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截至2022年底,我國并網發電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共9個,總容量55萬千瓦。對比“每年新增開工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目標,光熱發電規模有望迎來高速增長。
但在實際發展中,光熱發電規模已被光伏發電遠遠甩開。目前制約我國光熱發電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在于相關政策缺乏連續性,比如,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示范電價后,企業建設熱情高漲;2020年初出臺的《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新增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光熱發電的良好發展勢頭受到明顯影響。政策不明確導致當前我國光熱發電缺乏市場發展空間,成本也無法通過規模化應用持續降低,處于起步階段的光熱發電產業舉步維艱。同時,現行融資環境、土地政策、稅收政策無法為光熱發電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借著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東風,還需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和地區盡快研究出臺財政、價格、土地等支持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配套政策,提前規劃百萬千瓦、千萬千瓦級光熱發電基地,率先打造光熱產業集群。內蒙古、甘肅、青海、新疆等光熱發電重點省份(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規劃建設,根據研究成果及時調整相關規劃或相關基地實施方案,統籌協調光伏、光熱規劃布局,合理布局或預留光熱場址,在本省新能源基地建設中同步推動光熱發電項目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充分發揮光熱發電在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中的作用,推動光熱發電實現關鍵一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