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能源轉型快速推進,預計到2025年、2030年,新能源發電量在全社會用電量中的占比將分別達到18.6%和25.9%。當可再生能源滲透率超過15%時,電力系統靈活運行將成為關鍵。2021年12月,國家能源局下發了新版《電力并網運行管理規定》《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下稱“新版兩個細則”),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價格傳導機制,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并網及輔助服務主體由發電側拓展到新型儲能及負荷側。新型電力系統的運行特性由源隨荷動的實時平衡模式向源網荷儲協調互動的非完全實時平衡模式轉變,負荷側及儲能等將在電力系統調節中發揮重要作用。
舊版并網及輔助服務主體主要是火電、水電等常規電源,而新版兩個細則在常規電源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到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抽水蓄能、自備電廠和新型儲能、可調節負荷等主體,并新增新能源、新型儲能和負荷側并網主體的技術指導及管理要求,更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發展趨勢。
豐富電力輔助服務產品。新型電力系統是對傳統電力系統的升級,新能源將成為裝機和電量主體,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發用電一體的“產消者”將大量涌現。同時,電力系統將由以同步發電機為主導的機械電磁系統向以電力電子設備和同步機共同主導的混合系統轉變。
舊版輔助服務產品主要包括調頻、調峰、備用、無功、黑啟動等品種,而新版輔助服務產品增加了轉動慣量、爬坡、調相、穩定切負荷等品種,進一步解決新能源出力的間歇性、波動性、弱慣量支撐等問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完善用戶共擔共享輔助服務機制。舊版輔助服務考核和補償市場主體主要是發電企業。自2015年電改9號文出臺以來,我國建立了相對完善的中長期電力交易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但輔助服務市場考核與補償主體仍主要是常規火電。雖然部分地區將風電、光電等納入輔助服務市場考核范圍,但上下游價格傳導機制并不完善。為此,新版輔助服務按照“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考核補償機制,形成由發電企業、市場化電力用戶等所有并網主體共同承擔的輔助服務分攤格局,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機制,降低電力系統的輔助服務成本,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推進跨省跨區輔助服務機制建設。我國水電主要集中在云南、四川等西南地區,風光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負荷重心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可再生能源更大范圍優化配置和協同消納,這使得跨省跨區電力市場成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內容。
目前我國跨省跨區電力交易主要以年度、月度、周度和多日等中長期合約交易為主。2021年11月16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批復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對此,新版輔助服務市場將助推跨省跨區電力輔助服務機制建設,有力支撐新能源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促進新能源在更大范圍消納。
有利于火電盈利修復。在此前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中,發電企業既是輔助服務補償方又是被考核方,考核費用相當于“左手倒右手”,參與電力市場的積極性不高,更多是為了完成考核要求。而新版輔助服務按照“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逐步建立電力用戶參與的電力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機制,并根據不同類型電力用戶的用電特性,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分擔標準,輔助服務費用將逐步向用戶側、新能源發電機組轉移,火電分攤的輔助服務費用將下降,獲得的服務收益將提高。同時,新增轉動慣量、爬坡等輔助服務品種,有利于火電拓展收益來源。
推進用電側商業模式創新。2021年底,電價改革取消了工商業目錄電價,科學劃分峰谷時段,將峰谷價差進一步拉大到3:1,部分地區不低于4:1,并建立尖峰電價,為用戶側商業模式創新奠定了電價基礎。
此前,用戶側資源很難接入電網調度并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而新版兩個細則將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負荷側并網主體納入統一調度和分級管理,并推動其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電價改革及新版兩個細則有利于推動工商業用戶用能模式創新,以及用戶側儲能、虛擬電廠、電動汽車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同時有利于推進綜合能源發展及用戶側靈活性資源建設。
推動新能源向穩定電量電力主體轉變。新版兩個細則要求新能源并網要具備有功功率和無功功率調節能力,同時提高新能源發電分攤的輔助服務費用,因此新能源項目的收益率將有一定下行壓力,這將倒逼新能源技術進步和市場化競爭。
新版兩個細則的目的是促進新能源發展和消納,要求發電側并網主體具備相應的調頻、調壓、調峰能力,加快新能源向穩定電量電力主體轉變,這將有利于推動三北光熱、新型儲能、存量火電、調節型水電與風電、光伏發電互補調節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推動西南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建設。
預計今年煤電公共事業屬性將增強,盈利有望修復,靈活性改造將加快。同時,新型儲能、抽水蓄能、負荷側響應、虛擬電廠、可中斷負荷等迎來快速發展期,對新能源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凸顯。此外,綠電交易及新能源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將進一步擴容。
注:作者系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長,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