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推進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推進本省(區、市)的“一體化”項目電源開發地點與消納市場。
按照“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的原則,優先實施存量燃煤自備電廠電量替代、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提升,“量入而出”適度就近打捆新能源。
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應充分挖掘和釋放生產側、消費側調節潛力,重點通過引導用戶積極性,最大化調動(或發揮)負荷側調節響應能力,加強源網荷儲多向互動;可通過組織虛擬電廠等一體化聚合模式參與電網運行和市場交易,力求物理界面與調控關系清晰,劃出與大電網的物理分界面;
電力多能互補項目:應強化電源側靈活調節作用,在不降低存量電源參與系統調節能力的前提下,重點通過挖掘配套電源的調峰潛力,激發存量電源調節積極性與潛力,優化配置增量調節性電源或儲能,進而實現各類電源互濟互補。
鼓勵重大創新示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在確保安全前提下,以需求為導向,優先考慮含光熱發電、氫能制輸儲用,梯級電站儲能、抽氣蓄能、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新型儲能示范的“一體化”項目。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開展“一體化”項目評估工作,與國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充分銜接,逐項論證明確“一體化”項目立項條件、消納條件、建設規模、接入系統方案、配套電網工程等,在充分征求相關電力企業意見基礎上,于12月底前擇優納入本省(區、市)電力規劃。
“一體化”項目接受相應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一體化”項目應根據系統運行需要和自身情況,響應電力調度機構調節指令,提供電力輔助服務并獲得相應補償,在緊急情況下可作為地區應急電源,為地區電網提供必要支持。
下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