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范圍內,諸多建于上世紀末的海上風電場陸續到達使用年限,丹麥、英國等歐洲國家已經開始了對服役期滿的海上風電場的處理工作。如何處理海上風電場的“退役”,正在成為風電行業的“新課題”。
近日,英國市場研究機構“風電循環經濟”(CEWS)發布分析報告稱,直接拆除達到使用壽命的海上風電場是“最不具備經濟性的做法”,相比較之下,以更大容量機型直接替換部分老舊機組能夠有效延長海上風電場壽命,是一種能夠為開發商帶來更多價值的選擇。
拆除、換新還是延壽?
根據CEWS的分析報告,達到使用壽命的海上風電場通常可以選擇四種處理方式。第一種,全面拆除,包括拆除風場基座、葉片以及海上電纜等各種零部件。第二種,全面更新,包括海上風電場所有的機組,以更新、更大容量機型全面替換所有機組,如果處理得當,這種方式能令海上風電場開啟新一輪服役期,為開發商帶來可觀收入。第三種,則是在現存基礎上對到期海上風電場進行延壽處理,無需更換任何硬件設備,僅僅需要對風場進行實時維修保護。在小規模“修修補補”的情況下,海上風電場通常能夠延壽10年左右,如果壽命能夠延長到15年,海上風電開發商很可能將獲得超過數億英鎊的回報。
CEWS指出,其中最具有經濟性的方式,是在部分或全部機位換上更新、更大的機組,同時要求開發商在設計之初就考慮到風電場壽命到期后的情況,留有一定的設計空間,確保風機基座或其他基礎結構能夠支持更大容量的風電機組。通過這一方式,海上風電場最多能夠延壽超過25年,帶來的投資回報預計也更為可觀。
環境、成本等因素都需考慮
從成本上來看,CEWS分析認為,全面拆除到期海上風電場是最不劃算的方式。報告顯示,由于海上風電場工程量相對較大,全面拆除的方式耗時相對較長,不論是葉片還是零部件的回收處理都難以為開發商帶來更多回報,整體上這一處理方式很可能讓海上風電開發商平均損失2200萬至5500萬英鎊。
同時,在CEWS看來,對服役期滿的海上風電場進行全面翻新也會推高其成本。分析指出,全面更新意味著開發商需要重新搭建基座、更換海纜等基礎設施,用于適應更大更新的機組工作,投資成本也相對更高。
除了成本因素外,分析認為,海上風電場作業對于周遭環境的影響也不容小覷,因此,環境因素也是海上風電場退役處理應著重考慮的議題。從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角度來看,對到期的海上風電場進行“小修小補”的延壽處理是目前選擇中最為合理的手段。到期后的海上風電場平均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預計為63噸左右。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全面更新這一方式,由于將使用到大型海上風電安裝船等重型交通工具,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預計將達到2707噸左右。另外,更新替換到期風電機組、全面拆除機組這兩種方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都可能超過1000噸以上。
業內呼吁未雨綢繆
在CEWS看來,由于海上風電行業尚屬“年輕”,到期海上風電場處理這一領域仍需要更多行業經驗。據了解,即使在全球范圍內,已達運行壽命的海上風電場數量相對較少,已退役處理的海上風電場大多是建于上世紀末的試驗性項目。
2017年,丹麥海上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公司拆除了丹麥Vindeby海上風電場。該海上風電場于1991年開始運行,是丹麥最早實現商業化運行的海上風電場,也是全球首個到達使用年限并退役的海上風電場。沃旭能源公司分別拆除了該風電場的風機基座、海底鋪設的海纜等基礎設施,并將風機進行了回收,廢舊鋼鐵等原材料也實現了再利用。
2019年,英國也拆除了該國首座服役期滿的Blyth海上風電場。該風電場由德國能源公司意昂、殼牌可再生能源公司以及瑞典能源公司Vattenfall開發運營,自2000年正式投入使用。由于該海上風電場所用的風機容量較小,其基座無法支撐更大容量機組運行,最終該風場開發商選擇全部拆除,并將拆除下來的部分風機零部件回收使用。
CEWS在報告中建議,海上風電開發商應在建設之初就考慮到更多服役期滿后的處理細節,在風場設計時期就做好前期規劃,從而實現海上風電場全生命周期的最優設計。與此同時,業內也呼吁各國出臺相關的法規或標準,以指導海上風電開發商合理進行風電場的退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