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網的各個省區均開始對電力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其中主要的爭議點還是股權結構和交易中心的獨立性問題。由于交易中心是非盈利機構,故對于交易中心來說,無論組織結構是怎么樣的,影響都不是主要的,更多的還是其本身的獨立性和如何確保市場公平的監管問題。建立相對獨立的交易中心,并在嚴格的監管下形成公平、公開、公正的交易市場是現貨市場建設的關鍵之一。
近期,在電力市場的建設上面,有部分省區頻繁發布監管舉措。其中南網區域動作較快,直接上線試運行了全國首個第三方的電力現貨市場動態監測系統。南網的監測指標體系及動態監測技術支持系統,可以實現對電能量市場及輔助服務市場的注冊、申報、交易出清、履約、結算、信息披露等現貨市場全過程進行動態監測,能及時識別市場中存在的市場力、串謀、市場操縱等現象。
甘肅在推進現貨市場監管中提出了系列措施:一是培育、整合各方力量服務現貨市場監管,充分發揮甘肅電力市場監管專家委員會和市場管理委員會的作用。二是以信息公開為抓手推進現貨市場監管,督促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交易機構按需披露信息。三是研究出臺甘肅電力現貨市場監管辦法,依法依規開展現貨市場監管工作。
山西能監辦近日也發布了關于征求《山西電力市場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山西電力市場信息披露指引》、《山西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監管指引》、《山西電力市場監測和關聯及異常交易行為認定指引》和《山西電力市場風險防范指引》意見的函。其中山西電力市場信息披露指引中提到,指引適用于山西省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的信息披露管理。
上述省份通過技術手段或政策措施來保障市場的公平,而其中措施均是圍繞交易機構來進行的,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是建設電力現貨市場的關鍵。
獨立于市場運營機構的電力現貨市監管是構建現貨市場不可少的環節
根據電改9號文的要求,處于中間位置的電力交易中心應該受到內外部的監督管理,而處于兩段的發電側和售電以及用電側都是屬于市場的利益主體,多方力量參與市場的目的都是希望獲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無論是在電力交易市場還是金融交易市場,在缺少嚴格約束的情況下,市場的博弈者會利用各種手段例如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益輸送等等來獲取利益。
如在我國資本市場上著名的內幕交易,1995年2月23日的“327國債事件”。在當時通脹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有中國證券教父之稱的管金生帶領的萬國證券聯合遼寧國發集團,成為了市場空頭主力。而另外一邊,1995年的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簡稱中經開),隸屬于財政部,有理由認為,它當時已經知道財政部將上調保值貼息率。因此,中經開成為了多頭主力。自1995年兩會后,有關327的輿論一邊倒地激憤、非理智、情緒化地聲討萬國證券的狂妄和違規,詬病上交所和上海市政府為做大市場交易量而放松監管。
因為此次的市場監管問題,導致開市僅兩年零六個月的國債期貨無奈地劃上了句號。中國第一個金融期貨品種宣告夭折。1995年2月23日的“327”國債券期貨事件無疑對金融市場的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以至于股指期貨到2010年才正式推出,而新的國債期貨仿真交易到2012年才推出。根據現有的資料去分析和中經開在市場上瘋狂做多的行為來看,中經開很有可能參與內幕交易,在市場并不確定是否增加貼息率的時候,已經得到內幕消息,確定財政部一定會加息。如果這個假設成立的話,這樁內幕交易即使不是最大的一樁內幕交易案,也是影響最惡劣的內幕交易之一。
只要有交易的地方,就會存在不惜各種方式獲利的交易者。如何保障大多數市場參與者的公平這是交易機構應該做的事情。而電力交易機構獨立運行,重點不在業務獨立,而是機構獨立。其重點也不在于組織形式如何,而是如何依法監管、保障公平。
獨立的真正含義
國家發改委制定出臺的電改9號文配套文件中《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將電力機構“相對獨立化”。在本輪電改之前,電力交易業務已經從電力調度中心分離出來,實現了交易業務相對獨立,但交易機構與電網企業仍保持一體化設置。
也就是說,交易機構是電網企業的內設機構,交易機構人員由電網企業任命、聘用,經費也由電網企業保障。國內兩大電網都有電力交易機構的相關業務,其中國家電網就叫交易中心,南方電網為市場部。而電改主要的提法是電力交易機構的相對獨立化,交易機構的相對獨立最主要的措施,是將原來電網企業所承擔的交易業務分離出來,而這也是電力交易機構獨立性的主要爭議點。
由于兩大電網在電力交易方面積累了大量的人力、技術和資金優勢。且由于電力交易中心是非盈利化的機構,目前電力交易機構的運營費用主要是由電網來承擔。如果真的把其完全的剝離,電力交易中心的運營將會直接受到影響。如果單獨設立一個完全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和電網進行脫鉤,這在當下的我國市場也是極不現實的。而改革所要求的“相對獨立”,是要按照政府批準的章程和規則,實現交易機構由“內設機構”向“獨立實體”的轉變。
因此目前,采取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子公司制等模式。因此,重要的不是交易機構采取何種組織形式,而是要滿足“相對獨立”本質要求的法人實體化。綜合來看,目前的電力交易中心還是無法完全脫離電網進行獨立運營,故此“獨立”只是相對于市場參與者來說的獨立,主要目的是保障交易公平。
關于股權結構的作用
而在全國設立的三十多家電力交易中心的股權改造問題是近期的一個熱點話題,其中主要的爭議點便是電網為何要占大頭,既然交易中心是非盈利組織,為何有眾多的市場盈利組織如發電、售電等市場參與方要去參股?在《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中也明確的提到了,交易機構可以采取電網相對控股的公司制的形式??梢杂呻娋W、市場參與者如發電企業、售電、用戶等的參與。相信讀者讀到這里有一定的困惑,既然交易中心是非盈利組織,為何市場參與者要去參股?
一方面,運行市場參與者參股是為了要體現交易中心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另外一方面是為了增強市場主體對于參與市場交易的信心。故此股權結構對于交易中心本身組織來說,目前并沒有本質的影響。故股權結構不是重點,其獨立性運作保障市場公平才是重點。但是,對于市場來說,為了市場的真正公平公平運行,交易中心的真正獨立應是一個脫離投資者干預的,不受市場參與方控制的獨立個體,如此,來真正實行市場在配置電力資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但是目前,交易中心還是要依靠電網的資金、技術等各方面的保障,電力交易中心在目前要實現真正的獨立,依然任重道遠,但是對任何交易市場來說,交易中心的獨立化是一個必然的進程。而對于目前市場發展進程來說,最重要的還是對于的現貨交易市場的監管。
無論交易中心是獨立還是相當獨立,最終的目的都是實現市場交易的公平,和高效。當前監管機構應該加大對市場相關監管文件的發布,同時利用技術手段,加強對市場交易動態的監管,避免外來因素的干擾以此來維護市場的公平。
未來可以合理設想一下,隨著國網持股比例的進一步下降,交易中心是否會社會化招聘工作人員和高管以進一步增強其自身的獨立化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