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區域性電力市場建設,鼓勵各交易機構開展股權業務融合,完善跨省跨區市場交易機制,允許市場主體自由選擇交易機構,推動全國范圍內市場融合發展,加快統一電力市場建設,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2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提出,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主體規范、功能完備、品種齊全、高效協同、全國統一的電力交易組織體系。
據記者了解,早在2017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特急”文件——《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了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八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通知》要求加快組織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在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同時推動與電力現貨市場相適應的電力中長期交易;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止發稿,目前全國成立區域性的電力交易中心達35家,基本上做到省級行政區“人手一家”。如今,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力交易組織體系進入快車道,先行先試的區域性電力交易中心更被賦予重任。
《意見》表示,2020年底前,區域性交易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交易機構的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交易規則有效銜接,與調度機構職能劃分清晰、業務配合有序。2022年底前,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規范完善市場框架、交易規則、交易品種等,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交易機構相互融合,適應區域經濟一體化要求的電力市場初步形成。
為加快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記者了解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近日印發的2020年改革攻堅重點工作安排中指出,研究提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加快市場建設步伐。穩步推進現貨市場建設,實現省間現貨市場試運行和6家試點單位省級現貨市場長周斯結算運行,具備條件的非試點單位力爭年底啟動試運行。全面完成省級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建立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的新機制。
在新一輪電改中,行業有不少非議:“電網公司作為主要的參與方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又是電力交易平臺的完全擁有者,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很難讓市場信服其公平性。”
此次,《意見》要求加快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進一步完善公開透明的電力市場交易平臺,加快推進建立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建立電力運行風險防控機制,為逐步實現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全面放開創造條件。2020年上半年,北京、廣州2家區域性交易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交易機構中電網企業持股比例全部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電網企業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記者注意到,為加快電力市場化進程,不少地區的交易中心早已“動起來”。2020年伊始之際,國家電網在北京產權交易所陸續掛牌天津、江蘇、湖南、山東、吉林、遼寧6個電力交易中心增資項目,其中,各項目用于增資的股權比例不一,擬征集投資方數量、投資方資格條件不一,擬募集資金總額則均為“擇優確定”。此舉標志著電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又向前邁進一大步。
《意見》表示,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是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形成適應市場要求的電價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無現貨,不期貨。”面對即將形成全國統一的電力交易組織體系。多位專家學者告訴記者,期貨作為平衡風險和套期保值的重要工具,對于那些在電改之后新進入市場的發電、售電公司來說,電力期貨勢必是其規避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完善現貨交易規則、系統,建設成熟、可靠的現貨交易市場的同時,完善電力衍生品交易市場也是必需的。
記者查閱資料了解到,一衣帶水的日本東京商品交易所已于2019年正式上線了電力期貨,電力衍生品交易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相對成熟的歐洲已是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2014年,上海期貨與衍生品研究院與中國電力發展促進會在上海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共同開展電力期貨研究。
近幾年,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地加快推進,關于電力期貨的呼聲愈發高漲。多位期貨從業者認為,在電力現貨市場培育期里,可以嘗試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在場外同大型合規的金融機構、電力貿易商進行一對一的交易,之后過渡到場外衍生品的集中清算,要用兩條腿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