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資項目》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正式披露,增資完成后,原股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約70%,公開增資引入新的投資方持股比例合計30%以內。
早在2015年,中發9號文明確表示,建立相對獨立、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并印發配套文件《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截至目前,全國共建立34個電力交易中心,其中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為國家級交易機構。
截至目前,共9家電力交易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革。隨著北京電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方案獲國務院國資委批復,電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革即將擴員,電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革再提速。
股權改革完成不到1/3
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負責市場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提供結算依據和相關服務,也包括市場主體注冊和相應管理,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電力交易中心不以營利為目的,在政府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服務。
去年9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化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電力交易機構應體現多方代表性,股東應來自各類交易主體,非電網企業資本股比應不低于20%,鼓勵按照非電網企業資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權結構。
同時,《通知》明確,只有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慶、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等共9個電力交易中心為股份制公司,其他電力交易中心仍為電網企業全資子公司,尚未實現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
據記者統計,山西、湖北、重慶屬國家電網經營范疇,其余6家全部屬南網范圍,換言之,目前南網范圍內的電力交易中心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此外,股東來自電力市場各類交易主體,除電網公司外,還包括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
除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實質舉動外,新疆電力交易中心也于今年2月發布股份制改造方案。此外,據業內人士透露,浙江、四川、寧夏等其余省級電力交易機構的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也已正式上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正編制擬上報國務院國資委審批的增資方案,電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進程有望加快。
打破電網絕對控股局面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政策研究部主任彭澎此前公開表示,通過股東的多樣性能夠帶來交易中心未來更加中立,或者是說在制定交易規則方面時能夠考慮更多參與方利益訴求。
“可能股份占比多方相對均衡的情況下,才能讓政策規則的制定相對公平。在某一方絕對控股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可能要花很大力氣監督。”上述專家表示。
《通知》中也要求,市場管理委員會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組成。尚未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的電力交易機構,要盡快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已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的電力交易機構,要進一步規范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人選、成員組成、功能定位、議事規則等相關工作機制,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但目前,一方絕對控股,利益天平還是有所傾斜。某不愿具名的售電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電網絕對控股,用戶電量數據更新遲緩,電網主要拓補圖情況沒公開,如分攤費用明細等交易結果并不清晰,沒有這些數據,影響大家分析市場,完善策略。
“整體上,交易系統功能也還在不斷更新,有些數據也在逐漸增加,但關鍵的數據接口仍未公開,該接口可將交易相關的數據從交易系統導入用戶輔助決策系統。當然,這些數據號稱都要公開,但目前缺少數據,模擬、試結算等很多策略都是瞎蒙,對于復盤也無從下手。”
距離獨立運行仍有差距
據記者統計,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9家電力交易中心或公布改革方案中,昆明電力交易中心電網企業持股最少,占比50%,其余省份電網企業持股比例在66.7%—80%之間。
有業內人士存疑,完成股份制改革后的電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電網企業依然絕對控股,本來是發電側、電網側和用戶側三方交易,目前電網公司負責整個交易平臺。換言之,一起參賽的運動員同時兼任裁判員,實質區別有多大呢?
“電力交易中心股權占比誰多誰少并不是關鍵,成熟、完善的電力交易中心,是由政府直接領導的企業,自負盈虧,市場主體均不參股,交易中心僅作為平臺提供服務。”上述專家表示。
現有的改制結果,從股權上看基本滿足“相對獨立”的要求,但距離“獨立規范運行”的新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北京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展曙光認為,人員獨立、人事任免權獨立是交易機構獨立的核心內容。“交易機構的人員與原單位脫鉤,與交易機構建立正式勞動關系;交易機構的高管不再由原單位或最大的股東任命,而是由政府任命、對政府負責。”
“此外,在獨立的基礎上,重點要‘規范運行’,包括建立規范、實施規范、運行規范、評價規范等多個方面的工作,從而使電力交易機構成為電力市場建設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施者。只有真正獨立,電力交易中心才可能在電力市場中發揮更大作用。”展曙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