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解決風、光、水電消納問題正式寫入2019年政府工作任務。在能源行業步入高質量發展的今天,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再次成為今年兩會關注的熱點。
消納情況逐年改善
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全年棄風電量277億千瓦時,全國平均棄風率7%,同比下降5個百分點;棄光電量54.9億千瓦時,全國平均棄光率3%,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棄水電量約691億千瓦時,在來水好于2017年的情況下,全國平均水能利用率達到95%左右。
可再生能源棄電的逐年改善是如何做到的?能否有效持續呢?
“首先,限批力度加大,限制了棄風、棄光嚴重地區的發展速度。”談到棄電率的下降,全國政協委員、華能集團董事長舒印彪的第一反應就是,限制開發建設起到的關鍵作用。
從2016年7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建立監測預警機制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至今,國家能源局已連續4年對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進行公開發布,對于棄風率較高、年利用小時數偏低、調節電源裝機較差的地區采取限制核準、限制建設的手段。同樣,2017年開始,在國家層面,對于光伏電站市場開發環境監測評價體系也正式建立。部分省份也針對省內項目開展預警。一系列調控措施,從源頭上規范了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建設。
避免一哄而上、無序建設的同時,在電力調度層面,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企業管理協會秘書長全生明坦言,為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納,近兩年國家電網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規措施。“先行調度,如何和電站結算、什么時候結算等因素都暫且不考慮,先把可再生能源消納調度了再說。通過這樣的方法,可再生能源的消納才達到目前的水平,但這根本不可持續。”
癥結指向省間壁壘
非常規手段固然難以持續,那么,一直以來,困擾可再生能源消納的癥結究竟所在何處呢?
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直言,可再生能源消納最主要的難題在于省間壁壘。早在2017年,舒印彪就曾公開表示,可再生能源的消納以就地消納為主,缺乏跨省、跨區輸電的市場機制,省間壁壘造成的棄電量占總棄電量的40%以上。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談及如何改善棄電,舒印彪依舊指出,打破省間壁壘仍需繼續努力。對此,全生明深有同感:“但如果單純依靠電網的力量省間壁壘是很難打破的,必須從制度從面著手推進配額制的落地。”
全生明進一步指出,在配額制的實施過程中,要壓實各省主體責任。“以各省級行政區域為主體,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的測算和確定、配額完成量的核算和考核。省內也要細化責任和分工。例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本省配額落實,并開展對市場主體的考核;各類市場主體主要承擔配額義務,并接受完成情況考核;電網企業主要負責組織經營區內的配額實施工作。”對于配額指標的測算和確定,全生明表示,科學選取計算因子尤為重要。“這其中有很多具體問題,比如受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影響,部分特高壓輸電通道中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低于設計比重,在測算確定受端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配額時,就不宜采用設計比重或統一的比重數據。”
呼喚安全、靈活的電力系統
棄風、棄光、棄水幾項相加,2018年年棄電超1000億度,超過了三峽一年的發電量。
受制于省間壁壘的制同時,可再生能源的消納也對整個系統的安全、靈活提出了更大的挑戰。
對此,舒印彪指出,火電靈活性改造工作要持續推進。“火電今后要進行深度調峰,才能和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相配合。由于靈活性改造涉及調峰,因此輔助服務市場也需要不斷完善,逐步推開。目前靈活性改造從技術已經沒有問題,還是需要建立配套的市場機制。企業投入改造后,發電量又減少,如果沒有經濟補償,會影響到積極性。”同時,舒印彪也強調,要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最優消納,必須在電源端實現多能互補。
除電網本身面臨的安全運行壓力外,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也曹志安表示,在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還很多。“以南方電網覆蓋區域為例,云貴互聯通道工程等后續新增西電東送工程制約因素多、建設難度大;廣西等地區燃煤自備電廠違規建設運營問題突出,亟需規范治理;電力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全國人大代表、遠景集團首席執行官張雷也指出,在進一步推進消納的過程中,需要應用更多的智能化手段和技術。“通過智能互聯網的手段,可以更準確地預測天氣,更好地預測用電負荷,便實現更加優化地調度和消納。”
“其實,目前可再生能源已經能夠比較好地實現自由、靈活消納。只是因為可再生能源還在持續發展,達成既有目標不是終點。當未來風電、光伏等裝機規模繼續增長,屆時對電力系統靈活度的要求也會更高。相應的技術和其他手段也將隨著發展的需要而發展。”舒印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