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1評論 | 9728查看 | 2017-08-25 16:47:00
“國家第二批光熱示范項目的評審或將參考第一批項目的執行情況,對表現較好的業主單位予以側重,以增大示范項目真正落地的概率。”
CSPPLAZA光熱發電網報道:8月22日,在青海省海西州召開的光熱示范項目建設暨新能源發展座談會上傳出消息稱,國家能源局將一如既往支持青海省、海西州新能源工作,對建設進度較快、技術上先進、經濟性上有競爭力的光熱項目業主單位在國家第二批示范項目中進行重點傾斜。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出席了上述座談會。據悉,梁志鵬此行是去德令哈調研指導新能源建設工作的。在此會議召開的前一天,梁志鵬率領的調研組一行在中控太陽能德令哈50MW塔式光熱項目、中廣核太陽能德令哈50MW槽式光熱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了實地走訪。
目前,我國首批光熱示范項目已陸續進入建設階段,但整體推進速度并不樂觀,預計能夠按照要求于2018年底前投運的項目屈指可數,個別項目甚至已陷入停滯不前的窘境。在此情況下,國家能源局近段時間已多次出手調研了解示范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和管理困難,研究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案。
上述會議釋放的這一消息表明,國家第二批光熱示范項目的評審將參考第一批項目的執行情況,對表現較好的業主單位予以側重,而對表現較差的業主單位或將可能禁入,以增大示范項目真正落地的概率。首批示范項目不僅僅是項目示范,更是研究“十三五”5GW光熱發電裝機規劃具體執行策略的試驗場。在此基礎上,第二批光熱示范項目的執行情況必將強于第一批。
由此擴展開來,對第二批示范項目的申報和評審應該進行哪些管理策略上的調整和優化?單純地擇優選擇項目開發商只是其中一點。在首批示范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積累的相關經驗,都應該被借鑒并用于第二批示范項目申報和評審規則的優化。
例如,在項目前期開發層面,多個項目遭遇用地問題,個別項目為此付出了高昂代價,這反映了在首批項目的用地問題上,在項目申報前期未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明確支持,項目落地后另生枝節,在地價等用地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嚴重拖慢了項目進度。鑒于此,在第二批項目申報之時,是否考慮將地方政府明確的申報項目用地政策作為項目申報或評審的前置考慮要素?
再如,首批示范項目名單發布之時涉及的技術路線種類繁多,包括熔鹽槽式、導熱油槽式、熔鹽塔式、水工質塔式、熔鹽菲涅爾、導熱油菲涅爾、改良水工質菲涅爾、二次反射熔鹽塔式等共計八種細分路線,這其中部分創新型技術路線項目因缺乏商業化案例驗證而導致融資困難,或因技術成熟度不高而遭遇更多技術問題。在經過首批項目的試驗之后,在第二批示范項目評審中,是否考慮對成功的創新型技術項目繼續予以支持,對失敗的創新型技術示范項目放棄或減小支持力度?
總而言之,首批示范項目需要也必然將給后續示范項目的申報和評審規則的制定和優化帶來借鑒。
由此也可作出推斷,第一批示范項目的執行情況必然將影響第二批示范項目的相關工作,因此,在首批示范項目尚未有明顯結果的情況下,第二批示范啟動的可能性并不大。預計在明年下半年,首批項目的結果基本可以明晰,屆時啟動第二批項目的概率相對更大。
從各方信息來看,十三五期間5GW的光熱發電開發規劃需要落實,第二批光熱示范項目的申報和評審門檻必然將高于首批項目,若期望在后續的約3.65GW示范項目中斬獲一二,對意向申報方而言,必須盡早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在第二批示范項目啟動申報之前,將項目的前期工作做足做好,方能增大入選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