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實施,我國太陽能產業經過“十一五”的高速發展以及去年以來的調整,可謂喜憂參半。具體來說,我國太陽能產業在如下四個方面取得了可喜的進展。
一是扶持政策日益完善,相關規劃陸續出臺。從已出臺的法規看,2006年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能法》、《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管理暫行辦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關于加強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和《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等,相關政策從不同視角鼓勵大力發展太陽能產業,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辦法,規定了具體措施。如全國統一的標桿上網電價,對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采用資源特許權招標,對于太陽能應用的初始投資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對進口的光伏設備在規定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利用太陽能發電和提供熱力的企業減征或免征5年所得稅等,這些相關政策將有力地推動我國太陽能產業的發展。
從陸續出臺的規劃看,無論是2007年國家發改委先后出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可再生能源中長期規劃》,2011年12月國家能源局公布的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目標及《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還是2012年4月24日科技部發布的《太陽能發電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都為我國“十二五”期間及未來的太陽能產業發展與產業化路線指明了方向。
從已出臺的各類技術規范和標準看,太陽能領域已出臺的《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GB50364-2005)、《平板型太陽集熱器技術條件》、《光伏系統并網技術要求》、《光伏電站接入電力系統的技術規定》、《太陽集熱器性能實驗方法》及《真空管型太陽集熱器技術條件》等規范與標準,為我國太陽能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技術基礎。我國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法規、規劃以及技術規范與標準,為我國太陽能產業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二是研發機構不斷擴大,研發能力日益增強。中科院下屬的物理研究所、化學研究所、電工研究所、半導體研究所、等離子物理研究所及廣州能源研究所等從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示范推廣等方面圍繞太陽能創新鏈展開了較為系統的研究與應用開發,并結合產業鏈展開了系列技術推廣與服務。2001年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與皇明太陽能集團聯合成立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太陽能高溫熱發電實驗室;2005年電工所又組建太陽能電池技術研究團隊,打造國內最先進的硅基太陽能電池研究平臺,并與其它機構共同建設中科院太陽能熱利用及光伏系統重點實驗室;為發揮人才和多學科交叉與融合的綜合優勢,對接國家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適應世界能源科學技術發展趨勢的能源科研平臺,打造太陽能技術人才培養基地,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成為較早從事新能源研發的科研單位,1979年前后該系運用電真空物理的背景,開始涉獵太陽能全玻璃真空管集熱器領域的應用研發,并把熱利用專利技術進行產業化;2005年上海交通大學整合了太陽能研究所、燃料電池研究所、太陽能發電與制冷研究中心、光學工程研究所等相關研究機構,成立能源研究院,從事太陽能相關的技術研究與人才培養;2007年華北電力大學成立全國首家“可再生能源學院”,并擁有一個重大項目研究團隊──太陽能高效利用研究團隊。為了搶占能源領域的制高點,推進新能源產業的發展,2010年初,科技部批準建設河北保定英利集團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光伏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兩家太陽能光伏方面的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能源局自2010年以來已先后批準成立了3批共59個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其中與太陽能領域相關的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有13個(表1)。
這些太陽能領域相關研發機構,大多以企業為主體、采用產學研結合的組織形式,充分發揮了各自的人才、技術與資金等優勢,為太陽能利用技術及產業發展構建了強有力的研發平臺,研發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以2010年7月正式成立的“國家能源智能電網技術研發中心”為例,目前共申請專利113項,其中發明專利59項,獲授權發明專利26項,申請軟件著作權23項,發表論文112篇,制定標準31項,顯示出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是專利數量增長迅速,專利產出趕“美”超“日”。專利作為衡量一個產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及其企業的重視。日本佳能、夏普、京都陶瓷、三洋電子、松下和美國的SunPower、德國的Siemens Solar等企業在太陽能技術專利上都具有非常強的研發實力與競爭力。為了大致了解我國太陽能專利的進展狀況,我們以2012年4月30日更新后的德溫特專利數據庫為基礎,以太陽能相關技術為主題進行檢索,自1963年到2012年4月30日,世界上太陽能專利共有81745件,其中專利數量居前20位的國家或組織如圖1所示??梢姡?012年4月底,世界太陽能專利數量超過萬件的國家有中國、日本、美國與德國,分別為27021件、20938件、17859件及10981件,其中中國的太陽能專利數量幾乎是美國與德國兩國的總和。
如果從時間維度看各主要國家太陽能專利的變化狀況,不難推斷出各國太陽能技術的發展趨勢。因此,按照時間序列對中國、日本、美國與德國的太陽能專利進行檢索,并把檢索結果繪制成圖2。由圖2可見,1973年第一次世界能源危機直接催生了太陽能技術的發展,20世紀80年代左右,美國與德國的太陽能經歷了較快發展,隨后逐步遞減再緩慢增長,21世紀后又快速遞增。日本太陽能技術總體上呈現逐步遞增的態勢,專利數從1983年(281件)開始超過德國(261件),1987年(223件)開始超過美國(197件);美國太陽能申請專利從2002年(453件)超過德國(336件),從2008年(1272件)開始超過日本(1231件);而我國自1985年開始實施專利制度,太陽能技術專利數自1985-2005年呈現緩慢增長態勢,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后呈現爆發式增長,從2005年(485件)超過德國(276件),2007年(961件)超過美國(926件),2008年(4112件)開始全面超過日本(1231件)、美國(1272件)、德國(429件),到2011年我國太陽能專利數量為7644件,而美國1693件,日本1605件,德國561件??梢姡?006年國家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后,加之相關部門出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與法規,對我國太陽能技術及產業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