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鳳凰 | 1評論 | 4537查看 | 2012-07-19 13:00:00
7月19日消息,皇明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鳴繼昨日接連發(fā)表 《“同行恐怖”、“買兇殺企”休矣!》、《一位父親忍無可忍的憤怒》的博文后,于今日凌晨再度發(fā)文,以“致《南方周末》總編輯的公開信”的形式回應“以發(fā)展‘太陽谷’名義低于市價三分之一圈得大幅土地”的質疑。在博文附的“另類太陽谷:“3000畝土地”的故事”中,黃鳴稱當時皇明是以高于開發(fā)區(qū)中心位置地價20%左右的價格拿到這塊土地,而且負擔了數(shù)億元的拆遷任務。
博文稱《南方周末》以“坊間傳聞”為信息來源報道“以發(fā)展‘太陽谷’名義低于市價三分之一圈得大幅土地”是一種嚴重的不負責任行為,“可以視為故意傳播未經(jīng)證實的重大信息,更有利用媒體的影響力有意詆毀、誹謗的嫌疑。”
至于拿到這塊地的真實價格,文中稱“當時皇明將這塊土地拿到手時付出的卻是高于開發(fā)區(qū)中心位置地價(當時標準地價)20%左右的價格,又要負擔數(shù)億元的拆遷任務,為此還和當時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任鬧意見。”而為什么非要取得此地塊,則是因為黃明太陽能要做“中國的、世界的,我們就選離世界最近的地方。大家看到現(xiàn)在太陽谷所在的這片土地正好在京福高速的出口和京滬高鐵站的中間。”
另外,黃明稱目前公司正加班加點備戰(zhàn)7月20日在德州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
以下是博客原文:
尊敬的《南方周末》總編輯:
您好!
感謝貴報多年來對皇明及黃鳴本人的鞭策和支持。《南方周末》是最具公信力的“中國第一周報”,我是貴報忠實的讀者,每期必會拜讀,對貴報的各位編輯和記者尤為敬重。
《南方周末》是中國為數(shù)不多嚴謹、客觀、務實的媒體之一,是中國媒體的希望。我一直尊敬你們,因為你們一直在堅守,你們一直在做犧牲,我一直把你們當成媒體的中國脊梁。
可是,七月十二日,拜讀了刊登在一四八二期《南方周末》C14版題為《【麻煩大了】‘太陽王’為何總是上不了市》(以下簡稱《南方周末》文章)的報道(作者:施南)后,心里五味雜陳,非常困惑。此文顛覆了我對貴報的印象,為自己丟失了知音而倍感惋惜,一種可怕的孤獨感油然而生。
我不知道,《南方周末》作者施南有沒有到過太陽谷?見沒見過黃鳴本人?做沒做過相關的考證和調查?文章中指出:“盡管他擅長的只是太陽能技術中的亞分支,較光伏光熱發(fā)電等無論在技術高地還是可拓展商業(yè)空間上均不占優(yōu)勢”。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恰恰點中了皇明的強處,在全國光熱發(fā)電領域做最早最前面研究的就是皇明,我們擁有世界上最核心的技術。皇明從一開始就料到光伏產(chǎn)業(yè)今天生產(chǎn)過剩的局面,所以早期就著眼于終端產(chǎn)品的研發(fā),現(xiàn)在已達300余種。不僅如此,皇明還創(chuàng)造性的將光熱光伏融為一體綜合應用,Me-pad系統(tǒng)、太陽能烤炫等,都是國際領先、獨一無二的。施南先生的觀點根基是什么?我不得而知。
《南方周末》文章里讓我感覺最刺眼的,就是“坊間傳聞”一詞,如果是無關緊要的一些花邊新聞用“坊間傳聞”也就罷了,但若是“以發(fā)展‘太陽谷’名義低于市價三分之一圈得大幅土地”這種責任重大,非常嚴肅的話題用“坊間傳聞”來做前綴是嚴重的不負責任,可以視為故意傳播未經(jīng)證實的重大信息,更有利用媒體的影響力有意詆毀、誹謗的嫌疑。如果事后皇明以此起訴貴報,貴報難道能以一個“坊間傳聞”脫得了干系么?
“對一個商人和對一個科普工作者,人們會提出不同的要求”,《南方周末》文章對我的多次受邀出國做出如此評價。以前,媒體都宣揚企業(yè)要有社會責任感,難道現(xiàn)在又要否定企業(yè)公民的社會責任感么?我每次受邀出國,都充滿民族自豪感,在日本、在韓國、在東南亞、在歐洲、在美國、在我所走過的所有的國家,雖然我所做所為的出發(fā)點是為了皇明品牌,但我首先宣傳的定是我們的國家,我不說我多么高尚,因為為國家爭榮譽,爭話語權,爭形象,爭品牌,這是匹夫之責!我是一個中國商人,但首先我是一個中國人!
《南方周末》不是那種報道花邊新聞的報紙,八卦也不是你們的風格,怎么能允許“坊間傳聞”這類詞出現(xiàn)?!是黃鳴要求太過苛刻么?《南方周末》文章提出大量質疑,卻沒有事實論據(jù),以事實為依據(jù)不一直是《南方周末》所倡導的么?
一直以來,貴報多少的記者敢于冒犯權威,為了追求事實,不惜流汗、流血、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價,這是多少年來我們對《南方周末》的認知,是公眾對你們的定位。怎么突然你們也跟著“坊間傳聞”起來了?也跟著八卦了?也喜歡緋聞了?也要不負責任了?你們怎么了?你們也變了么?我們還堅守著呢!要是所有人都往下滑了,那中國就完了!
為什么有些記者和媒體能如此肆無忌憚地杜撰,根本不在乎事實和當事人的回應解釋,就是因為在他們眼里,當事人(即便是一個企業(yè))的話語權遠遠比不上他們的力量,況且當事人無力抗爭,一次爭辯會換來更多次猛烈的臭批,所以多數(shù)人選擇沉默,而沉默又使得這種“輿論暴力”愈演愈烈。
我相信,《南方周末》肯定不希望這種情況在貴報發(fā)生。“正義、良知、愛心、理性”一直是《南方周末》的基本理念。我寧愿相信,這次的報道只是無心之過或者說只是一次失誤,而不是辦報主旨的方向性改變和道德的下滑;我也愿意相信《南方周末》文章作者施南并非是沒有職業(yè)道德的、被收買了的“殺企幫兇”;我更愿意相信一定還有有良知的媒體敢于站出來做真實報道,在堅守良知的這條路上自己并不孤獨;而且我堅信社會上還有真正的良知、良心和正義!
這既是公開信又是倡議書,我誠懇地呼吁各位有責任感的媒體,敢于站出來抨擊丑惡,還原真實。
皇明公司和黃鳴真誠地歡迎各位有良知的媒體同仁到太陽谷來做客。如果能夠按照《南方周末》的辦報方針那樣報道皇明,沒有道聽途說,唯有客觀真實,無論是揭出諸多品質、經(jīng)營、服務、管理的缺陷,還是何種驚天丑聞,皇明和我本人都心服口服,心悅誠服!
最后想起一句話與《南方周末》總編輯共勉——該堅守的,我們要一直堅守;不該放棄的,我們永遠不要放棄!像愚公一樣矢志不移,像夸父一樣百折不撓!能夠挺起中國的脊梁!
附:
另類太陽谷:“3000畝土地”的故事
——回應《南方周末》的“坊間傳聞”
二〇〇一年,皇明作為第一個在德州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開工的企業(yè),開發(fā)區(qū)的第一納稅大戶,在整個開發(fā)區(qū)內(nèi)我們完全可以隨便選址發(fā)展新總部。但是我們沒有申請位于新城區(qū)中心那些升值空間巨大的任選地塊,而偏偏選擇了當年位于偏僻郊外,這片曾經(jīng)半廢棄的土地,現(xiàn)在大家透過保持著野生態(tài)的植物園仍然可以看到這里十幾年前的影子。但是當時皇明將這塊土地拿到手時付出的卻是高于開發(fā)區(qū)中心位置地價(當時標準地價)20%左右的價格,又要負擔數(shù)億元的拆遷任務,為此還和當時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任鬧意見:“外來招商企業(yè)受照顧、給優(yōu)惠這我不攀比,與當?shù)仄髽I(yè)相比為什么我們要高這么多?”回答真是讓人氣得說不出話來:“誰讓你非要這塊地呢?其他的地你都可以和本地企業(yè)一樣!”是啊,誰讓我非要這塊地呢?
當時,公司召集高層開會,我問大家:“我們是德州的企業(yè),還是中國的、還是世界的?如果是德州的,我們就選德州市最好的地方,如果是中國的、世界的,我們就選離世界最近的地方。”大家看到現(xiàn)在太陽谷所在的這片土地正好在京福高速的出口和京滬高鐵站的中間。
以前這里(太陽谷)除了我們現(xiàn)在已經(jīng)投資拆遷安置的四百五十多畝村民居住的宅基地,占地近二百畝的幾個小型村辦企業(yè),還有數(shù)百畝村民取土填塘、坑、池、溝,因年代長久,地面長滿了荒草野樹,剩下的大多數(shù)為村民種植的速生楊樹林,和不多的一般農(nóng)田。第一眼看到它,我就愛上了它。隨后這些年來,這里的每寸土地我不知道走了多少遍。我下定決心要建設好它,保護好它。
太陽谷規(guī)劃設計放線的時侯,我不按常規(guī),幾乎所有的建筑都躲著植被放線。日月壇大廈作為太陽谷的標志性建筑按常理應建在南廣場居中位置,因為那樣才夠“大氣”。但是為了保護后面池塘的植被,最終將紅線退到最后一個池塘還要靠北的四十米處。距離南面的104國道有八百米之遙。這里一半以上的土地作為公園、林地和綠色蔬菜基地保持著它原有的樣子。
很多人說公園不合算,我就是要用最